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为罚而罚、尽快禁止

陈中华:为罚而罚、尽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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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摄像头的作用是什么?

  ——监控城市道路,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高速公路上摄像头的作用是什么?

  ——超速压线违章抓拍,保障交通部门财产安全。

  在全国无数的交通摄像头中,传奇“劳模”摄像头日均“创收”6万8,一年收入2500万。

  ——沈海高速3347KM的茂名电白服务区附近,这个“劳模”摄像头闻名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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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高速公路,一年之内的违章记录竟然多达125294条。

  而违章原因就是压线。

  ——为什么此地频频违章?

  原来这里有一条1.5公里的实线来区分行车道和服务区入口。

  想要进入服务区需要提前在虚线处变道,由于大多车主对路况不熟,等走到服务区入口想要进去的时候,虚线已经结束,下一个服务区在80公里外,急需加油等问题出现只能压实线进入服务区,否则就错过服务区,结果被头顶电子眼抓拍,扣3分罚200肯定少不了。

  ——在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后,该路段进行了彻底整改。

  这个堪比印钞机的摄像头终于被撤除,电白服务区也进行了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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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7月20日,山西朔州。

  一货车司机称自己驾驶大货车在朔州南高速路口附近,连续被开4张罚单,罚款共计600元。

  这4张罚单在同一个路段,前后相隔不足1小时。

  7月21日,@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应,涉事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

  该罚款就罚款,罚完了你不满意也没事,涉事的“临时工”我们给他停职开除,这下你总该满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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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1小时开4张罚单民警被停职#的热搜话题下面,更有网友曝出了另外一张奇葩罚单:

  坐标上海乐都路,某日骑自行车过马路时,骑到了非机动车道,被交警拦下来后罚款50元,要求当场付钱扫码支付成功后还要给其看下确认才能放行。

  ——全国各大城市那么多共享单车,就问你们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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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大货车小轿车罚完了之后,就该轮到自行车和电瓶车了。

  先是要上牌照,没牌照的得罚款。

  然后是“一盔一带”。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然后一个电瓶车只能带一个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口罩火了以后,头盔紧随其后,蹿升至天价。

  近日,江苏全省更是对电动自行车超速展开“严打”,非机动车道行驶时速超过15公里的,将处以20元罚款。

  ——各地执法部门更是动用了专业的测速设备,在路面进行抓拍。

  (此前,电动自行车限速是25公里/小时,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着想,江苏把限速压低到了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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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15公里的时速是哪位领导拍脑袋规定的。

  正常有点逻辑常识的人都知道,自行车骑得稍微快一点,都能随便跑到时速20公里。

  ——电瓶车限速15,怎么不干脆叫骑车的人扛在肩膀上跑?

  高速限速120,这是规定,没有问题。

  ——可你拿限速120玩“躲猫猫”,是几个意思?

  山东高速忙坏“林志玲”、“过山车式”限速一惊一乍……

  “30分钟,拍照4次,扣15分,罚650!”、“同一条道路,一会限速80公里/小时,一会限值又变成70公里、60公里、40公里……”

  小轿车限速、电动自行车限速、限速又没个统一的标准。

  老百姓一不留神就得违章,临时工一不小心就开错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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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规定和宣传教育,目的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保证所有人出行安全,遵守法纪法规。

  “纪”不明确、“规”有猫腻,老百姓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有钱人家不知道买个小轿车?

  ——买个小轿车停车难、罚款多,没办法,那就买个电瓶车吧。

  结果电瓶车也是到处被罚款。

  干脆源头上直接解决问题,把汽车制造商和电瓶车生产车间全都关了,所有市民集体步行出门,天下太平。

  你说戴头盔是为了安全着想,这没问题。

  禁止带人也是为了安全着想?

  ——本来夫妻两个人可以骑一个电瓶车,现在不得不骑两个,这样就会导致马路上的电瓶车越来越多,车子一多,路就会堵,然后加塞的硬挤的,车祸也就更多...

