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政令不畅司法不公,是当今最大的问题

陈中华:政令不畅司法不公,是当今最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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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媒体报道,贵州一女子因社区不开业主大会就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不满社区支书的“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的回应,在微信群骂社区支书“草包支书”,被毕节警方从贵阳跨市铐走并行拘3日。


社区支书是多大的干部,我略知一二。但是社区支书所拥有的“能量”,恐怕不是一般人就能窥其堂奥的。起初我以为,是派出所卖了支书一个面子,但看起来情况似乎更复杂一点。从毕节方面的回应看,这位支书有个“前夫”,就是出警的派出所上面的公安分局的民警。


但是支书本人在答复媒体时,又一口一个“我丈夫”,好像他们并没有离婚。看来现代人的婚姻状况,与薛定谔的猫有点相似,似乎是处于量子态。你不去追究,他就是“丈夫”。你查起来呢,他就坍塌成了“前夫”。


毕节警方分明是在办关系案人情办案,当事人任女士去年11月接受处罚时,曾经提出想见律师,但警察跟她说港片看多了。话语中的不屑,隔着三千公里都能闻得到。此后的两个多月时间,当事人想了很多办法自我救济,除了在微博上喊冤之外,她还提起了行政复议,又给热线打投诉电话,但是都没有什么用。


直到媒体曝光了此事,毕节警方才展现出该有的法律意识和节奏感,很快就撤销了处罚,还把派出所所长和相关民警停职了。这究竟说明了什么呢?在面对执法机关时,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实在太孱弱了,执法监督机制也实在太迟钝,这才是让公众感到不安的地方。


女子的辱骂虽然做法欠缺,但是作为社区干部,应该了解其这样做的原因,应该了解其问题存在的根源,是不是由于我们本身的工作没有做好,才使得群众产生这样的意见,只有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解决群众所求才是当好一名基层社区干部应该做的。


有问题,才会有意见,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难免引发吐槽。面对群众抱怨甚至是尖锐批评,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如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而不是处理提出问题的人。群众的呼声就是改进工作的方向,用心用情用力破解百姓“急难愁盼”,何愁不能赢得群众点赞?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每天都与群众打交道,了解群众所需,解决群众所盼,才能获得群众认可,群众有意见、有不满说明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好,说明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如果不能接纳群众的批评与意见那么我们怎么才能进步,怎么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面对群众的意见我们只有认真对待,不遗余力的解决问题才是当好人民公仆应该有的样子,枉顾群众的呼声,只能引发群众的不满,从而激化矛盾。对困难要及时帮助,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只有容的下批评与意见,才能走的更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希望各级政法机关要知道,侵犯老百姓的人权,就是等于侵犯党的政权之逻辑。要集思广益,发现什么问题就去解决什么问題,而不是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那样会导致问题更大。


去年7月8日,中央政法委因“小四毛案”、“孙小果案”、“操场埋尸案”、“四大家族案”等,暴露出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就已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而今再暴出警察办关系案人情案,完全可以看出当今的政令不畅和司法不公。


俗话说政通则人和,政通则国兴。政令不畅小说的影响领导者的决策,大的说影响整个国家建设和进步,政令不畅可谓贻害无穷,上传下达不能就会使上级不能很好的了解实情真情,言路不通政令不畅就会使决策者变成聋子瞎子,就会严重的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不能做到令行禁止。政令不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不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使中央的决策得不到实行,解决不了这个根本问题,中央的方针政策再好也是没用的。全国政协委员杨志福曾当面向总理念出了一段近些年流传的民间顺口溜──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一层一层往下念,念完文件进饭店,文件根本不兑现。


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司法公正,牺牲掉的只是少数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 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当前各地司法部门在处理司法案件过程中,出现唯权不唯法、唯私不唯公、唯钱不唯理的问题,并不只是个别现象。一些遭遇不公的当事人甚至直接绕过法律程序,作出危及他人危及整个社会的极端举动;又或者利用自己的某种关系解决纠纷,向“黑社会”求助,这将引发更严重的社会冲突。司法腐败了,钱是法,权也是法,黑白全靠钱、权安排。法律成了金钱的奴隶,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


我国司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不少,司法领域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徇私枉法、执法犯法、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前些年流行的一句顺口溜——“吃了原告吃被告”,说的就是枉法的法官。一旦出现司法腐败,解决社会纠纷的法院就开始在制造新的纠纷。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造成的恶劣影响不可低估,它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且对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造成致命伤害,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中国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政令不畅司法不公,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习近平集权,由习近平担任党国主席和全国人大委员长,让他拥有立法权和有监督一府二院的执政执法权,使中国的最高权力真正归属全国人大。实行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就是由党领导人民选官立法依法治国。目前,党内有些人士一提民主政治就害怕失去政权,其实正是实行民主的政治才能使党的政权长期稳固,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听人民的话按人民的意办事,岂能不得民心。另外,民主也是多元的,各个国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相应的民主模式。君主立宪、一党独大、两党轮流、多党竞争等,都是维护和实现民主标准的有效手段。但其标准或核心价值则是单一的:对公共事务实行公开讨论决定、公开对话和公开争论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之下,中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的党主民主模式。


