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制度不改革,贪官抓不完

陈中华:制度不改革,贪官抓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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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政华,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曾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司法部党组副书记、部长等职务,2021年10月被立案审查调查,2022年3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傅政华完全背弃理想信念,彻底丧失党性原则,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


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傅政华从年轻时入党就没有真正树立起理想信念,而是信奉只讲个人前途、热衷投机钻营的极端个人主义。因此,打从参加工作开始,他就极尽钻营之能事,处心积虑寻找一切机会搞政治攀附。傅政华:由于我的违法犯罪,严重损坏了党的形象,严重危害了公安司法事业,严重破坏了政法系统的政治生态,我的教训极为沉痛。


傅政华之所以痴迷于职级权力,正是因为他心里想的不是用权为公,而是以权谋私。从2005年至2021年,傅政华利用职权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其中尤为恶劣的是多次滥用执法权、司法权,既影响政法队伍风气,也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经查,多年来傅政华收受财物达1.17亿元,其中超过80%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他在北京市收受老板的一套别墅,就价值上千万。他的多名亲属也都借助他的权力牟利。


傅政华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占用多套住房、办公用房,在北京市中心长期违规占用一套700多平方米的四合院。在工作点和下属单位宾馆占用六套住房,面积高达1300平米。傅政华把党和人民赋予了公安政法机关的神圣职权异化为个人特权,热衷于当官做老爷,随意侵占警务资源,大搞特权,大搞奢靡之风,大肆享受,对党的形象破坏尤为严重,对社会风气的破坏尤为严重。


2008年,傅政华在北京市公安局任职期间,结识了时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的孙力军。傅政华感到孙力军年纪轻轻就身居要职,正是他急于结交的上层关系;而孙力军刚到北京,羽翼未丰,也正想物色“小圈子”成员,两人一拍即合,傅政华由此成为了孙力军政治团伙的重要成员。傅政华:确实我对他有唯命是从的做法,在政治上他也是竭尽全力地举荐和做工作,这个在政治上实际上是互相利用。


2010年至2017年,经孙力军积极运作,傅政华先后提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等重要职务。当时北京市公安局负责不少重要专案,孙力军并非专案组成员,却频繁来参加会议甚至“作指示”,傅政华每次都亲自下楼迎接,对孙力军的“指示”表示坚决落实,还根据孙力军意见签批重要事项,甚至将上报材料先交由孙力军修改审定。


2022年1月播出的专题片《零容忍》中披露,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在一次公务中认识了时任公安部担任办公厅副主任的孙力军。2011年,王立科在孙力军到辽宁出差期间,首次送上一张存有100万元的银行卡。此后,王立科多次专程到北京等地“看望”孙力军,送上银行卡、美元、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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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力军说:“他每年大概四五次来北京,每次都给我30万美金,放在一个小的海鲜盒里面。他每次来就说,我给你送点‘小海鲜’,我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

王立科历年送给孙力军的“小海鲜”,到案发时累计折合人民币9000多万元。

孙力军也没有让王立科失望。“他去了江苏当副省长、公安厅长,后来又当了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这一路我都提供了帮助。”孙力军说。

已经落马的原公安部部长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原公安部警卫局局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刘彦平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吉林省检察院原检察长杨克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本才、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沈德咏、司法部原部长吴爱英傅政华、四个直辖市的原公安局长傅政华、龚道安、邓恢林、武长顺等一大批司法腐败官员的政治操弄、结党营私以及疯狂敛财、上行下效的巨大破坏力作用下,勾结、包庇、纵容社会各层面腐败分子和黑社会团伙,已经危及国家政权安全的同时,还造成了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侵吞。 司法乱象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司法活动承担着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权益的保障,以及国家、政权、社会的稳定都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但是,一些从事司法工作的人,还是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案不立、压案不办、有法不依。前些年流传民间的顺口溜:“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的现象至今还存在着。



