陈中华
陈中华:不要把金融诈骗当做传销查处、不要把受骗人当做诈骗人查处

陈中华:不要把金融诈骗当做传销查处、不要把受骗人当做诈骗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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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网贷平台不断增加,2018年6月以来,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频发,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但目前惩罚力度很小,“非法吸收和集资诈骗罪犯往往自己投案自首,宁愿在监狱中呆个3-4年,过几年出来又是一条好汉。”对犯罪者没有威慑力。截至2019年2月,各地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CNCBK、中晋系、善心汇、钱宝网等300多个涉嫌金融诈骗的网络平台立案侦查。据不完全统计,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资产价值约百亿元。据估计,全国的受害者已达3亿多人,这将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面对这样的情况,刑法有关集资诈骗罪及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条款亟须修改。


另外,政法机关不要把金融诈骗当做传销查处、不要把受骗人当做诈骗人查处。应当把己扣押的赃款及时按照比例退还给受骗人,并尽快追回全部赃款退还给受骗人,不要让受骗人到处告状上访,影响社会稳定,浪费维稳人财。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传销就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组织者打着各种旗号,谎称国家“暗中支持”,甚至伪造公文,诱惑群众参与传销。传销组织者对参与者实现精神控制,找一些所谓的成功人士讲自己的“发家致富”心得,频繁“上课洗脑”。传销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有些被骗的参与者被骗后走投无路,对社会产生怨恨情绪,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自杀杀人等恶性的刑事案件”。


最好由国家先垫付退还给受骗人的本金,这些诈骗分子一般都是存在多年后才受到打击,起初甚至还有政府官员为其站台,国家理当负起责任,为打击不力买单。目前,有些地方政法机关只管抓人扣款,不把赃款退还给受骗人,甚至把受骗人当做诈骗人打击,不把赃款退还给受骗人,从中渔利。导致受骗人以为诈骗人比政法机关还好,造成受骗人到处为诈骗人喊冤,严重损害了政法机关的公信力,助长了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无形中也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可能会转化为人民群众对党的不满,从而动摇党执政的根基。其实,这些钱都在国家银行里,不过是由受骗人存在国家银行里变成诈骗人存在国家银行里而已,因为不管是受骗人或是诈骗人,有钱都会存在国家银行里的,国家先垫付退还给受骗人的本金,不但利益没有受损,还能体现是个真正的负责任法治大国,并且还能大大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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