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骗人的骗子、必须要严惩

陈中华:骗人的骗子、必须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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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国打出重拳。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从此类案件的立案、起诉、审判,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等方面出实招,打击该类犯罪活动。

我认为:防止电信网络诈骗关键是严格执行电信网络实名制,最好前台后台都实名并实头像。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公安机关要有案必立有案必破并主动出击,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公、检、法部门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惩。

据说电信诈骗破案率是最低的,全国每年发生的电信诈骗破案率不到百分之二,然而,前段时间山东临沂的徐玉玉和宋振宁的电信诈骗案和广东揭阳的蔡淑妍电信诈骗案在短时间内就告破,这说明电信诈骗案不是不能破,而是看破不破,三名大学生银行卡内学费或资金被骗走,由此引发一男二女大学生的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因为出现了“把人骗死”事件,所以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立即采取行动,在很短的时间内便锁定犯罪嫌疑人并成功抓获。可是,假如不死人,相关部门是否会“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坚决打击诈骗违法犯罪呢?

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得出“否定”答案并非没有理由。一是目前各种诈骗行为可谓此起彼伏,按下葫芦起来瓢。电信诈骗、传销诈骗、碰瓷诈骗、冒充军人干部诈骗、保健品诈骗、广告诈骗、贷款诈骗、保险诈骗,不一而足。诈骗环节千奇百怪,诈骗手段五花八门。假设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诈骗行为,有诈必抓,有骗必罚,还会出现这么多骗子吗?有的地方已经形成“诈骗村”“诈骗乡”,全村、全乡都靠诈骗活着,如此局面,要说相关部门已经尽到职责,恐怕连他们自己也不相信。

二是常听身边人上当受骗的故事,也常从媒体上浏览到有人受骗的新闻,但是结果大多是不了了之,相关部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后续报道并不多。当然,相关部门没有尽到责任也有自己的理由,比如骗子太多,监管“手大捂不过天”,比如,网络、电信等诈骗行为的破案线索难以获取,破案成本太大等等。

但是,这都不能成为相关部门不作为的理由。一则,诈骗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骗人者理应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不管诈骗多少,都要因坑害别人付出沉重代价。二则,对于越来越多的诈骗现象,只有严厉制裁坚决打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才能杀一儆百,也才能让骗子数量越来越少,假若任其胡为,不骗死人就不抓捕,必将导致诈骗行为愈加盛行,最终不可收拾。

打击诈骗行为,成本、代价肯定很高,但是不能因为代价高就放纵骗子的恶行。“以诚为本”是全社会的道德底线,为提升公民诚信素质,我国许多地方已经设立诚信档案,依据诚信记录来影响每个人的现实生活,其目的就是为了警示和提醒人们,做人要讲诚信。但是到处横行的骗子将社会诚信体系搞得漏洞百出,千疮百孔。

打击诈骗行为,不能留有任何余地。对于诈骗分子,不能手软,不能留情,更不能纵容。从公安部门迅速破获徐玉玉宋振宁蔡淑妍诈骗案来看,抓获骗子并非难事,关键是重视不重视,作为不作为,干事不干事。面对横行各地的骗子,要让人们否认相关部门“不是不能为,而是不作为”,真的很难。之前还说破案很难,看来这种案子也不是破不了,经过媒体报道,这么快就破了。说明警察不是破不了案,而是对不涉及人命的案件,跟本就不重视,破案率低、处罚轻,是造成一些诸如盗窃、诈骗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说严重点就是相关部门不作为!

抓到骗子固然值得称赞,但想想这么多被骗的受害者报了案却杳无音信,不知这个社会怎么了,难道非要出了人命才去抓害人的骗子吗?真的值得我们深思,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要怎么才能让人活得安心,不要用牺牲性命来促进办案效率,想想还有好多没有丟命的被骗者是多么的残酷。如果人人都敬业,就没有办不到的事。警察认真了,什么案都能破!

当下国内电信诈骗已成井喷之势,说明刑法已不适时宜,应降低死刑门槛,加大量刑幅度,并对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不作为的单位个人进行严肃处理。电信诈骗最高刑法应该死刑,电信诈骗已经把全国人民搞得人心惶惶人人自危,对于出卖个人信息者,量刑起步应该三年,办案经费高,也是办案单位侦破困难,电信诈骗犯罪成本太低,我们很难理解这是为什么?抢劫案在成都每天发生数十起,因为他们定性为“抢夺”,而上海,一律定性为”抢劫”。上海抢劫案件比全国其他地方少,另外国家有关部门应立即停止对不落实身份信息的号段服务,应该坚决取消170,171这个虚拟运营商。