司法腐败是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危害最大的腐败。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司法工作人员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  司法不公,它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且对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造成致命伤害,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由于利益驱动和监督缺失,司法腐败行为甚至已经成为了一种“潜规则”。一旦出现司法腐败,解决社会纠纷的法院就开始在制造新的纠纷。一些遭遇不公的当事人甚至直接绕过法律程序,作出危及他人危及整个社会的极端举动;又或者利用自己的某种关系解决纠纷,向“黑社会”求助,这将引发更严重的社会冲突。


司法腐败是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危害最大的腐败。它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且对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造成致命伤害,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仰。司法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政权的生死存亡。这是早有结论的,但是如今许多人对此还缺乏深刻的认识。


鸦片战争的时候,当英军与清军在珠江口大战正酣,岸边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冷漠地观看自己的朝廷与外敌作战,当官船被击沉清军纷纷跳水时,居民竟然发出喝彩声。后来英军北上,也有类似情况。到了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老百姓不仅围观,甚至还加入到为洋人推车、搭梯的行列。大清国的子民之所以如此不忠,固然与清初的大肆屠杀有关,更与清王朝持续多年的大兴文字狱和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有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没有外敌入侵,清王朝也是难逃灭亡厄运的。


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公正司法,牺牲掉的只是少数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 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在任何社会,司法是保障社会正义最重要,也是最后一道防线。说得简单一些,司法关乎人民的财产与生命安全。一旦司法失守,社会公正和正义就会荡然无存。司法不公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机体内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党的政权。 


傅政华与孙力军边腐边升、贪赃枉法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使党对公安政法工作的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被悬空,其本质上是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破坏党中央的权威。党中央一定要从此案中深刻汲取教训。党要加强对司法的全面统一领导,对司法机关不公正的裁判决要及时督促纠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


另外:制度不改革,贪官抓不完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成绩硕果累累,反腐高压已形成常态,“不敢贪腐”渐成气候。然而,另一个极端却出现了:有的地方出现了为官不为,碌碌无为等“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如果说贪污腐败是党和国家的“致命伤”,那么,庸官懒官则是党和国家的“慢性病”。不管是“致命伤”还是“慢性病”,都会危及到党和国家的健康肌体。庸官懒官不仅极大地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而且严重损害党的先进性。更重要的是庸官懒官的存在,会不停地制造着群众与党和政府的紧张和矛盾。当群众与党和政府的矛盾越积越深后,容易形成十分危险的“政治堰塞湖”。


人类社会几千年的王朝史,证明了客观上存在着毛泽东和黄炎培谈论的旧史难以逃脱的政权兴亡周期率的支配力。历代王朝兴亡更替,周期治乱。如果统治阶级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战斗力,有效解决了社会基本矛盾,维持了社会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保持社会安定,王朝生命周期将得以延续。如果统治阶级漠视社会规律提出的必然要求,窒息社会发展的活力,无法组织社会生产或扩大再生产,或者不思进取,毫无斗志,倒行逆施,穷奢极欲,耗费 巨额人力物力,加重人们的经济负担,民怨沸腾,完全破坏了王朝正常运行所必需的社会内部平衡,整个社会被逼入绝境,历史规律将召唤新的力量改朝换代。


官僚腐败是危害党和国家,生命力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如何防治官僚腐败,边腐边升?首先,要严格落实选官用人追责制度,有权必有责,权责须相当。当问题干部受到查处后,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纪检部门必须严格履职,纪检部门应强化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不断加强监管反腐力度。有效利用群众反映、网络实名举报、组织监督检查等手段,坚持露头要打、潜伏要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让严打成一阵风,吹过了就散了,彻底斩断公仆变硕鼠的机会。


