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不要让人民用生命、推动政法机关进步

陈中华:不要让人民用生命、推动政法机关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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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种专门针对社会履历尚浅的年轻人的新型诈骗手法屡有发生。诈骗分子,通过非法获取的消费者信息,谎称消费者“如有网贷记录会影响个人征信”,自己可以帮忙注销。取得消费者信任后,假借注销原有的网络借贷记录之名,诱骗消费者在新的各个网贷平台进行贷款,并将贷款转入骗子控制的指定“账号”。直到骗子消失,消费者才发觉自己已经上当被骗了,等待消费者的将是负债累累。简单概括此诈骗套路,就是先骗你去贷款,再骗你把钱打给他!这套路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这么简单的套路,消费者怎么会那么容易就掉进坑?接下给大家讲讲骗子是怎么操作的。


第一步:心理攻势-取得信任!诈骗套路能成功,通常是因为骗子抓住了受损人的心理弱点。为了能取得消费者的信任,骗子人往往冒充贷款平台的客服,通过添加好友的方式,向消费者展示自己的工作证、身份证、公司执照等取得消费者信任。如果你曾经有网络借贷经历,对方掌握了你的精准信息,又套用“官方客服”身份,消费者对骗子产生信任,同时,恐惧自己的个人征信真的出现问题,心理便产生了摇摆。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即使过往没有网络借贷的经历,骗子也会称消费者的身份信息被盗用,有贷款记录,需要配合注销,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骗子通过恐吓和夸大,你慌了,骗子第一步就成功了,在取得你的信任后,开启第二步。


第二步:清空信用额度-额度清零!骗子称注销账户前需要清空信用额度,否则无法注销记录。所谓“额度清零”就是骗子的噱头,需要将消费者注册过的网贷平台上现有的贷款额度全部借贷提现。更过分的是,有些骗子会对没有网络借贷经历的消费者称,为了防止身份信息再次被冒用借款,需要对多个平台进行注册、借款提现,以防他人冒用身份借款。然后将借款全部提现转账指骗子的指定账户。按照骗子的套路,消费者此时已在多个平台贷款提现,这时就只剩最后一步,把提现的金额转账到骗子账号上。


第三步:“安全账户”-打钱,如何让消费者将借款全部转入到自己的账号上呢?骗子用到了所谓的安全账户。骗子让消费者将贷款全部打入公司的“安全账户”进行监管,并谎称网贷记录注销后,这些钱公司会返回消费者的账户。然而关当消费者真的把钱转入了所谓的“安全账户”后,“官方客服”便会将消费者拉黑甚至删除,再无消息了。直到此时,消费者才终于察觉事态异常,确定受骗。

近段时间以来,河南郑州频发的托管公司卷款跑路事件引发强烈关注。据不完全统计,郑州已有近20家托管公司跑路,被骗租户至少数千人,被骗金额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元,涉及“城城找房”、“四川魅力公寓”、“海南每天”、“爱上一家”、“郑州房自在”、“郑州禄舍”、“河南万合居”、“郑州乐美客”、“合肥城家公寓”、“郑州栖客意寓”、“成都奇家艺”、“郑州老友汇”等。而类似事件,在合肥、西安、长春、贵阳、海口等城市也有发生。由于投诉无门,问题得不到解决,十月中旬,郑州一些租户还走上街头维权。

这些托管公司的套路如出一辙:先从房东那里高价收房子,然后低价租给租户,租户与托管公司签合同、年付租金。托管公司大量收取租金后,关门跑路,而房东没收到房租,就不再让租户继续住房子。受害者大都面临维权困难、投诉无门的困境。选择报案大多派出所都表示,此类事件属于合同纠纷,只能先登记。

房屋托管行业频频“爆雷”,不但让受害者承受巨额的财产损失,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此类事件的受害者以刚踏入社会的毕业生、上班族居多,政府部门如不及时介入解决,影响了城市形象,不利于城市对人才的吸引。