个体固然应该擦亮眼睛,就像徐玉玉事件出来之后,很多媒体已经做到的那样,一再提醒、不断预警,诸如“防骗手册”之类的东西也大行其道。这本身并无问题,也属于个体行走社会必备的“利器”。但是,一个健康的社会,绝不能仅仅强调个体的责任,更不能完全将悲剧归于社会成员的失察,电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应该有更积极、更主动、更负责任的作为。

一者,监管部门应该积极作为,在提供便利的同时就要考虑到防范恶行,不能纵容企业只顾拓展业务而无视公众权益的“唯利是图”,也不能借口诸事浩繁而袖手不作为。政府治理的现代化,本来就应该包括安全、有序、便利的考量,监管意识及手段必须跟得上日新月异的信息发展步伐。

再者,每一起悲剧性事件都应该成为提升治理水平的契机。不要总是说“已经尽责”,也不要总是把监管责任推给个体。无论是此前的魏则西,还是这一次的徐玉玉宋振宁蔡淑妍,这些生命个体已经付出了无比惨烈的命价,相应的,政府有关部门与相关企业应该真正从制度层面多一些努力,不要等死者的血痕淡漠,不要一再重复类似的悲剧。

很多时候,社会层面表现出来的麻木,乃至出现指斥受害者的情形,并非是真的麻木,而更多的是“见惯了悲剧”、“见惯了积习难改”的心理暗示使然。从多年以前的孙志刚之死,到盲井村的集体杀人,再到电信诈骗的无所不在,这里边其实存在着一条若隐若现的隐秘链条,根本上在于对人、对生命、对公众权益的不屑,甚至是无视。

看似无人“对此负责”,实则责任就存在于惯常的行政运行之中。电信诈骗果真不好查、不便查吗?我看未必,钱就是被骗子骗走也能追回来的,以目前的技朮手段,并非不可能。而如果我们的社会对于普通人的遭际依然秉持无所谓的态度,甚至单纯计较成本,那么,像魏则西和徐玉玉宋振宁蔡淑妍这样的故事还会一直演绎下去。

以徐玉玉事件为例,有专家就说了,按照警方属地管理的原则,山东临沂警方想要破案的话,“去广东、广西,花费的成本早就超过被骗的9000多元了。”如果政府总是这样算账,则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下一个魏则西和徐玉玉及宋振宁蔡淑妍。

一个好的外部环境不是等来的,也不是靠老百姓忍受来赎买的,而应该是通过积极的治理不断完善的。与其指责骗子的无底线、被骗者的傻活该,不如下决心打造一个有耻感、可放心的制度环境。总是让魏则西徐玉玉等青年被骗憋屈而死,这个社会伤不起。

就拿这位上当受骗的山东女孩徐玉玉来说,着实让人有些心痛、心寒。心痛的不仅是钱被骗走了,还付出了花季般的生命,这是多么惨痛的代价。正如这位女孩所说,自己家里这么穷,为什么骗子还要盯着她?据记者调查,今年18岁的徐玉玉是临沂第十九中学高三应届毕业生。母亲残疾,父亲靠在工地打工挣钱,徐玉玉家境贫寒,生活节俭,学习也非常努力,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在今年的高考中,徐玉玉以568分的成绩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录取专业为英语,入校报到时间为9月1日。

一个要靠助学金读书的贫困家庭,骗子都可以盯上去,这种骗子的恶性到了什么地步?起码的良知底线都丧失殆尽。对于这位女孩的死,这些骗子应该付出法律的代价,绝不能让其逍遥法外。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必须要追问,就是徐玉玉家里的电话和助学金信息是如何泄露的?如果没有内部人的帮忙或疏忽,以及有关通信方面技术的漏洞,想要如此准确地获知其有助学金的消息,怕也不是件容易事。

更让人费解的是,这些骗子所使用的电话居然是虚拟运营商,实名制不严,根本很难查实。据记者了解,徐玉玉接到的诈骗电话为“171”开头的号码,在江苏、广东、福建、浙江、湖南、陕西等地,均发生过涉及170/171号段的电信诈骗。以170/171号段为主要服务平台的虚拟运营商,不自己建设通信网络,而是租用实体运营商(电信、联通、移动)的网络开展电信业务。

为什么国家一直强调要电话实名制,就是还有企业单位不落实?还要留下如此大的犯罪空间,这里面究竟有多少利益勾连。法律方面应该加大力度,严格落实有关企业单位责任,不能任由问题蔓延,而不能解决。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还有政府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无形中成为了骗子的帮手。

在当下骗子猖獗盛行的情况下,有关方面是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应当拿出打击嫖娼的积极性,打击社会中的各种骗子,徐玉玉宋振宁蔡淑妍电信诈骗案巳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从这次有关部门合力快速破案中看,只要有关方面引起足够的重视,社会中的各种骗子就无藏身之处,长此下去,骗子必无。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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