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电动车新规出台,要为老百姓想想

陈中华:电动车新规出台,要为老百姓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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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之所以会受到群众的广泛喜爱,主要原因无非就两点,一是价格经济实惠,二是足够环保。虽然多数城市居民都有了小轿车,但如今的油价越来越贵,短距离的出行不值得开车。而且上下班高峰期,道路交通拥挤是无法避免的,往往走路半个小时的距离需要在路上堵一个小时。消耗的油费只是其一,浪费的大量时间才是可惜。

而电动车就可以很好避免拥堵的情况,随处可见的非机动车车道,使得骑电动车甚至比开车还要便利。不需要耗费力气的电动车,确实是很好的代步工具,如今的电动车也被赋予了时尚潮流的元素。以往电动车只是一种单一的出行工具,而如今就截然不同了,逐渐转换成一种时代的符号,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结果。

电动车新规出台是件好事。但是,一个新国标就不让原来买的电动车上道,我看不行。中国有20多万家电动车生产企业,电动车生产了2.5亿辆。在中国,电动车属于组装产业,只要是能采购到零件,找些人把它们组装在一起就行了,基本没有什么技术可言。所以当年啊,很多人将电动车产业当成一块肥肉,钻着交通管理的空子是迅速发展,使得电动自行车形成了这种前期没管住,后期没管好的局面。当初生产的时候没人拦着,厂家是该生产生产,该纳税纳税,该销售销售。

现在到消费者手里了,一个政策下来,你说不合格。这么一大顶帽子扣在了消费者头上。别的不说,既然你们专家都知道不合格了,电动车为什么还源源不断地生产呢?老百姓是没有辨别的能力的,你们上嘴皮子碰下嘴皮子一句不合格就不让上路。那损失谁来承担呢?如果老百姓什么都懂,那还要你们专家干什么啊?翻手云覆手雨,好赖都是专家和管理部门一张嘴。至于消费者的损失却丝毫没人考虑。这些不能上路的大铁坨子怎么办呢?遛狗用不上,出门你不让,放在家里占地方。

再说说这新国标电动车这几个规定。第一,请问这个专家你们蹬过电动车的脚蹬子吗?那玩意真没电了,宁可推着我也不蹬。再说说,这限速25公里的要求,自行车快点,骑着也能到这个速度。真正让车跑得快的是人不是车,你要说超速了不安全,汽车你也别生产能跑120以上的啊,高速口拦着,抓着超速的砸了卖铁不得了吗?有些专家全靠主观臆想感觉不安全,感觉不合理,感觉不应该。

那我问你,劳斯莱斯那个小飞人是不是遮挡视线啊?出了交通事故,那么一块铁疙瘩,会不会对行人有伤害啊?不安全啊。你咋不改啊?最后再说说总重不超过55公斤这个要求,就这标准,很多农村地区,尤其是北方地区就没法用。农村交通不便,电动车可以让农民很好地出行,。还不需要花费太多的成本。甚至啊,使用电动车拉了农产品还非常的经济实惠。而新国标电动车限制了车辆总重,让那么大点一个电池充满电只能跑一个小时左右的路程。到冬天半个小时没电了,再赶上坑坑包包土路。你让他们拿脚蹬子蹬着回家吗?你觉得到了农村,新国标电动车还会有人买吗?

当然了,针对电动自行车上路出现的种种问题,国家要求电动车出行驾驶人戴头盔啊,上牌不得违规载人,闯红灯随意变道逆行,让车各行其道这些是可以的。但是满街电动车乱窜,也不全是电动车的问题。管理是好事,保畅通也是必须的。在这我还真得提醒开车的人:别乱停乱放,也别嫌弃电动车真讨厌。每天送孩子,骑个电动车比啥都方便。不是人家没钱买不起车,反而是人家把有限的道路空间让给了你们这些必须开车的人。行车和停车的时候,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目前,前端放得宽,等到乱了套,又出了一堆人。整出一堆条条框框来治理。电动车出标准,摩托车禁止驶入市区,汽车限号,约束了这么多,有没有人真正替老百姓想想,它们存在就是合理。我看出台新国标先从一线城市开始让电动车流向二线城市,再流向三四线城市,最后融入广大农村,总比没收一大堆拍成铁疙瘩再生产创造那点GDP要强。在这里,我想真心的奉劝设计部门、生产部门、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要为老百姓想想。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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