  政策出台,都是为了利国利民,具体的政策经手执行人,却总是惯性的整出一堆幺蛾子。

  倘若是电动车走非机动车道,超速15这些都用专业抓拍设备来“监控取证”的话,毫不夸张的说,满大街骑共享单车的、骑电瓶车的,几乎无一例外的都会被罚款。

  ——“高标准立法,普遍性违法,选择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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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此前,交通运输部曾发布《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

  公报显示,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总收入为3652亿元,总支出为4313亿元,总体亏损661亿元。

  ——收费公路被喻为“现金奶牛”,每年收取巨额通行费,账面却亏损得一塌糊涂。

  诚如2020年的“魔幻经济大片”,摆地摊的收破烂的都赚发了,开上了奔驰奥迪,国家企业巨头单位,却都是亏得一塌糊涂。

  2014年,广州公安局年度“晒帐”时没有公开交通罚款数额,南都的记者据此采访了广州财政局副局长,得到的回复是交通罚款涉密不可以公开。

  ——“涉密”言论一出,引起轩然大波。

  “交通罚没收入罚的都是老百姓的钱,这个数据有什么涉密的吗?”

  网易《热观察》查阅北京、上海等城市的交通部门的财政公示后发现,交通罚款收入不仅去向不明,连具体金额也未公示。

  高额奖励加末位淘汰引发了罚款比赛,给某局带来了可观的收入。

  文明城市,创收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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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点罚款容易吗?

  ——装摄像头、迷你单黄线、专业抓拍设备、深夜抽查、顶着40度高温天气前来开罚单。

  钱罚了,交通安全问题并不能依靠罚款而解决,靠罚款就能搞好安全教育的话,中国教育早就走上世界前列了,钱罚了,银子却没有交到国库,交通部没了“罚款收入”,惨淡经营下一年又亏了几百亿.....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行政机关执法的动机,是为执法而执法还是为执“罚”而执法? 为了执“罚”而执法,和强盗抢劫有何两样?不同的是,执法者身上披着一层合法.....

   2014年11月3日新京报一张名为《西安交警雁塔大队第四季度11月份专项整治月量化任务分解表》的照片在网上引起关注。照片中显示,该大队将本月罚款总金额为23万余元。对此,西安交警雁塔大队回应称,这只是一张“工作安排表”,并非“罚款任务表”。

  交警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为社会交通提供了有序保障,得到社会的肯定本无可厚非。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方交警部门忘记执法的最终目的是保通保畅、维护城市交通次序,而盲目陷入“以罚款行政”的怪圈。


  一纸任务分解表,把当月的罚款任务规划得如此详尽,23万余元的罚款任务显得特别醒目,可见该交警大队是多么的尽职尽责啊!这个月他们部门的执法人员又要全力在大街小巷“为民服务”了,要不怎么能通过单位的量化考核?


  在现实中,很多执法部门利用执法中存在的漏洞,罚款罚缴分离执行不够,罚没资金被中饱私囊的现象时有发生。我们都知道对个人处以较小金额罚款的,交警既是处罚人又是收钱者,如果遇到法律意识淡薄的执法对象,不开正规发票,甚至连发票都不开的处罚也在不停上演,这部分罚金就顺理成章被单位乃至个人侵吞了。


  当西安交警雁塔大队23万余元的量化考核表呈现在公众视线里时,我们不得不反思,量化考核真的就是交通秩序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对民警工作责任心和管事率的基本要求?以罚款为目的而执法,真的就能保社会安定和谐?


       “为罚而罚”的执法不规范现象背后折射的是“以罚代管”的创收执法思维。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目的在于警示教育交通违法者,况且还有一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但实际执法过程中,却往往出现“以罚为主”,甚至是“只罚款不扣分”。依法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既不可过度执法,滥用职权,也不可“人情执法”。


  尽管,各地都出台规定,严禁给执法机关下达罚没创收指标,但多年来的惯性思维使部分地区和部分民警的执法习惯难以扭转。当然这里面也存在民警自身的严于律己的问题,只有改变过去不利于“严格执法”的惯性思维和“执法陋习”,才能从根本上转变工作作风,更好的体现交警的执法形象。


北京法健咨询服务中心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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