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美国辉瑞制药公司,行贿中国官员医生,不能以罚代刑了事

陈中华:美国辉瑞制药公司行贿中国官员医生不能以罚代刑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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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辉瑞制药公司新冠口服药物Paxlovid开始线上预售,定价2980元/盒。辉瑞的相关数据表明,这款新冠药物能将新冠相关的住院和死亡风险减少近90%。值得注意的是,该药无法预防新冠,只能针对轻症治疗,并未被授权用于严重或危重 COVID-19住院患者的初始治疗。


另外,民众需要注意的是,辉瑞特效药上市后,有一特别副作用易引起关注,即这款药物服用后,易出现反弹。2022年7月21日,拜登首次确诊后,接受了辉瑞新冠口服药Paxlovid的治疗。在5天的疗程后,7月27日拜登转阴,但仍然每天接受检测,但7月30日白宫宣布检测后拜登再次呈阳性。


2022年3月9日,辉瑞宣布与中国医药达成合作,中国医药将在协议期内(2022年度)负责辉瑞新冠病毒治疗药物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即Paxlovid)在中国大陆市场的商业运营。据经视新闻最新报道,目前辉瑞新冠口服药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即Paxlovid)在浙江投入使用,价格为2300元/盒并纳入医保。此前,2月12日,辉瑞口服小分子新冠病毒治疗药物Paxlovid中国紧急获批。


3月2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及时调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新冠治疗用药,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新增的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由医疗机构按照企业与有关部门沟通一致的价格采购,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支付。


中国明明是世界抗疫最好国,为什么却要去进口世界抗疫最差国美国的什么“特效药”呢?而且还那么贵的药。这背后究竟有怎样的经济利益?辉瑞造假有前科。未经实践验证、连青少年安全性还未完成的紧急试用药品,怎么就成了新冠“特效药”?


2022年3月23日,国家卫健委发出紧急通知,称根据辉瑞“特效药”Paxlovid说明书,对第九版诊疗方案做了调整:Paxlovid“适应症为发病5天以内的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成人”。把原方案中适用“青少年(12-17 岁,体重≥40kg)”删除了。


原来,被吹嘘为新冠“特效药”的辉瑞Paxlovid,连对青少年使用的安全性测试都还没有做完。2022年3月9日,辉瑞才刚刚宣布启动对Paxlovid 的II/III期临床试验,对140名18岁以下儿童进行试验,评估安全性和有效性。要知道,2021年12月22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根据辉瑞公司自己公布的数据,才刚刚批准了Paxlovid的紧急试用。


虽然美国FDA批准了在12岁以上人群中的紧急试用,但在辉瑞自己的临床试验中,并没有18岁以下的试验参与者。也就是说,所谓辉瑞“特效药”的Paxlovid,不仅没有权威的第三方临床数据,连17岁以下的安全性试验都没有做过。要知道,辉瑞造假是有前科的。


2021年11月2日,医学期刊《英国医学杂志》发文称,临床研究公司多名前雇员爆料,辉瑞疫苗在研发过程中存在伪造实验数据、实验人员操作不规范等严重问题。其中一位“吹哨人”在向FD举报后的几小时内,就被解雇。FDA明知存在问题还是批准了辉瑞疫苗。实际上,这只是揭开了西方药物造假的冰山一角。


美国新冠病人已经死了一百多万,如果说美国FDA打破常规,批准Paxlovid的紧急试用,那么还算说得过去;而中国治疗新冠几乎零死亡,从2020年5月17日至今,中国大陆新冠病人只死亡4人。在这种情况下,把一个没有经过验证的辉瑞Paxlovid当成救命稻草,吹嘘为“特效药”,打破常规一路大开绿灯引进国内是什么逻辑?