此类事件频发,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托管企业肆无忌惮“割韭菜”,租户被骗后无处投诉;二是市场监管方面存在漏洞,有关部门没有及时介入,导致类似企业越来越多,最终出现大规模租客被骗的情况。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出面,尤其是公安机关应该将跑路的企业和法人立案调查,为被骗租户追回资金,挽回损失,不要让人民用生命、推动政法机关进步


房屋中介有欺骗行为的、应当按照诈骗罪从严惩处 。被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该以诈骗罪立案侦查,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谈恋爱吗,一起赚钱买房子那种”、“我也是为了帮你实现财务自由啊”……当你网上交友时,从未见过面的心仪对象说出上面这些话,可要提高警惕了,这有可能是“杀猪盘”!

“杀猪盘”这个词不少人耳朵都听出茧子啦,可还是三天两头有人报警被骗。这是一种网络交友诱导股票投资、赌博等类型的诈骗方式,“杀猪盘”则是“从业者们”自己起的名字,是指放长线“养猪”诈骗,养得越久,诈骗得越狠。培养感情是“杀猪”的第一步,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感情深,一口闷,感情越浓,“杀猪”才能快狠准。他们会用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经营你们的关系,然后逐渐地透露自己赚钱的“项目”,项目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买大小单双、彩票、期货、外汇、虚拟货币等,总之就是一句话:赚钱真的很简单,让你自己上钩落入陷阱。有人可能会想了,我一个穷屌丝,啥也没有,能图我什么呢?你也太天真了。你现在身上是没钱,但你还有亲戚朋友可以借钱啊,此外还有信用卡、网贷、花呗、借呗,等把这些都骗光后,骗子甚至会利用你急于挽回损失的心理,教唆你去借高利贷。

杀猪盘,网络流行词,是一种网络交友诱导股票投资、赌博等类型的诈骗方式,“杀猪盘”则是“从业者们”自己起的名字,是指放长线“养猪”诈骗,养得越久,诈骗得越狠。2019年12月16日,该词入选“2019年度中国媒体十大新词语”。“杀猪盘”是“从业者们”自己起的名字。各行各业都有托,卖酒的有酒托,卖茶的有茶托,卖摩托的有摩托,这些年网络赌博兴起,赌场也安排“赌托”到网上招揽生意,后来有人发现赌博什么的弱爆了,直接把人骗到假赌场一宰更省事,于是真假网赌混杂在一起,逐渐发展出一套全新的诈骗模式。 


不同于其他骗局的“短平快”,杀猪盘最大的特点就是放长线“养猪”,养得越久,杀得越狠。就像现实世界的“酒托”,骗子会包装成某个身份与你邂逅,隔着网线陪在你身边,聊天,倾诉,培养感情,待你充分信任对方后,再引你至博彩网站,“瞬间爆炸完成单杀”。“杀猪盘”最常见的形式是爱情骗局,其实类似骗局连中央电视台都曾多次曝光,但上当的人依然不少。 


第一步,寻找目标

首先他们会寻找年龄在30岁以上的成功人士,这个年龄段的人士一般都有经济基础,成功人士对感情有一定需求,所以会符合他们的要求,把这样的人当做目标。

第二步,取得信任

骗子会在添加好友之后,频繁与人士聊天,让你对其产生信任,有些骗子甚至会对你关怀备至,与你确定恋爱关系,让你对她的信任更深。

第三步,怂恿投资

等到关系稳定,骗子便开始怂恿你在她们自制的平台购买股票,大多数人就会试着小额投入几笔,骗子会通过后台操作,让你小赚几笔。

第四步,大量投入

当你尝到甜头之后,骗子会并声称自己已经掌握了这个股票APP的规律,只要跟着他(她)投资稳赚不赔。这时,你已经深信不疑,便往平台里面大量投入。

第五步,无法提现

等到受害人投入大量金额之后,看到平台金额并未增加,准备将里面的金额提现,发现提不出来。

第六步,销声匿迹

再想与对方交涉时,骗子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等到受害人恍然大悟,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钞票已经进入骗子的口袋了。 


