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任凭官僚腐败愈演愈烈,最终必然造成亡党亡国

陈中华:任凭官僚腐败愈演愈烈,最终必然造成亡党亡国


近日,被指参与“孙力军政治团伙”的五名“警虎”与“政法虎”密集被判刑,并且都被重判。2022年9月21日,中国三个地方中级法院分别对三名“警虎”判刑。上海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重庆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400万元;山西省原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将被执行有期徒刑14年,处罚金100万元。


紧接着,2022年9月22日,原司法部长傅政华在受贿和徇私枉法罪名下,被宣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意味着这名曾经显赫一时的政法高干,余生都将在铁窗内度过。同日,曾被中纪委斥为“从未对党忠诚老实”,以30万美元“小海鲜”让人瞠目结舌的江苏省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因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等罪,也被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22年9月23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对被告人孙力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孙力军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0年4月,被告人孙力军利用担任上海市卫生局外事处副处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处长,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及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亿余元。2018年上半年,孙力军应他人请托,指使有关人员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等方式,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帮助他人避免损失1.45亿余元。孙力军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2支。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力军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傅政华被指是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之一。孙力军团伙成员还包括中共江苏省原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山西省原公安厅厅长刘新云、国安部原纪委书记刘彦平、上海市原公安局长龚道安、重庆市原公安局长邓恢林,这些当年合起来整我的人,终于全部一一落马被惩。


傅政华也是北京市原公安局局长,加上天津市原公安局局长武长顺,四个直辖市的原公安局局长全部先后落马,其中重庆市有四任原公安局长落马,包括朱明国、王立军、何挺和邓恢林。还有原中央政法委书记、公安部原部长周永康,这些人当权时贪污受贿徇私枉法,肯定制造不少冤假错案,应当尽快全部纠正。


孙力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触目惊心、令人发指,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影响极坏,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危害,对公安机关政治生态和队伍形象造成极大破坏。公开简历显示,1988年9月参加工作,贪赃枉法二十年,与傅政华、武长顺、龚道安、邓恢林、周永康一样,也属于“边腐边升”带病提拔。如何打破官员边升边贪、越贪越升的怪圈?


首先,严格落实选官用人追责制度,有权必有责,权责须相当。当问题干部受到查处后,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纪检部门必须严格履职,纪检部门应强化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不断加强监管反腐力度。有效利用群众反映、网络实名举报、组织监督检查等手段,坚持露头要打、潜伏要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让严打成一阵风,吹过了就散了,彻底斩断公仆变硕鼠的机会。

  

其次,相关领导必须严格执行选官用人制度,在干部成长过程中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正确用人导向,规范和拓展干部晋升渠道,加大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的力度,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坚决封堵“带病提拔”的入口。


最后,必须提升党员干部的防腐拒变的能力。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群众观、道德观等,通过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前车之鉴下,保持清醒认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升防腐拒变的能力。保证政通人和、风清气正,杜绝小人得志、贪官横行,牢固党的执政根基。


任凭官僚腐败愈演愈烈,最终必然造成亡党亡国。贪官的存在,会不停地制造冤假错案,导致社会矛盾、贫富不均,产生群众与党和政府的紧张和矛盾。当群众与党和政府的矛盾越积越深后,容易形成十分危险的“政治堰塞湖”。所以,官员官僚腐败,一定要严惩不贷,该杀的必须杀。除体制机制方面尚需改革和完善之外,加大违法违纪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司法活动承担着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权益的保障,以及国家、政权、社会的稳定都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公正司法,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的游戏。公正司法,牺牲掉的仅是少数的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当前司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不少,司法部门在处理司法案件过程中,出现唯权不唯法、唯私不唯公、唯钱不唯理的问题,并不只是个别现象。一些从事司法工作的人,还是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案不立、有法不依。前些年流传民间的顺口溜:“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的现象至今还存在着。

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司法工作人员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  司法不公,它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且对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造成致命伤害,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党要加强对司法的绝对全面统一领导,对冤假错案和不公正的裁判决要及时督促纠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的司法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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