党主民主,首先党中要有主,中共中央应该设立主席职务,中国决不能再搞集体领导了,中国现在的情况在很多方面体现出传统的“统而不治”的特点,包括中央和地方之间、国家和社会之间、政府和人民之间等等。“统而不治”必然会导致危机的。集体领导体制下会导致的集体不负责任的结果,同一层级的领导人互相制约,自己不做事情,也不让他人做事情,结果是谁也做不了事情,谁也不负责任。


集体领导是权力制而不是责任制。集体领导,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结果由集体承担。集体领导说明集体有很大权力,集体领导的权力是由每个集体成员的权力构成的。也就是说每个领导集体成员都有权力。但是,集体领导的责任是由集体承担的,责任不可能落实到个人头上。常言道;法不责众。所以,一旦集体决定出错,责任也不可能由哪个个人承担;即便是有人承担,也不可能承担全部责任;特别是在本地方范围内,都是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很容易形成“内部事务”,从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


 即便是党组织和政府部门在特殊和个别情况下违法违规了,但由于是集体领导,责任由集体来承担。虽然说政府是首长负责制,责任可以落实到人,但是,地方政府都是在同级地方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地方政府的首长一般都是地方党委的二把手,地方政府实际上也是集体领导。普通官员做的事情如果是部门领导同意或默许的,其结果也是集体领导的。这样法律法规就不可能直接制约党员干部和政府官员,首先是党纪处分,其次是政纪处分,最后才是法律制裁。这就形成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这就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就有了个别官员违法违规而最终得不到法律制裁的事实,从而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这就是集体领导体制存在的弊端!


一般而言,“核心”也并不仅是中国的政治体制所需;任何组织和体制的运作,都要求存在权力“核心”。从原始部落社会的“首领”、封建时代的“国王”、帝国时代的“皇帝”到近代国家的“总理”或“首相”(内阁制)和“总统”(总统制),都是国家和社会的权力“核心”。探讨这样一个“核心”也历来是政治哲学和理论的核心任务。从柏拉图的“哲学王”、孔孟的“贤能”、近代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到现代的各种政治领袖(内阁制和总统制)理论,都是围绕着如何产生政治权力的核心问题。近代以来,除了无政府主义外,很少否认权力核心的重要性。


十六大之前,中共的表述是“以江泽民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六大之后改为“以胡锦涛为主席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十八大一方面延续了这个提法,即“以习近平为主席的党中央”,但少了“领导集体”的概念。现在看来,十六大没有确立胡锦涛为执政团队的“核心”,非常欠缺考量,甚至有很大缺陷。当时的情况是为了发展党内民主的需要,因此特别强调“领导集体”,但对党内民主和领导核心之间的关系没有足够的认识,制度设计跟不上,不能在领导核心和党内民主之间实现制度平衡。结果,党内民主发展了,但权力核心不见了。没有权力核心,党内民主很快就演变成为顶层“分封制”,政治局常委“一人一块领地”,权力过度分散和制衡,结果造成了很多负面的影响。十八大之前,中国最高领导机构处于分权状态,被称为“九龙治水”,高层的权力涉及到9个常委,并且每人管一块。这种分权方式对中国来说很不好,每个常委在自己的领域拥有绝对权力,相当于高层的“分封制”,因此就出现了周永康的例子。


集体领导还导致政权无权威,造成政令不畅司法不公。 中国有些留洋的知识分子之知与行均不着边际,他们总是走极端,要打倒了君主,想搞西式民主,搞到最后就变成了无主。心中无主,国中就无主,一个主权领土完整却无主民主的路径其实就在君主制之中,现在的英国还有女王、日本还有天皇、泰国还有国王,而且还一干就是几十年。无论是国君作主,还是君子作主,一定要有个主子。剩下的事情,不过是让这个主子不要脱离民意束缚。毛泽东知道这个道理,所以搞了一点个人崇拜。邓小平也知道这个道理,于是树立了一个核心。中国之大,必须要有一个大权独揽的国家领导人,中国的领导人要集权才有权威,有了权威才能令出中南海。中央权威是执政党的生命线,中央权威高于一切。为巩固我们的政权,任何手段和方法都是必要的。 


另外,党中央不要去干吃力不讨好的事,管的事很多,从各部委省市区一直管到县镇乡村,很累也管不过来,出了贪官还要被民怨,现在大多数地方官完全就是欺下瞒上的土皇帝,官僚腐败欺压百姓,中央想管无力,百姓状告无门,是极易官逼民反的,这就是我以前所说过的,不搞民主党会累死之道理。 地方官完全可以交给当地人民举选管理,中央要集权,把地方的权力分开,也就是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地方分权会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不会出现藩镇割据。中国的政治体制和党的政权会更加稳固,这是与我们国家的国情是相适应的。地方的行政司法候选官员可以由各党派及无党派组成去竞选。这样做与党政分开一样,官员干好了是中共的功劳,干不好了与中共无关,因是人民自已选的,人民不会怨中共的,人民不怨中共,中共就能长期执政。众所周知,一个人的命运决定权在谁手里他必定要为谁服务,官员也是一样,是由人民选举的官员必然会全心全意大公无私地为人民服务 ,道理很简单,你不为命运决定者服务,你的命运就得重新选择。这样一来,官员自然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也就不存在人民对党不满了,人民对党没有不满了,中共就能长期执政,这样对国家和人民及共产党都有好处。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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