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尊重律师就是尊重法律,尊重公正就是尊重政治

陈中华:尊重律师就是尊重法律,尊重公正就是尊重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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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周泽律师公布刑讯逼供拟被停业一年引律界众怒,自己的当事人被刑讯逼供,律师获取视频后公布于众,没想到引来拟停业一年的处罚,刑讯逼供的人不被处罚,反而要处罚曝光刑讯逼供的人!这不就是明摆着说,刑讯逼供有理,律师曝光有错。面对滥权行为,律师在办案中知悉,曝光并举报,这是律师的职责所在,也是律师的价值使命。如果律师配合公检法办案,这才是法治之殇。


在周泽律师代理的吕先三律师一案中,周泽律师公布了吕先三被刑讯逼供的视频,刑 讯 视频就在那儿放着,公开着,看到视频的人,无不对警方的刑讯逼供所愤怒,但是,任由刑 讯 逼 供的视频再传播,我们丝毫没有见到刑 讯 逼 供的办案人员受到何种处罚,他们依然在办案。处罚周泽,等于和律师界过不去,等于和法治过不去,等于向 刑 讯 逼 供示弱,等于向办案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说可以,这样,冤案就会丛生、滥权就会无度。


司法局拟处罚周泽律师的理由是“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违法行为”。我认为:律师对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批评(包括公开批评,为证明办案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而使用案卷材料),不属于“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案”,属不属于“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案”,要以律师对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批评对依法办案具有什么样的影响,是正向影响,还是负面影响?是会促进办案机关、办案人员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还是会导致办案机关、办案人员不依法办案,司法不公,甚至更加肆无忌惮地违法办案,迫害当事人?来评判。


这些年发生的若干重大冤错案件,都是通过律师披露案情,对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违法办案的问题进行批评,引起社会关注,从而在舆论推动下得到公正处理或相对公正处理的。很多当事人申诉上访多年的陈年冤错案件(典型者如“陈满案”、“张辉张高平案”、“聂树斌案”),最后也是通过律师对当年违法办案的揭露、批评,引起社会关注,并在舆论推动下得以平反的。律师在这些案件中不仅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宪法关于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批评、控告、申诉、检举的规定。我认为:也是适用于律师对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违法、失职行为批评的。在审判公开的司法原则下,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律师当庭对办案机关、办案人员提出的批评、建议(这是基本的辩护常态),与律师公开对办案机关、办案人员进行批评,提出建议,是没有本质的区别的。如果将这些律师对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批评(包括公开批评,为证明办案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而使用案卷材料),认定为“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本人、其他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获悉的有关案件重要信息、证据材料”的“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行为,而进行处罚,是何无正当性何的。


另外,据红星新闻报道,海口市中级法院一起涉黑案庭审现场,审判长疑似爆粗口并驱赶两位辩护律师事件引发关注。“被驱赶”的律师李长青称其对法庭的质证方式有疑问而提出异议,并要求依据规定对关键证据单独举证,申请审判长回避。这遭到涉事审判长拒绝,他还以涉事律师干扰法庭为由,让法警将其带离法庭,中间还疑似爆粗口。


实际上,现实中法官与辩护律师发生冲突,甚至将律师赶出法庭的事件并不鲜见。法律和司法制度的设置,本意是为了防止冤枉,保障人权,而不是惩罚恶人!要是惩罚所谓的恶人,在古代和封建社会,不要说官府,民间都有的是办法。 比如沉潭,把人捆起来绑上石头,再沉到深水池塘或者河里,就是所谓的惩恶。只是这种方式惩恶,冤魂太多。随便一点小事,就可能被乡绅或宗族沉潭。少女思春,寡妇改嫁,都会被沉潭。


现代社会的一个标志,就是最大限度保障人权! 为了最大限度保障人权,才建立了现代法律和司法制度。 在法律框架内,警方侦查罪行,检方出庭指控,律师出庭辩护,法官裁定判决。 法检公和律师,分工制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最大限度减少冤案!要是法官和检方成了法律共同体,穿一条裤子,共同施压被告和辩护律师,必然是冤案丛生。现代法律和司法制度的意义,也就荡然无存。


1996年,18岁青年呼格吉勒图向警方报案,反映有女子被杀,却被当作强奸杀人犯逮捕,并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2006年,真正的凶手赵志红主动承认是自己所为,有关部门依然装聋作哑。直到2014年年底,在舆论的压力下,重审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呼格吉勒图沉冤得雪。这些被冤枉的人都处于社会底层,无钱无权无背景,面对强大的公诉机关,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尊重律师就是尊重法律,尊重公正就是尊重政治。法律作为国家的统治工具,本来就是政治的一部分,根据政治需要而制定,为政治目标服务。从宏大角度来说,讲政治当然不算有错。 但是,面对一个个具体案件,包括法官在内的法律人,尊重法律,忠于法律,敬畏法律,就是最好的讲政治。反过来,不尊重法律,不忠于法律,不敬畏法律,才是最不讲政治。


司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院无疑就是这道最后防线的终极守护者,与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有些法官对法律的任性解读,任性判决造成了案件判决后,当事人不得不再去申诉,申诉再申诉,导致信访局门庭若市,造成有些状告无门的人滥杀无辜报复社会。一些遭遇不公的当事人甚至直接绕过法律程序,作出危及他人危及整个社会的极端举动;又或者利用自己的某种关系解决纠纷,向“黑社会”求助,这将引发更严重的社会冲突。


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司法公正,牺牲掉的只是少数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一定要知道,任何人伤害老百姓的人权就是等于伤害党的政权之逻辑。党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全面领导,对不公正的裁决和冤假错案应当及时纠正,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司法绝不能脱离党的领导,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的司法人员必须严惩不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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