2020年新冠疫情初期,一路绿灯引进瑞德西韦的教训还没有被吸取吗?瑞德西韦是本来针对埃博拉研制的失败药物。但是就在它刚刚完成小白鼠试验,还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可以治疗新冠的情况下,就被吹嘘成“特效药”,打破常规,特事特办,一路绿灯:2020年1月31日,临床试验方案通过伦理审查。


2020年2月6日,在武汉10家医院启动瑞德西韦针对重症患者的临床试验。可惜,他们还是晚了一步,中医为主的中西医结合快速治愈了病人,瑞德西韦找不到足够的小白鼠病人,被迫宣布试验终止。而事后全世界的实践也证明,被吹嘘成“人民的希望”的瑞德西韦,不但无用还有害。现在这一幕又重演了。辉瑞刚刚被紧急批准、还没有经过实践验证的新药,再次被鼓吹为“新冠特效药”,打破常规,特事特办,一路绿灯进入中国:


  2021年12月22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紧急批准了Paxlovid;


  2022年2月11日,国家药监局也应急批准;


  2022年3月9日,在大陆的商业协议签订:


  2022年3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把它加入了第九版诊疗方案。


  2022年3月16日深夜,两万盒运抵浦东机场;


  2022年3月18日,两小时完成清关;


  2022年3月20日,到达长春,立即送往抗疫前线。


  2022年3月22日,国家医保局将辉瑞新冠口服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这个未经实践验证的新药,被冠上“特效药”的称号,一个疗程529美元(约3378元人民币)。


  治疗新冠几乎零死亡的中国,向死亡一百万的失败国家进口“新冠特效药”,还有比这更荒唐可笑的事情吗?





821人注射疫苗后感染新冠,被中医药全部治愈

    提要:注射新冠疫苗后,海外中企员工有821人感染新冠肺炎,被中医抗疫医疗队全部治愈。2021年6月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上发布了一则毫不起眼的消息,内容是表彰三支中医抗疫医疗队在境外成功救治确诊新冠的中企员工821人,实现了零转重、零病亡、医务人员零感染。



  其实谜底很简单。在文章《西方“特效药”畅通无阻,背后强大的利益链》中我们看到:


  在西方医药利益集团打造的医疗体系下,医生几乎成了药品推销商,只能按照药品说明书治病。如果西方医药利益集团不提供“特效药”,西医专家们面对疾病就只能“束手无策”。


  为了掩饰自己的无能,专家必须跟着吹嘘西药利益集团的所谓“特效药”。这就是为什么过去的瑞德西韦、现在的辉瑞Paxlovid明明没有经过实践证明的疗效,却都被一路大开绿灯,紧急引进。


  因为他们和西药利益集团的利益是一体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利益集团通过这套体系绑架了医生,也绑架了病人。


另外现在有人说乙肝不能治愈是有阴谋的,美国葛兰素史克公司对中国国家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单位行贿,让有关部门和医生说服乙肝患者终生必须服用葛兰素史克生产的贺维力(通用名阿德福韦酯)和贺普丁(通用名拉米夫定),每人每月要花费好几百上千元,中国这么多乙肝病人,大家可以想想就知道了,现在对艾滋病也是如此,终生必须服用他们的药,其实艾滋病吃中国的中药就能治愈。北京中科创新国际医院发明的一种能杀灭艾滋病病毒,使抗体转阴,治愈艾滋病的药物[艾滋1号],现已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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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跨国制药公司在我国行贿事件屡屡曝光,让这个行业内的潜规则昭然纸上,且一发而不可收拾。涉案大型跨国制药公司都有谁?行贿特点是怎样的?为何我国会成为重灾区?带您一一解读这些大型制药公司的“行贿史”。


涉案跨国制药公司都有谁?


1.葛兰素史克30亿罚款


2014年9月,中国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GSKCI)和马克锐等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当日宣判。GSKCI被判罚金人民币30亿元,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最大罚单,马克锐等被告被判有期徒刑二到四年。


葛兰素史克方面完全认同中国司法机关依法认定的事实和依据,服从中国司法机关的依法判决,并向中国患者、医生、医院和中国政府、全体中国人民深刻道歉。


2.辉瑞6000万美元


2012年8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司法部联合指控辉瑞,为获取商业合同,在包括中国在内的8个国家行贿当地医生,涉嫌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同时遭到指控的,还有于2009年被辉瑞收购的另一家制药巨头企业惠氏。