当前,骗子可以说是无处不在的,哪怕你待在家里,骗子都可以把你的钱骗走,因为骗子的手段实在是太多了,防不胜防,现在警察们也都是明哲保身,所以,骗子越发猖狂了。希望政府不要以诈骗分子在国外或找不到人,以及能找到人但没钱了为由推脱责任,应当查清事实后,先赔偿给人民群众,这才真正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这也是政府应有的责任,政府也不要以人民愚昧无知为由推脱责任,如果政府能给人民从小就有学知识的条件、如果政府能对骗子露头就打、如果政府能拿出打击卖淫婹娼的积极性打击骗子,我看骗子就不会无处不在。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网贷平台不断增加,2018年6月以来,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频发,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但目前惩罚力度很小,“非法吸收和集资诈骗罪犯往往自己投案自首,宁愿在监狱中呆个3-4年,过几年出来又是一条好汉。”对犯罪者没有威慑力。截至2019年2月,各地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CBK、中晋系、善心汇、钱宝网等300多个涉嫌金融诈骗的网络平台立案侦查。据不完全统计,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资产价值约百亿元。据估计,全国的受害者已达3亿多人,这将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政法机关不要把金融诈骗当做传销查处、不要把受骗人当做诈骗人查处。应当把己扣押的赃款及时按照比例退还给受骗人,并尽快追回全部赃款退还给受骗人,不要让受骗人到处告状上访,影响社会稳定,浪费维稳人财。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传销就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组织者打着各种旗号,谎称国家“暗中支持”,甚至伪造公文,诱惑群众参与传销。传销组织者对参与者实现精神控制,找一些所谓的成功人士讲自己的“发家致富”心得,频繁“上课洗脑”。传销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有些被骗的参与者被骗后走投无路,对社会产生怨恨情绪,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最好由国家先垫付退还给受骗人的本金,这些诈骗分子一般都是存在多年后才受到打击,起初甚至还有政府官员为其站台,国家理当负起责任,为打击不力买单。目前,有些地方政法机关只管抓人扣款,不把赃款退还给受骗人,甚至把受骗人当做诈骗人打击,不把赃款退还给受骗人,从中渔利。导致受骗人以为诈骗人比政法机关还好,造成受骗人到处为诈骗人喊冤,严重损害了政法机关的公信力,助长了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无形中也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可能会转化为人民群众对党的不满,从而动摇党执政的根基。其实,这些钱都在国家银行里,不过是由受骗人存在国家银行里变成诈骗人存在国家银行里而已,因为不管是受骗人或是诈骗人,有钱都会存在国家银行里的,国家先垫付退还给受骗人的本金,不但利益没有受损,还能体现是个真正的负责任法治大国,并且还能大大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其实2015年,北京市工商局就推动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关于推动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和健全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的指导意见》,将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意见》扩大了先行赔付的适用范围,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均也适用“先行赔付”。《意见》扩大了先行赔付的适用范围,综合购物中心、特色商业街区、商场、超市、摊位较多的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均为先行赔付的适用范围。赔偿先付的范围主要包括:因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引起商品或服务价值损失;违约金;售后或安装等带来的损失;结算价格高于标价等。


《意见》要求消费环节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同时鼓励有租赁柜台、出租经营场地业务的经营者,设立赔偿先付保证金,用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符合退换货标准的商品,在消费者与租赁柜台或经营商户未就退换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一方要求退款时,经营者可以先行为消费者办理退款。


