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警察应当习惯在镜头下执法,才能提升执法规范化的水平

陈中华:警察应当习惯在镜头下执法,才能提升执法规范化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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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个警务公众号接连刊文,声称用手机拍摄警察执法后果严重,甚至有名为警界的公众号直接刊出标题:“即日起用手机拍警察执法,后果很严重……”数篇公众号文章刊发后有人不明所以,有人不以为意,更多人开始讨论质疑文章所表述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公众号“警界”一文刊发后,有公众号作者立刻反击,直斥其为谣言,并列举公安部此前规定,目前“警界”公众号相关内容已删除。


实际上,近年来随着执法规范化的推进,用手机拍摄警察执法不但不涉嫌违规违法,也直接监督警察执法过程推动警察执法水平提升,公安部多年前即明确,警察应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多地亦出现不少教科书执法案例,数年过去,该做法早已成为共识。舆论风波过后,留给公众更应思考的问题是如何在自媒体时代,提升警民法律意识,更妥善的处理协调警民关系。


伴随着自媒体兴起以及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警察佩戴执法记录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记录现场执法内容,一些公众用手机拍摄记录现场执法的过程,是一个普遍现象。也正是因为媒介清晰的记录了执法的全过程,也让警察执法面临更为严苛的近似放大镜一样来自公众的审视和监督。


近年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各地亦涌现出被外界称赞的教科书式执法,一线民警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实际上已成为警界共识。为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去年,全国公安系统开展2021年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地方曾针对提高全警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能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办专题讲座。如辽宁省通辽市奈曼旗公安局就曾邀请专家培训三百余名一线民警,如何学会在镜头下执法。


今年以来,公安部也多次强调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1月,现任公安部部长王小洪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文章称,要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和执法责任制改革,让各类案件在全过程监督中依法办理,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


此次被外界关注的“镜头”下执法的话题,涉及公众能拍摄的执法过程,一般被称为现场执法,现场执法是公安执法的一种形式,2016年,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该规定对于公安现场执法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列举,包括接受公众报警或者110指令后处警;当场盘问、检查; 办理行政、刑事案件进行现场勘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六大类。


2018年,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指引》,更为现场执法提供了明确指南,以列举的方式详解典型警情、典型人员的现场处置程序。诚然,不影响正常执法,公众手持手机拍摄并不违法违规,民警不仅不可干涉,在执法中更要受到相关法规的约束,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意味着公众可以为所欲为,公民支持配合警察执法亦是法定责任。


近年来,一线执法民警在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屡见不鲜,2018年12月,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再一次细化规定,在警察执法过程中,若受到暴力袭击,被聚众哄闹,受到拉扯推搡等侵害都属于侵犯执法权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重新修订公安执法细则,根据分类警情制定公安现场执法标准,在公安现场执法裁量权存在的前提下,尽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实现“规则之治”;警务社交媒体更应做好普法宣传,将公安现场执法工作全方位展现给公众,让公众身临其境观察警察现场执法,以产生“共情”的社会效果,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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