辉瑞在遭到指控后立即提出以6000万美元的罚款来平息这一丑闻,同意向SEC共支付4500多万美元罚款,以及向美国司法部支付1500万美元罚款,以了结相关指控。



3.礼来2940万美元


2012年12月,SEC指控礼来通过其子公司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得俄罗斯、巴西、中国和波兰价值数亿美元的合同。礼来同意支付的2940万美元中包括1395万美元的非法获利返还,674万美元的判决前利息,以及870万美元的罚款。礼来中国的回应是:礼来没有承认或否认这些指控,相信这项民事和解是对公司利益最为有利的解决办法。


4.诺华2500万美元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称,诺华中国部门在2009年到2013年期间,通过交通、娱乐、会议、讲课、推广活动、教育研讨会及医学研修等多种费用名目来进行行贿。诺华表示就此与美国政府达成和解,同意向政府支付2500万美元(约合1.6亿元人民币)。


5.百时美施贵宝1400万美元


2015年10月,SEC指控百时美施贵宝在中国的合资公司向国有医院的医疗保健工作者行贿,并从对这些医院的处方药销售中获得超过1100万美元的利润,从而违反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


而百时美施贵宝也同意支付超过14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8900万元),以和解有关其涉嫌在华行贿的指控。



跨国药企行贿特点如何?


1.借助母公司品牌效应,行贿更具隐蔽性


葛兰素史克、辉瑞等跨国制药公司名声赫赫,他们的产品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这些大型制药公司都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往往充分利用其跨国优势创造一些本土企业所难以仿效的、降低暴露风险的贿赂方法,如召开国际会议、提供国外上学、定居、旅游等。


2.跨国公司在华行贿呈现较强的“组织性”


无论是在行贿的资金配置方面,还是在行贿行为的分工方面,跨国制药公司在华行贿都已经表现出高度的“组织性”。在公司财务制度设计上,为海外行贿配备了雄厚的资金保障。在整个行贿行为链条上往往表现出多方的密切配合与无缝衔接,行贿款项最后都通过中间环节以咨询费、律师费、活动费、专家费等名义向第三方付款从而撇清自己与款项最终流向的关系以此将帐目合法化。


3.跨国企业在华行贿的社会危害更大


跨国企业在华行贿导致我国财富通过跨国公司流向国外减损了国民福利,其在华不惜大手笔行贿,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


在华行贿不仅导致恶性竞争进一步放大,而且使得跨国公司加强了对中国市场的占领将本国企业排斥在市场之外,严重威胁我国民族企业的发展。


为何我国会成为医药行业行贿重灾区?


一种药物的上市,对于制药企业来说,占据市场是为其带来巨额利润的重要前提。如何能快速有效的占领市场呢?“行贿”可以说是最简单却最有效的方式,在我国,跨国制药企业更是对此屡试不爽。


1.“入乡随俗”


首先,商业贿赂是个世界性问题,只不过善讲人情世故的我国更易受到糖衣炮弹的进攻。从中国近年来的反腐成绩单来看,腐败现象在我国已遍布于各个领域、涉嫌人员也是参差不齐。从“大老虎”到“小苍蝇”,“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XXX贪不到的”,跨国企业在华工作人员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


医院作为处方药的主战场,企业通过医药代表以现金、珠宝及其他礼物、饮食、旅游、娱乐、以及为会议提供赞助等形式向中国国有医院的医生行贿,从而获得某一药物的垄断。在中国的医疗体系当中,提成、红包似乎已成为医护人员心安理得的重要收入项目之一。谁给的多、谁的“态度”好,就用谁的药,至于疗效吗?“差不多”就行了。


2.监管不严


犯罪成本低,一直是我国的一大顽疾。通过以上对制药企业在华行贿的最终处理结果我们可以看到,钱已然成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武器。制药大鳄舍得花巨额罚金来息事宁人,足可见其从中得到的利润定是天文数字。


虽然,针对跨国行贿,美国施行了《反海外腐败法》、英国颁布了《反贿赂法》,我国也针对腐败、行贿进行了大力的整顿,但似乎并没有起到震慑的作用。各国考虑到涉事企业的全球影响力、对本国税收的帮助等等,大多会采取巨额罚款、要求其内部自身整顿等措施,并不会对其重要组织结构进行干扰。


实际上,行贿企业的竞争对手是可以提起市场被不正当竞争挤占的诉讼的,美国证监会也可以裁定其撤市、联邦内禁止交易、剥夺出口等毁灭性打击,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但现实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大型跨国制药企业被美国证监会开刀。


面对巨额罚款,大型跨国制药公司更在意什么?


