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重庆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边腐边升从副处贪到副部

重庆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边腐边升从副处贪到副部

邓恢林(中)受审

2021年9月10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一案。据检方指控,邓恢林从副处级到副部级一路受贿,最早是在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时,最晚则是在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任上。时间跨度从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约21年。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被告人邓恢林利用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车牌办理、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67万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邓恢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邓恢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邓恢林出生于1965年3月,湖北武汉人,于2020年6月14日官宣落马。2021年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开除其党籍公职。经查,邓恢林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邓恢林和原中央巡视组副组长董宏一样又是一个在多个岗位一路升迁一路收钱边腐边升带病提拔的官员。从开始贪腐到被查经过了二十一年时间,从副处边腐边升到副部。前段时间,重庆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同时首次提出坚决清除邓恢林案件的负面影响。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的重庆原副市长、公安局长邓恢林,因此成为继王立军之后、第二名被列为重庆反面典型的公安局长。

邓恢林的前任何挺在2017年落马后,并未进入反面典型之列,凸显了邓恢林问题的严重性。受访专家分析,官方表述显示邓恢林的问题与重庆两名原市委书记薄熙来和孙政才并列,意味着他已被视为独立的一股流毒领军人物,所涉问题毫无疑问比王立军及何挺更严重、特殊。


邓恢林被通报的五条罪状中,舆论最关注的是他违反政治纪律,一连串政治纪律问题颇为少见。他被指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中共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


重庆市委常委会会议也宣示,要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清除邓恢林案件负面影响。会议也称,要修复净化公安系统政治生态,加大从严治警力度,严明警规警令,严肃警风警纪,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铁军。


邓恢林2017年7月空降重庆,主要任务是“刮骨疗毒”,结果自己又成了一股新流毒,这说明用人的制度有短板。应当检讨干部选派制度:“相当于治疗体系本身就有问题,所以这个问题(重庆流毒)老是解决不了。”


重庆市公安局多年来是政治问题及腐败重灾区,2012年以来王立军、何挺及邓恢林三名公安局长接连在任上栽跟头,薄熙来时期以前的朱明国则在调任广东后被查。


10余年来,副局长乃至局内高级警官也牵连甚广。其中,原常务副局长文强,2010年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成为中国首位被执行死刑的正厅局级公安局长。作为文强副手的两名原副局长彭长健及唐建华,也先后于2009年及2012年落马。


2012年王立军事件后,时任市公安副局长郭维国、刑警总队总队长李阳等一批高级警官纷纷被判刑。2009年率队拘捕文强的原市公安副局长高晓东,2015年调离公安系统后,也在重庆市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监事会主席任上落马,并被“双开”。


这些政法官员违纪犯法,必然会制造很多冤假错案,也必然会制造老百姓状告无门,导致一些状告无门的人,像胡文海、杨佳、张扣扣一样,自行执法,报复社会滥杀无辜,严重威胁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政权和社会的稳定。


官员“边腐边升”,亦称“带病提拔”,严重违背社会公平正义,加剧干部任用不正之风,恶化政治生态。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文章曾指出:很多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是发生在担任下级一把手期间;有的省已查处领导干部中,半数以上属于带病提拔;有的一把手甚至带病在岗10年、20年,还屡被提拔。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污染着一个地方的从政环境,更损害着党的形象和威信。如何打破官员边升边贪、越贪越升的怪圈?


   首先,严格落实选人用人追责制度,有权必有责,权责须相当。当问题干部受到查处后,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纪检部门必须严格履职纪检部门应强化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不断加强监管反腐力度。有效利用群众反映、网络实名举报、组织监督检查等手段,坚持露头要打、潜伏要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让严打成一阵风,吹过了就散了,彻底斩断公仆变硕鼠的机会。

   其次,相关领导必须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在干部成长过程中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正确用人导向,规范和拓展干部晋升渠道,加大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的力度,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坚决封堵“带病提拔”的入口。

   最后,必须提升党员干部的防腐拒变的能力。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群众观、道德观等,通过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前车之鉴下,保持清醒认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升防腐拒变的能力。保证政通人和、风清气正,杜绝小人得志、贪官横行,牢固党的执政根基。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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