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医生收受红包和持刀加价,要以受贿罪和抢劫罪论处

陈中华:医生收受红包和持刀加价,要以受贿罪和抢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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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一直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不但严重影响群众就医的获得感,而且也严重损害了医疗医药行业的整体形象,尤其是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小病大治、重复检查、捆绑推销药品耗材等,更是成为医疗医药行业的“顽疾”,已饱受社会诟病。

以“收受红包”和“持刀加价”为例。先拿“收受红包”来说。近年来,由于“看病难”的缘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患者或家属为了能尽早住进院、看上病,往往采取“红包”路线,即偷偷给医务人员“送”红包。据了解,红包的数额往往少则三五千,多则上万,甚至几万元之多。

再拿“持刀加价”来说。据了解,“持刀加价”主要有两种情况:其一,一些医院以盈利为目的,往往趁患者在手术台上已经手术之机,以发现其它疾病需要手术为由而提出加价。其二,以欺骗、夸大患者疾病的手术难度为由而提出加价。加之,许多患者抱着“既然已手术,就任由医生说了算”的心理,这也无形之中导致“持刀加价”乱象丛生的加剧。可以说,从“收受红包”和“持刀加价”这两个小方面就可以“窥一斑而知全豹”了。可见,纠治“医药行风”已是势在必行。

纠治“医药行风”需“综合施治”。首先,要建立健全行业行风制度。卫健部门作为医疗医药行业的主管部门,应针对“医药行风”问题,及时建立健全相关行业行风制度,以健全的制度规避医疗医药行风问题。

其次,监管要到位。相关监管部门要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把各种医药行风乱象作为主要督查内容,并经常性地开展督查,从而规避类似“收受红包”“持刀加价”“术中加项”等不正之风的发生。

其三,处罚要从严。一旦发现存有类似“收受红包”“持刀加价”“术中加项”等不正之风行为,就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但要“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吊销执医证等严厉处罚,还要以受贿罪和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让其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倒逼其遵守医药行规,自觉远离“收受红包”“持刀加价”“术中加项”等不正之风。

同时,要加强医德教育。相关部门不妨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加强对广大医护人员的医德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医生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认识到医德的重要性,从而倒逼其遵守职业操守,恪守医风医德。

当然,患者也要树立维权意识。一旦遭遇“索要红包”“持刀加价”“术中加项”等医疗医药不正之风,患者应第一时间“站出来”,积极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助长各种“医疗医药行业”中的不正之风。

只要制度健全,监管到位,处罚从严,树立维权意识,那么,就一定能有效地纠治各种“医疗医药行业”中的不正之风,以给广大患者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就医诊疗环境。全国医院最好象北京胡维勤医院一样,实行治好病再收治疗费用,不收任何押金,治愈后一年不复发了再按照国家物价部门规定收取治疗费用,治不愈的不收任何治疗费用,

目前,社会上号称能治好各种疑难病的医院和医生很多,治疗的方法也很多,鱼龙混杂,病人总是充满希望去治疗,却往往带着失望回来,病人总是花了很多钱,病却没治疗好,北京胡维勤医院为了使病人看病时不上当受骗,也为了响应中央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

使用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发明专利药物与医疗机构合作,对肝胆胃肠病,糖尿病肾病,耳聋鼻炎,气管炎哮喘,高血压心脏病,脑瘫癫痫病,风湿骨病,男科妇科,不孕不育,皮肤病性病,疱疹艾滋病,白血病肿瘤等各种疑难病 实行治好病再收治疗费用,不收任何押金,治愈后一年不复发了再按照国家物价部门规定收取治疗费用,治不愈的不收任何治疗费用,治愈否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和解放军总医院等中国有权威的大医院检查为准。

试想一下,如果全国各医院都象北京胡维勤医院一样实行治好病再收治疗费,不收任何押金,治不好不收任何治疗费的政策,把结账的主动权交给患者。那么,针对看病过程中的乱收费的现象患者就有可能拒付。这样就能从根源上转换了“医与患”之间的主、被关系,使广大患者在医疗的游戏规则中真正处于主动地位。这也许能成为解决目前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办法,也就是说把钱权掌握在病人手中,是解决看病贵的最有效办法。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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