2014年,葛兰素史克收入是230亿英镑,辉瑞的营收为496.05亿美元,礼来制药的总营收为196.16亿美元,诺华净销售额为579.96亿美元。


由此可见,上千万、上亿的罚款对公司而言,还不足以“伤其筋骨”,而公司本着尽快解决问题、防止事件进一步发展的思路,采取第一时间接受罚款,表达自我整改的态度似乎成为了一种“明智的选择”。


巨额的罚款看起来貌似很多,但这是几年、几十年的积累。在这么多年中,跨国公司早已赚的盆满钵满,其心知肚明巨额罚单是早晚的事,所以当面对严查严打之时,处之泰然自然也就那么顺理成章了,毕竟,罚单总比“禁令”要好得多。


2014年6月29日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报道,英国药企葛兰素史克(GSK)在中国市场行贿案被曝光的导火索居然是一段性爱录像。葛兰素史克公司发言人证实该录像的存在,但拒绝解释该录像如何牵涉到公司的行贿丑闻。


2008年底,曾困扰西门子两年多的贿赂案最终以13亿美元的罚金告终。经查,2003年至2007年期间,西门子医疗集团向5家中国医院行贿,支付了逾千万美元的贿赂款,最终获得了高额医疗设备订单。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包括摩根士丹利、IBM、朗讯、沃尔玛、德普、艾利·丹尼森等诸多知名跨国公司都曾在华涉嫌商业贿赂。


2012年8月,美国证交会称,辉瑞制药在包括中国在内的8个国家,向当地官员以及医生和医护人员等国有单位公职人员行贿。最终,辉瑞缴纳了包括罚金在内的6000万美元。


2013年7月11日,公安部的一则通报成为国内外医药界的一枚重磅炸弹:因涉嫌严重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GSK中国〕部分高管被依法立案侦查。全球知名药企葛兰素史克中国行贿事件持续发展,警方进一步披露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葛兰素史克中国)部分高管涉嫌经济犯罪案情。包括葛兰素史克中国4名高管在内,超过20名药企和旅行社工作人员被警方立案侦查。


公安部消息称,葛兰素史克中国为达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等目的,利用旅行社等渠道,向政府部门官员、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生等行贿。涉案的葛兰素史克中国高管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经济犯罪。旅行社相关工作人员则涉嫌行贿并协助上述高管进行职务侵占。


中国警方高层还获悉,截至2013年7月14日,包括上海临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内,至少4家旅行社涉案,一些政府官员和医院亦卷入。


葛兰素史克事件并非外企涉嫌在华行贿孤例,之前包括辉瑞制药、摩根士丹利、IBM、朗讯、沃尔玛、德普、艾利·丹尼森等诸多知名跨国公司都曾在华涉嫌商业贿赂。


葛兰素史克中国是在华规模最大的跨国制药企业之一。葛兰素史克曾在美国、意大利、新西兰等国涉嫌违规行为被处以高额罚款。中国警方仍在进一步侦查案件之中,据介绍此案牵涉利益链巨大。


中国警方通报称,2013年年初在工作中发现部分旅行社经营活动异常。办案民警介绍,上海临江国旅几乎没做过任何旅游业务,但年营业额却从成立之初的几百万元飙升到案发前的数亿元。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部署涉案地的警方开展调查,发现葛兰素史克中国及其关联企业,存在重大经济犯罪嫌疑。


通报称,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公安部指示湖南长沙、上海、河南郑州等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于6月27日、7月10日组织开展两次集中抓捕,对葛兰素史克中国部分高管和多家旅行社部分工作人员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长沙警方相关负责人披露,6月14日公安部指令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理该案。6月27日,长沙警方协同沪、豫警方,在北京、上海、南京三地,对涉案药企和上海临江国旅工作人员实施抓捕。第一批带走14人。


6月28日中午,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长沙警事”发布简短消息,首度披露“葛兰素史克(中国)有关高管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长沙市公安机关调查。”彼时相关嫌疑人已被押解回长沙。