当负有赔偿责任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存在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或者因撤场等原因,造成消费者难以索赔的情形时,可以启动赔偿先付制度,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先付后,可以依法或者依约定向有关销售者、服务者进行追偿。市工商局解释说,经认定为不合格商品,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做、更换、退货、退款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经营者有上述情形之一并超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陆原介绍,《意见》扩大了消费维权的证据范围。此前,只以购物票据为证据,今后消费者在会员制经营单位消费或者通过银联卡刷卡消费,会员记录和刷卡记录均可以作为消费争议有效证据。此外,消费者在网上购物,网络平台的购买记录、电子化购物凭证、消费者与网络平台的沟通记录等,也可作为解决经营者与消费者争议的有效证据。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指导意见不具备强制性,但是鼓励和引导企业执行落实。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法进行执法监督。市工商局副局长黄晓文透露,市工商局将加快建立解决消费争议信用评价制度,将经营者解决消费争议的情况,作为评价企业信用和商誉的重要指标之一,并定期对外公示信用评价结果。


红星新闻曾报道了《女子自称遭民警入室殴打强制猥亵:警方不予立案 检方已介入》,2019年8月30日晚9时左右,一名男子突然闯入章女士租住的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丰泽公寓607号房内,对她进行辱骂、殴打、强制猥亵后,还拿走其5000元现金……事发后,章女士前往事发地辖区南宁南湖警方报案,警方调查发现嫌疑人韦某照竟然是南湖派出所民警。此后,有人将5000元现金退给了章女士,但章女士要求南湖警方立案未果,警方向她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对此,章女士不服,今年5月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立案监督申请书》,请求该院监督南湖公安分局,对韦某照刑事立案。


警察乱作为、检察不作为


澎湃新闻:近日,一段由原武汉远成集团法定代表人叶思提供的“时任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所长刘某”录音成为网络热点。按照叶思的说法,2019年7月,慈利县派出所民警以配合调查为名,将包括她在内的公司两任法定代表人“跨省”抓走,随后一再强调要钱。刘某则回复称,录音里面的“搞钱”指的是上缴违法所得的“罚金”,“我现在已经被免职了,但不是因为这个事情”。录音里面说:“开始我的初衷是搞个千把万两千万就行了”,“实际上我办这个案子的初衷就是想搞点钱的”,“所以谈钱是最好摆平的,当然我的胃口也不大,是吧?”……


武汉远成的注册地为湖北武汉,五位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都不在慈利县境内,被指控“非法经营”的行为地、结果地均与湖南省慈利县无任何关联,慈利县公安局也未获指定管辖,依据法律规定,慈利县公安对于该案根本是无权管辖,更为蹊跷的是,2019年7月5日,在没有相关合法手续情况下,慈利县公安欲将远成公司的员工跨省带走,遭到武汉当地的公安机关明确拒绝,慈利公安竟当场上网,将公司的相关人员列为网上追逃对象,强行将公司人员带回慈利进行羁押,直到将近一个月后,即2019年8月3日,才正式对武汉远成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也就是说,慈利县公安是先抓人,后立案。


检察院具有法律监督的职能,自从被立案调查开始,远成公司将纠正的希望寄托于慈利县检察院,为此,远成公司多次向慈利县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检察院领导,反映案件存在的诸多违法问题,但并没有人理睬和重视,在案件到了慈利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远成公司法律顾问及前期辩护律师也先后向检察院陈情,就公安机关明显无权管辖、所指控事实和证据存在重大问题,以及公司是合法经营、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等,和检察院进行了十几次沟通,可检察院对于公安的“抢钱”似乎已心知肚明,因为与武汉远成类似的企业,正是交了钱之后,从同一个承办检察官代娇娇手中获得不起诉的,显然,法律监督并没有让碾压武汉远成公司的巨轮停下,反而将权力变成为巨轮的加速器。


如今,既然刘某本人并不否认录音的真实性,那么叶思提供的这段录音就很有“杀伤力”。不是说,办案人员不能讯问犯罪嫌疑人,也不能同被调查对象谈话,但两者的“交涉”,本来有章可循,不能变成私相授受,弄得“瓜田李下”。在这段录音中,很明显主语都是“我”,而不是办案机关,这种偏重“个性化”的表述,句句都不离“钱”,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谈话人或许在借办案之机行个人敲诈之实。


