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侵犯老百姓的人权,等于侵犯党的政权

陈中华:侵犯老百姓的人权,等于侵犯党的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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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工作中,我发现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工权益、判决不公等往往是社会矛盾冲突主要起因。不难判断,这基本上都是因利益之争而引发的。利益矛盾不是政治矛盾,利益矛盾是可以用谈判、妥协、讨价还价等理性方式解决的,其中能够造成大规模社会动荡的因素很少。现在许多部门和机构都有一份不稳定因素排查表,草木皆兵,把日常生活中许多正常的、与稳定问题毫无关系的矛盾和冲突都列入,甚至有中学也列出一份长长的排查表,将同学之间的小矛盾、学生对伙食的意见,也列为‘不稳定因素’。这些现象加起来,当然会感到不稳定威胁太多。实际上是“不稳定幻象”,是制造紧张空气、自吓并吓人。


此外,有不少地方政府还采取各种措施将赴京上访和越级上访者进行管控,如对访民在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亲戚朋友采取“连坐法”,只要访民上访,便处置其在机关工作的亲人朋友,促使其紧盯上访者。甚至采取将接回的访民进行劳教、拘留或强制性送往精神病院等极端措施。“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一条根本的历史规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党中央一定要知道,任何人侵犯老百姓的人权,都是等于侵犯党的政权之逻辑,对侵犯老百姓的人权者、对违法截访不作乱作为的官员,必须要严惩不贷,绝不能手软。维稳要先维权,维权才能维稳。单纯维稳,不解决具体的利益问题,是治标不治本,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陷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


目前人民群众有冤上告到中央也是转回当地查处,这样的信访制度,中央无形中变成了违纪犯法分子的保护伞,致使违纪犯法分子有恃无恐,怪不得有些地方官员说,你别说告到中央,你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最后还得转回来当地查处。由当地政法部机关自己查处自已的违纪犯法行为,人民的问题就不可能得到公平公正解决的。这就会造成人民状告无门,导致一些人自行处理甚至报复社会滥杀无辜。以触犯国家法律、侵害公民权利为代价,靠黑监狱、黑保安、黑打手等黑恶势力拦访截访来维护的所谓“稳定”,不过是在营造幻象,这才是和谐稳定的真正敌人。目前的信访制度对中央自身也很不利的,中央领导人若看不到听不到人民的状况与一个眼瞎耳聋的人无异,下面人干什么都不知道,就有被架空的危险。


人民上京上访也是人民对中央信任的一种体现,中央应该直接查处,决不能犯官僚当中转站,人手不够可以招聘,起初工作量会大些,过段时间就会少了,只要中央直接查处,各地就不敢做不公正的事。各地不敢做不公正的事,就不会产生访民。现在的中国国家信访局不但当了中转局,还放任各地政法官员在中国国家信访局门口非法抓捕上访人,你说老百姓到何处说理?在这样的情况,社会的自卫不可避免。这种情形持续久了,很容易引起社会的暴力反抗。再者,这种暴力往往是自发的尤其是在被迫之下的自发,所以也往往是不可预期的和不可控的。 政府应该把大量的维稳的人财投入到为老百姓维权上,化解社会矛盾,国家发展才能稳定,人民生活才能幸福,党的政权才能长久。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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