2013年7月10日,长沙警方透露专案组第二次赴沪实施抓捕,将葛兰素史克中国和另外一家旅行社工作人员共9人带走。截止到2013年7月11日,公安机关已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相关旅行社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20余名涉案人员中,包括葛兰素史克中国的4大高管,4人在公司内部号称“四驾马车”,分别涉及法务、人事、市场和营销。


他们分别是,41岁的法务部总监,赵虹燕;49岁的副总裁、企业运营总经理,梁宏;45岁的商业发展事务企业运营总经理,黄红;以及50岁的副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张国维。


办案民警透露,上述4高管涉嫌通过各种会务收受贿赂、利用旅行社套现。民警称“数额巨大”,不过具体数额仍在侦查和核实之中。


已有警方掌握的证据显示,葛兰素史克中国举办8000万一场的年会,一名高管涉嫌一次从旅行社获取“贿赂”200余万。警方正对旅行社和葛兰素史克中国展开调查,涉及的上游官员和下游医药代表,仍在进一步侦查。


办案民警介绍,涉案高管套取现金的另外一种方式,是利用旅行社虚增会议规模和虚报会议两种模式。办案民警举例,某个会议,比如原本只组织了30个人,报账时,旅行社按药企的意思,虚增20人,按50个人报账。这些虚增套取的现金,一部分被高管非法侵占,据为己有;一部分留在旅行社账上,成为葛兰素史克用来行贿的“备用金”,用以维护医院领导、医生关系,或者对政府职能部门个别官员行贿,或用于消费、旅游。


行贿链条,上至工商、物价、人社等职能部门,下至中国基层医院、医生。有的卖一批药结算一笔钱,合作医生每人发信用卡,开药后第二天就把回扣打进账。


葛兰素史克中国涉案高管受访时坦陈,包括行贿费用在内的各种运营成本助推了药价虚高,保守估计“运营成本”占到药价成本的20%~30%。“贿赂链与利益链紧密相连,”据中国警方高层披露,警方前期调查曾遭遇很大阻力,行动中多次出现“严重泄密”的情况。“一些利益链上的内部人士通风报信,提前将公安调查的消息,泄露给相关跨国药企。”梁宏(葛兰素史克中国高管)有时会说,下面几个中层要钱去打点政府部门。他打电话,说要去拜访一下专家、官员。公司内部的规定,不允许送礼。让准备现金,规避法律风险。而客户提要求,都会第一时间满足。


中国警方表示,在为期半年的调查中,他们发现了700多名中间人,葛兰素史克公司涉嫌通过这些中间人向医疗部门官员和医生行贿,以要求他们向病人开葛兰素史克生产的药物。该公司还涉嫌“涉税犯罪”。


2014年5月14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历经十个多月的侦办,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GSKCI)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等案已侦查终结,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GSKCI在中国销售的药品大多冠以海外原研药名义,在药品进口前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增高药品报关价格,在将巨额利润预提在境外的基础上,设定高额销售成本用于支撑贿赂资金。


以贺普丁为例,2012年,贺普丁真实成本为15.7元,转移定价后到中国GSKCI工厂的口岸价是73元,GSKCI出厂价(不含税)为142元,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最高零售价为207元。


办案民警披露,葛兰素史克中国涉案高管,常利用决定会务的权力,收取旅行社的“贿赂”。


一名涉案高管介绍,公司每年都有会务预算,分内部会议和外部会议,每年的预算几亿元。一般内部会议,采购部会提供一份会务供应商名单供选择。相关高管有权决定或提供建议。上海临江国旅的负责人,为了获取葛兰素史克的相关业务,承接会议,直接行贿相关高管。


据办案民警称,个别旅行社为了拉拢客户,甚至专门雇佣年轻女性,向特定的高管提供性贿赂,时间长达4年。相关高管则会提前私下告诉旅行社,包括报价、预算等内容会提出建议。“4名高管直接拿贿赂。”办案民警称,4名高管每个人名下都有一家对应的旅行社,因此共涉及4家旅行社。


上海临江国旅承接一部分会议业务,从2009年到2012年,业务往来总额1.19亿元。2010年到2012年,一名高管手下涉及3000万元会务费,涉嫌直接接受“贿赂”200万元左右。这些钱有的以现金直接返给高管,有的则继续留在旅行社账上“备用”。