其次,相关领导必须严格执行选官用人制度,在干部成长过程中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正确用人导向,规范和拓展干部晋升渠道,加大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的力度,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坚决封堵“带病提拔”的入口。最后,必须提升党员干部的防腐拒变的能力。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群众观、道德观等,通过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前车之鉴下,保持清醒认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升防腐拒变的能力。保证政通人和、风清气正,杜绝小人得志、贪官横行,牢固党的执政根基。


任凭官僚腐败愈演愈烈,最终必然造成亡党亡国。贪官的存在,会不停地制造冤假错案,导致社会矛盾、贫富不均,产生群众与党和政府的紧张和矛盾。当群众与党和政府的矛盾越积越深后,容易形成十分危险的“政治堰塞湖”。所以,官员官僚腐败,一定要严惩不贷,该杀的必须杀。除体制机制方面尚需改革和完善之外,加大违法违纪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任何制度都可能产生腐败,但是一个好的制度能遏制腐败,而一个坏的制度则助长腐败。我认为:民主的政治制度是迄今为止、最能遏制官僚和腐败的制度。目前;党内有些人一看有人提倡民主政治就害怕失去政权,其实正是实行民主政治制度才能使党长期执政,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听人民的话按人民的意办事,岂能不得民心。


其实,民主也是多元的,各个国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相应的民主模式。君主立宪、党主立宪、一党独大、两党轮流、多党竞争等,都是维护和实现民主标准的有效手段。但其标准或核心价值则是单一的:对公共事务实行公开讨论决定、公开对话和公开争论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之下,中国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的民主模式。人民有权选官立法,官员才能遵纪守法。中国应该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共产党执政,实行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就是由党领导人民选官立法,依法治国。


党中央不要去干吃力不讨好的事,管的事很多,从各部委省市一直管到县镇乡村,很累也管不过来,出了贪官还受民怨,以前党有一个相关的认识误区:以为实现党组织对社会的“全覆盖”,就是加强了其执政的基础。效果可能正相反。庞大的组织系统和庞大的党员队伍中的任何一个弱点都是党的污点,无限扩张的党权所带来的是党的无限责任。而且这种无限责任随着党组织和党员向着越来越多的领域延伸,也延伸到越来越多的领域。


即使党的上层精英有励精图治的决心,大刀阔斧地反腐和整党也许可以一时遏止腐败的蔓延,却无法断绝腐败的根源——无所不在的党权。而那种无所不在的,“群众身边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无时无刻不在给整个党抹黑,无时无刻不在侵蚀党执政的合法性。结果是,党想当然地认为中国所取得的所有成就,都是它领导的结果;老百姓理所当然地认为天下所有的坏事,都是党干的——至少它要负责。


现在大多数地方官完全就是欺下瞒上的土皇帝,官僚腐败欺压百姓,中央想管无力,百姓状告无门,是极易官逼民反的,这就是我所说的不搞民主党会累死之道理。中国应当撤消省县乡只设市区镇村,并撤消政协归并人大。原省级的官员安排到国家巡查组工作,到各市巡查监督市区镇村的官员。这是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地方分权会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 不会出现藩镇割据, 中共的政权会更加稳固, 这也是与我们国家的国情是相适应的。


市区镇村长完全可以交给当地人民举选管理,中央把国家执政权撑握好,把市区镇村行政权交给党和其它的各党派及无党派有序去竞争,市区镇村长由党领导人民举选,党不会失去国家执政权的。市区镇村长候选官员可以由党和其它的各党派及无党派组成去竞选。这样做与党政分开一样,官员干好了是党的功劳,干不好了与党无关,因是人民自已选的,人民不会怨党的,人民不会怨党,党就能长期执政。


众所周知,一个人的命运决定权在谁手里他必定要为谁服务,官员也是一样,是由人民选举的官员必然会全心全意公平公正地为人民服务 ,道理很简单,你不为命运决定者服务,你的命运就得重新选择。官由民选法由民立,官员自然能全心全意公平公正地为人民服务了,也就不存在人民对党不满了,人民对党没有不满了,党就能长期执政,这样对国党都有好处。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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