而“搞点钱”“摆平”“胃口”等粗鄙用语,也散发出一股子“勒索横行”的味道,与《人民警察法》的文明执法规定,还有公安部三令五申要求的“法言法语”格格不入。老实说,刘某作出的回复并不是那么能立得住脚。追缴违法所得确实是办案机关的法定职权,但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讨价还价”“摆平”的可能。在《刑法》、《刑诉法》中,包括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没收和处理违法所得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中都规定得很清楚,只要是违法所得,就必须上缴国库。


在这起案件中,刘某想“搞的钱”,就算是正常的追缴违法所得,从5000万谈到了800万,“自作主张”大打折扣,也明显超出了办案职权。自媒体爆料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所长刘鹏接受异性有偿陪侍。这里,还需要澄清的一点是,追缴违法所得并不是刘某所声称的“罚金”。“罚金”是一种附加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


就这起案件来说,虽然有刑事犯罪之嫌,但远还没有到审判一锤定音的时候,作为公安机关也没有定罪量刑的权力。倘若刘某所说的不是“罚金”,而是“罚款”,那就更加不靠谱了,因为从性质上来看,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而不是行政或民事案件。作为专门办案人员,对专有名词都如此“混淆”,更会削弱辩解的力度。“录音门”不能成为罗生门。不妨好好解剖这只“麻雀”,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结果,给法律一个响亮的回答,也给公众一个信服的交代。


平心而论,这段“曝光”的录音不是小事。司法是正义的源泉,如果办案机关都不清白,正义更无法得到保障,其他公众也可能成为“受害者”。公众之所以如此关注此案,一个很大的担忧,便是涉事办案机关是否存在违规办案、借机索贿牟利等情况。“录音门”关系如此重大,而根据刘某的表述,免职还不是因为此事,那针对此事,当地有关职能部门有必要介入,对录音事件展开调查,查清这起“录音门”的真相是什么,其中是否存在违规办案等情况,以公正规范的处理还原事实真相,恢复办案机关公信力。从以上新闻完全可以看出:警察乱作为、检察不作为。


监委乱作为、法院不作为


澎湃新闻2020-09-10:原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猛涉嫌受贿罪等数罪案,9月7日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2018年4月17日,常州市纪委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称,杨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消息称,杨猛历任江苏省盐城市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江苏省南通和常州食药监局副局长,于2011年8月退休。


杨猛案的两名辩护律师斯伟江和仲若辛为被告杨猛作无罪辩护。他们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之一在于,杨猛及有关证人的证据搜集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杨猛曾自述在留置过程中经历过“严重的疲劳审讯”“体罚虐待”等。截至发稿,澎湃新闻获悉,该案已连续开庭四天,庭审程序仍在进行中。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中国庭审公开网均未对该案进行线上直播。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18年9月,杨猛案数罪并案后,由常州市监委会向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管辖权几番调整后,最终仍由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所有案件材料。


针对杨猛及其律师的质疑,辩护方庭审记录显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曾当庭指出,杨猛被留置调查后曾做过体检,健康检查表证实其身体健康。随后,其曾因身体不适又到医院体检,结果也显示正常。辩方律师、杨猛及其子杨帆均曾向有关部门反映,经过留置调查后,杨猛的一只耳朵已失聪,双眼视力下降,其中一只眼睛近乎失明,右腿膝盖严重受伤,出现重度前列腺疾病,至今仍在吃止痛药。杨帆提供的多份父亲向有关部门的手写举报材料中,也提到了上述遭遇,内容无大差别。材料显示,杨猛还曾尝试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希望封存讯问期间的录音录像。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斯伟江称,他和律师仲若辛曾多次向法院请求调取全部录音录像,以证明杨猛受到“刑讯逼供”,却未能如愿;不过部分录音录像已能充分说明,杨猛的有关供述为非法取得,必须予以排除。


