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防控疫情不要劳民伤财,更不要让奸商发国难财

陈中华:防控疫情不要劳民伤财,更不要让奸商发国难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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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可能因为天冷走路太多,引起脚背肿痛,在网上买了活血止痛药和消炎药后,北京健康宝变成异常,被防疫部门盯上,昨天被要求去查核酸。我只好按照要求打车去查,本以为大过年的,查核酸的人肯定不多,去了就能查,想不到查核酸的人很多,还要排很长队,才能得到检查。


好不容易查完了一次,被告知查一次还不行,说必须要查二次核酸后,北京健康宝才能变成正常,怎么解释都不行。回家后,我从国家政务平台上查却是未见异常,我认为:防疫部门不但劳民伤财,还可能造成我被传染上。那么多排队查核酸,如果其中有一个新冠患者,其他人不得全染上。


据媒体报道,去年,陕西靖边发生了一起旅客隔离遭酒店乱收费的事件。靖边的一位网友称,自己一家因为从重疫情区返回,被安排在一家指定的酒店进行隔离。期间,自己不能自行订餐,每天都有特定的人员来送饭。现在14天隔离期已经结束,该酒店却要求缴纳6000元,如果不交就不让办理手续走出酒店。更神奇的是,他们这种收费压根就没有标准。有人曝光自己隔离被迫交了4466,兜里被掏的干干净净。

五洲畅想国际传媒的总裁王昭翬曾发表了一条消息。她表示口罩的商机已经过时了,而新一波的核酸检测的商机正在来临。她表示16.78元的试剂成本,以及20秒医院医护人员的劳动,而且后期是自动化批量检测,凭什么收费两三百?并且还要求“有关部门”严查。所谓的核酸检测,就是用棉签在舌头根部刮两下,两秒钟就完事,24小时出结果,收费180元,医保不报销,一千个人做就是18万,卫生部要发财了。

北京协和医院感染内科主任李太生认为,没必要全民进行核酸检测。李太生表示:“要不要像武汉一样全民都做?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知道核酸检测的作用。阳性就一定是感染了新冠病毒吗?阴性就一定不是吗?好像检测了之后显示阴性就是没事了,阳性多数是有事的,毕竟假阴性概率不大。但是如果你近期跟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有过接触,比如家里面有人得了,你又发烧了,你查了一次咽拭子,是阴性,难道就能说你没感染吗?不要拿这一个检测来作为一锤定音的诊断标准,核酸检测有它的局限性。”

健康时报:2020年6月18日确认感染的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急诊护士,曾在6月17日参加核酸检测为阴性。一天之内为何出现这样快的逆转?公号“三甲传真”解释道,原因可能只有一个,就是核酸检测的准确性存在有误差。关于误差,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研究人员发表在《内科年鉴》上的一项研究:核酸检测有效性在新冠感染过程中存在巨大差异,

综合以上新闻看,我认为:政府没有必要要求出行人员必须持核酸检测证明,一是价格太贵,二是民怨太大,三是能力有限,四是难保准确,五是交通拥堵造成人员聚集增加交叉感染机会,政府应该做好宣传工作,让大家都知道防治知识、出门戴口罩回家洗手脸是关键。若政府认为确实需要出行人员出必须持核酸检测证明,就应提高检测能力并免费(以免被人民怀疑发国难财),把取标本这个环节下放到所有社区医院或入户采集,再把标本送实验室集中检测,避免群众无序聚集增加交叉感染机会。

国内多次小疫情源头都不明朗,无从追溯。现在终于找到一种可能性的原因了:有人故意放毒!1月12日,河南许昌警方通报称,经公安机关调查,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区域负责人张某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要点转述如下:1、张某东故意传播病毒。至于已遂或未遂,尚待调查。2、这种行为不是普通的违法行为,而是涉嫌刑事犯罪。3、张某东是金域公司的一名区域负责人。张某东既然是金域公司的一名区域负责人。那么,金域医学公司是干什么的?其业务涉及医学的许多方面,但是目前最主要的一项业务是从事病毒核酸检测。


疫情以来,绝大多数企业都出现业务减少,利润下降。却有某些医疗方面的公司订单出现爆炸性增长,赚得盆满钵满。比如生产疫苗的,生产核酸试剂的。金域医学目前已成为全国病毒核酸检测的主力军,在中国小规模疫情不断出现的情况下,许多城市都要开展局部甚至全员核酸检测。


因此金域医学自然也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特赚暴赚。因此,张某东故意放毒,从经济上来说,自然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任何一个地方出现疫情,哪怕只出现一个阳性案例,都可能需要开展规模性检测。只要有检测业务,钞票就如同流水一样,自然会流进相应的公司。


为什么全国小规模疫情不断?真的是旅游者传播的吗?或者仅仅只是旅游者传播的吗?很可能只是罪恶之手的烟幕弹而已!从故意传播新冠病毒的恶劣程度来看,显然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


从事件的操作难度看,要实现放毒,必须先搞到毒源,而且需要适当的存放地,需要一系列的配合。因此绝对不是一个人能够完成的,需要一个团队。因此,基本上可以肯定这是一次团伙作案。也就是说,有一帮人在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这些医学专业人员绝对都明白放毒行为意味着什么。一旦被国家有关部门抓住,那必定会判重罪!那么这些人为何还甘冒巨大风险从事如此罪恶活动呢?必须是有着重大利益!利益从何而来?是否得到了上级的授权和授意?如果没有相应的授权和授意,放毒人员巨大的利益能得到保障吗?所以,这种放毒活动牵涉面之广泛,可能令人不寒而栗!我们呼吁国家安全部门全面介入,进行彻查!绝不能让奸商发国难财。


另外,党要加强对防疫的全面统一领导,对不作为、乱作为、哄抬价格、劳民伤财发国难财者要依照党纪国法严惩,绝不能以罚代刑以纪代法。也希望各级政法机关要集思广益,发现什么问题就去解决什么问题,而不是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那样会导致问题更大。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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