警方介绍,临江国旅老板的家人不会使用电脑,行贿高管后,会手写下账目,警方查获到手写的行贿账本。此外,旅行社负责人还与高管建立特殊关系,承接重大项目,“单个贿赂,有的高管一笔拿受贿上百万”。


上海临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翁剑雍,也被警方控制。他被称作葛兰素史克中国涉案高管梁宏的“贿赂备用金库”。他讲述了其公司与葛兰素史克中国的合作。


翁剑雍是上海本地人,最早在上海一家主营旅游、会务产品的旅行社工作。2004年,翁进入会务行业。2006年3月,翁剑雍成立上海临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公司雇员近40人。


在上海临江国旅宣传资料中,它是黄浦区旅游局十强旅行社之一,日常主要业务是组织在沪外资企业高端商务人员在中国及世界各地的会议、会务、会展和培训工作。“旅游行业的利润会高一些,有15%,但不稳定,”7月13日,翁剑雍在接受媒体集体采访时介绍,搞会务,利润只有一半,8%左右,但每年客源稳定。


2007年6月,上海临江国旅成为葛兰素史克中国的合作公司。


翁剑雍说,葛兰素史克公司有严格的财务制度,不符合法规的不让报销。该公司餐费人均标准300元,人均超过500元要特别审核,送礼最多“春花秋月”,即春节送鲜花,中秋送月饼。“送礼、行贿等项目,走财务明账肯定是通不过的,暴露后,还会受到总部和内审部门的处理。”


翁剑雍说,公司高管要用钱,常常会通过旅行社走账,方式则是内部培训会或者半年会这样的会务形式。上海临江国旅最初和葛兰素史克中国疫苗部合作。2009年国庆前后,通过朋友介绍,翁剑雍认识了梁宏,为了维护关系,翁还组织梁及朋友去台湾旅游。


变相受贿旅行费用


翁剑雍回忆,大概在2010年4月,开始与梁宏分管的部门合作。


“2011年开始,梁总开始在经济上提要求。”翁剑雍说,首先梁会直接要现金;其次梁特别喜欢旅游,一部分钱会拿去旅游,“国内国外都有”。


翁剑雍估计,2010年至2012年,与梁宏所在部门3年总的业务总额3000万左右,梁宏从上海临江国旅收了差不多200万元,“100余万的现金,旅游费用合计80万”。


翁剑雍举例,梁宏4人去马尔代夫、澳洲旅游,往返机票乘坐公务舱,入住豪华酒店,4个人的专属团队,总计花费约30万,但梁宏支付的费用,不到10万元。


“上海直飞马尔代夫公务舱一位4万多元,但梁支付每人的旅行费用总计仅1.9万元。超出部分的钱,都在给他的钱里冲抵。这些钱,他本人应该是清楚的。”


与五六家外资药企合作


翁剑雍说,他偶尔还会接到梁宏的电话,说下面的几个中层要钱去打点政府部门。“他给我打电话,说要拜访一下专家、官员,公司内部的规定不允许送礼。打电话给我,让我准备现金,规避法律风险。而客户提要求,我都会第一时间满足”


翁剑雍说,有的时候,结算和预算如果有差距,高管会要求“增加成本”,要求结算额多开一些。“比如,2012年下半年,梁总打电话让我准备25万元,说是要打点几个北京的官员,让我先垫付,下次开会通过虚增弥补。”2012年11月底,他承接梁宏所在部门2个会议,趁机合计虚报10万,虚增的方式很简单,就是把开会的人数,每次多报20人。因为意识到“这个行业水太深”,曾萌生退出的念头,把公司盘给别人,没想到年中就被警方抓获。“


据翁剑雍讲述,上海临江国旅除了葛兰素史克中国,还与别的五六家外资药企有合作。从2006年到2012年,年业务量从2000万增到2个亿,前后赚了差不多两千万。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9月19日依法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GSKCI)和马克锐等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被告单位GSKCI罚金人民币30亿元;判处被告人马克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驱逐出境;判处被告人张国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梁宏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赵虹燕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被告人黄红有期徒刑二年,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宣判后,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及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提出上诉。


美国辉瑞制药公司行贿中国官员医生,必须要一查到底不能以罚代刑了事中国的医药事业,必须摆脱西方的控制,实现独立自主。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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