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所有的谣言都止于真相公开,胡鑫宇录音应尽快公开播放

陈中华:所有的谣言都止于真相公开,胡鑫宇录音应尽快公开播放

陈中华:胡鑫宇自缢死亡的案件,可以质疑但不可以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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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日,江西召开发布会通报,江西上饶高中生胡鑫宇是自缢死亡,尸体发现地位于铅山县河口镇金鸡山区域的某粮库院内,尸体发现地就是原始第一现场。通报还公开了胡鑫宇录音笔部分内容,录音显示他有自杀意愿,通报也强调,录音内容不存在人为合成、篡改情况。

从通报中看,一个简单的高中生自杀案自杀案,酿成席卷全国的舆情事件,这其中离不了造谣者的鼓吹与带节奏的媒体煽风点火,他们蘸着胡鑫宇的人血馒头,收割了又一轮流量狂欢。举目四看,只有家属沉浸在无尽的悲痛中,而那些造谣者和带节奏的媒体却逍遥法外:这才是胡鑫宇案最令人痛心的地方!

一些人造谣胡鑫宇被谋杀,造谣他是熊猫血,造谣他的器官被切割,谣言肆虐,让整个社会陷入了对真相的苦苦追寻之中,而那些造谣者却躺着收割一波又一波流量......。还有一些媒体煽风点火,带节奏误导公众以为胡鑫宇的录音笔内容被删除且无法恢复,完全丢掉了媒体人客观理性的立场和实事求是的作风......。

尽管在通报中,有一些造谣者被刑拘、行政拘留,但仍有很多造谣者逍遥法外。尤为遗憾的是,那些带节奏的媒体,没有得到任何的处理,把公众的情绪点燃之后悄悄地撤退了,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干,当然,也不是最后一次这样干,他们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就是因为压根没有得到任何的处理与处罚。为了以儆效尤,一定要严惩每一个造谣者!

胡鑫宇自缢死亡的案件,可以质疑但不可以造谣。发布会通报后,从网上评论中看还是有人质疑。所有的谣言都止于公开真相,胡鑫宇的家属也明确表示可以适时公开。希望办案机关尽快公开播放胡鑫宇的原始录音,并让胡鑫宇的家属出来说明一下,对胡鑫宇是自缢死亡结果的意见。避免不必要的猜测和假消息的传播,不仅对亡者的家属有个交代,也修复受损的公信力。

另外,通报中说胡鑫宇尸体上身穿黑白相间的连帽运动服,前后反穿(为什么要反穿怎么反穿好的),缢吊于树干凸起处,悬挂点距离地面 4.5 米,离地面这么高,他是怎么吊上去的? 我觉得二三个人帮他上吊都难,还有他是怎么从学校出去,怎么进去粮库的?难道学校和粮库四周没有监控吗?



胡鑫宇尸体呈现出来的状态:用鞋带上吊身亡。但是已经失踪了失踪106天的胡鑫宇,尸体用鞋带吊着,早已经高度腐烂,几乎只剩下一具是“骸骨”。疑问来了,什么样的鞋带,把一个120斤重的物体,吊了106天,竟然不自动断烈,摔在地上!根据胡鑫宇的身高判断,胡鑫宇体重应该在120斤以上。我们以最轻算,胡鑫宇的体重至少有120斤。

一个120斤的物体,系在鞋带上100多天。那根鞋带曝晒于太阳底下,风吹日晒,还有可能被雨淋。特别是在这106天里,当地一定有狂风暴雨天气。这样的一根鞋带,竟然吊着120斤的尸体,没有被山上的风,摇晃,晃动树林,引发尸体随着来来回回日晃动,引发鞋带断开。还有山间秋雨绵绵,100多天的秋雨曝晒。经过日晒雨淋,那根鞋带,竟然完好无损地把胡鑫宇的尸体吊着,一直到人们发现。

这根神奇的鞋带,不得不让人怀疑。胡鑫宇案的进展全过程充满了“不应有的神秘和混沌”,随着案件从“找人”阶段进入“找真相”阶段,公众的种种疑惑和质疑都需要解答和回应,也只有用完整的证据链条和合理的逻辑还原真相,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猜测和假消息的传播,修复受损的公信力。

截至目前,尚无官方消息确认胡鑫宇事件已刑事立案。现在胡鑫宇已经死亡,不是一桩简单的人口失踪案,在当前有些公众和其亲属{通报前曾要求异地立案}不相信当地公安机关和只有上级才能管得了下级情况下,公安部应该成立专案组直接查处,采用异地用警异地立案调查的办法,尽快查出结果,让当地自己查处自己违纪犯罪是不可能的事,也是违背人性的。

其实:胡鑫宇失踪案是破不破的问题,而根本就不是能不能破的问题,只要把胡鑫宇失踪当天学校所有进出的人车行踪和学校内外的监控查一下就可以破了。也可以查一下胡鑫宇本人及全校师生(特别是校长班主任和胡鑫宇的同班同学)当天的手机信号行踪和通话情况及微信的聊天情况。公安机关要吸取这次胡鑫宇案的教训,对所有报案的案件都要先立案侦查,然后在期限内给报案人出具书面结果,对报假案和诬告陷害者严惩就可以了。

向“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顽瘴痼疾宣战,对于维护法治权威至关重要。除了“有罪不究”带来的显著危害,“有案不立”违背程序法定原则,这既是对程序法治的忽视,也是对国家追诉的贬损;而“压案不查”主要违背及时诉讼原则,对被害人一方来说正义迟迟得不到实现,对长期处于挂案状态的被追诉人来说,其生产、生活秩序都会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

司法活动承担着惩恶扬善、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权益的保障,以及国家、政权、社会的稳定都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司法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政权的生死存亡,这是早有结论的,但是如今许多人对此还缺乏深刻的认识。鸦片战争的时候,当英军与清军在珠江口大战正酣,岸边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冷漠地观看自己的朝廷与外敌作战,当官船被击沉清军纷纷跳水时,居民竟然发出喝彩声。

后来英军北上,也有类似情况。到了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老百姓不仅围观,甚至还加入到为洋人推车、搭梯的行列。大清国的子民之所以如此不忠,固然与清初的大肆屠杀有关,更与清王朝持续多年的大兴文字狱和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不公有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没有外敌入侵,清王朝也是难逃灭亡厄运的。

司法腐败是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危害最大的腐败。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司法工作人员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  司法不公,它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且对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造成致命伤害,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公正司法,牺牲掉的只是少数的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 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要加强对司法的全面统一领导,对司法机关不公正的裁判决要及时督促纠正,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暴力执法、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暴力执法、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人员必须严惩不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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