辩方认为徐岳忠有关证言也应当依法排除,理由是徐岳忠亲属曾在与杨猛的通话中提到,徐岳忠被“逼迫作伪证陷害杨猛”“连续审讯、不让休息”等。不过,检方对该录音并不认可,指出徐岳忠本人已证实没有遭到刑讯逼供,认为录音属于串供。为此,辩方曾申请徐岳忠出庭作证,并请求调取徐岳忠讯问录像,未能成功。被告杨猛:自己实名举报“企业造假被包庇”后被抓。据辩护律师介绍,杨猛和家属认为,正是杨猛举报这家公司造假以及常州甚至江苏多名公职人员包庇其造假行为,才导致他被抓捕。


在2018年7月1日的审讯中,视频监控显示:办案人员透过对讲机遥控看守人员用清凉油5次涂抹在杨猛的脸上。为杨猛涂抹清凉油的看守人员还发出怪笑,清凉油进入眼睛导致杨猛疼痛难忍。直到安全员过来后,才允许杨猛去洗脸减轻疼痛。办案人员马某某在2018年4月26日告诉杨猛,他要在杨猛身上泼硫酸。他还表示:杨猛你狗日的,我知道你没有受贿,我就是办你,办不了受贿,就办失职渎职、办不了失职渎职,就办你巨财罪,我就是要整死你,怎么了?常州市监察委的办案人员还告诉举报人杨猛: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不管是谁,只要关到这地方,就不要想没有罪出去。问题不在大小,案件是办出来的,关键在于态度。


一位网友说道,反腐成了打击举报人的工具?】因公开举报钱璟康复及樊金成从事制造虚假医疗器械、坑害残疾人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退休七年的原常州食药监局副局长杨猛被查。纪监部门执法权为谁所用?往眼睛涂清凉油、辱骂、殴打、限制喝水、限制上厕所、固定体位……经140多天体罚虐待后,杨猛瘸了一条腿、瞎了一只眼睛、聋了一只耳朵……法院的法警看杨猛的讯问录像时都流泪了。从以上新闻完全可以看出:监委乱作为、法院不作为。


司法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政权的生死存亡。这是早有结论的,但是如今许多人对此还缺乏深刻的认识。鸦片战争的时候,当英军与清军在珠江口大战正酣,岸边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冷漠地观看自己的朝廷与外敌作战,当官船被击沉清军纷纷跳水时,居民竟然发出喝彩声。后来英军北上,也有类似情况。到了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老百姓不仅围观,甚至还加入到为洋人推车、搭梯的行列。大清国的子民之所以如此不忠,固然与清初的大肆屠杀有关,更与清王朝持续多年的大兴文字狱和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不公有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没有外敌入侵,清王朝也是难逃灭亡厄运的。


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不要小看两个农民因一块屋地、一头耕牛所打的官司,更不要因为这样的官司很小就认为徇私枉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法官头顶上的国徽可不是用来吓唬老百姓的,而是提醒我们肩负关系到党国政权存亡重任的。司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院无疑就是这道最后防线的终极守护者,与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有些法官对法律的任性解读,任性判决造成了案件判决后,会不停地制造社会矛盾,当事人不得不再去申诉,申诉再申诉,导致信访局门庭若市,造成有些状告无门的人报复社会滥杀无辜。一些遭遇不公的当事人甚至直接绕过法律程序,象张扣扣、陈水总杨佳、吴文海等人作出危及他人危及整个社会的极端举动;又或者利用自己的某种关系解决纠纷,向“黑社会”求助,这将引发更严重的社会冲突。


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司法公正,牺牲掉的只是少数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司法就象一个风向标,它会引导着社会风气向好的或坏的方向发展。健康的司法是惩恶扬善,引导社会风气向好的方向发展;司法结果是惩善扬恶,它将引导社会风气向坏的方向发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决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党要加强对司法的全面领导,重点监督纠正司法不作为乱作为、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完善律师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一定要知道。任何人伤害老百姓的利权就是等于伤害党的政权之逻辑。对司法机关不公正的裁决,决不能袖手旁观,更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暴力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司法机关要有人监督还要有人领导才能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中国的司法决不能脱离党的领导,对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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