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畅通人民诉求渠道、才能化解社会矛盾

陈中华:畅通人民诉求渠道、才能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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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我在医院工作的时候,有的访民假装看病来向我诉冤,有的访民来医院看病被当地维稳人员跟着。我现在在律所工作,发现来找我打官司的访民也被当地维稳人员跟着。真的搞不明白,地方政府为什么宁愿花大量的人财拦访截访,也不愿给访民解决实际的问题。国家信访局作为人民诉求公平的一个平台,本应该大力发挥为党解忧、为民解忧的职责,可眼下的信访制度存在的漏洞,却成了架空中央拒人民与千里之外,保护违纪犯法分子的平台。


现在的国家信访局不但当了中转局,还有各地的维稳人员在国家信访局门口非法抓捕上访人。这看似是维持秩序,实则是给民告官等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障碍,这样的信访制度,信访局无形中变成了违纪犯法分子的保护伞,致使违纪犯法分子有恃无恐,怪不得有些地方官员对上访人说,你别说告到中央,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最后还得转回来当地来由我自己来查处。


社会矛盾,哪个国家历朝历代都有,关键是我们采用什么方法来解决矛盾?毛泽东时代出了问题,老百姓感到冤枉,可以直接找领导,可以贴大字报;再不行,还可以到当地政府上访,也不需要身份证,随便登个记就可以进去。可是现在老百姓有了冤枉怎么办?贴大字报是违法违宪;找领导有保安档着,并且到家里找是扰乱他人生活的违法活动,到单位找更是扰乱生产的违法犯罪;上访是打击对象……把社会完全变成了冤无头债无主的社会,所以才把那些绝望的受害者,最终逼上了报复社会的道理,这与中国古代社会逼上梁山,完全是同一个道理。


现在莫说是一般老百姓申冤走投无路,就是有的大学老师在学校里要想找校长反映情况,都必须要经过保安的批准,如果保安不允许就不能踏进办公楼半步,你除了上吊之外没有任何办法!强闯是违法犯罪,不仅当场会遭到保安强制,事后还有可能被送到派出所去。连老师见校长都如此困难重重,风险巨大,可见一般的老百姓找官员申诉该有多么困难!   


结果老百姓就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默默地含冤死去;要么就形成社会事件,引起大家注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取未来他人的公平。可是无论选择哪条路,老百姓都是白死。因为老百姓自我了断,没有人知晓,做恶者该吃吃,该喝喝,该怎么作恶还怎么作恶;而如果造成热点事件,那就发动舆论进行讨伐,死了还要背一个蓄意报复社会的罪名,甚至是恐怖分子的罪名。对那些以死抗争的冤死者进行批判,这就是当今中国罪恶泛滥的社会基础。所以,我们只有调整社会的制度安排,畅通人民诉求渠道,给遭受冤屈的老百姓留出一条能够审冤叫屈的活路,才能化解社会矛盾避免那些宁死抗争的受害者最终走上报复社会的道路。


人民上京上访,其实也是人民信任国家信访局的一种体现,国家信访局应该直接查处,绝不能犯官僚主义转回各地自行查处,起初工作量会大些,过段时间就会少了,只要直接查处,各地就不敢做不公正的事。各地不敢做不公正的事,就不会产生访民。以触犯党纪和国法、侵害公民权利为代价,靠黑监狱、黑保安、黑打手等黑恶势力来维护的所谓稳定,不过是在营造幻象,这才是和谐稳定的真正之敌人。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中央一定要知道,损害老百姓的利权就是等于损害党的政权之逻辑。


我认为,截访是一种隔离党民关系、架空中央的行为,维稳要先维权,维权才能维稳,单纯的维稳,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治标不治本,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陷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一些地方虽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投入上逐年增多,但维稳压力仍然越来越大。国家设立信访局,原本是为了更好更快地解决信访群众的信访问题,彰显执政党一心爱民、为民的本质。可是,现实生活中,各地各级信访部门却成了为地方政府各级职能部门,通风报信,遮风挡雨的挡箭牌。造成有冤屈的人民状告无门,导致一些人报复社会滥杀无辜。


人民上访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务院制定的信访条例也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上访人。但在个别官员的眼里,上访就等于“闹事“,上访者即为"刁民",对上访的人总是变着法进行打压,甚至拘留判刑。这种维稳不维权情形持续久了,很容易引起社会的暴力反抗。再者,这种暴力往往是自发的尤其是在被迫之下的自发,所以也往往是不可预期的和不可控的。对打压上访的人必须要严惩。把维稳的人财投到维权上,化解社会矛盾,国家才能稳定发展,人民才能幸福生活。


北京法健咨询服务中心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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