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前腐后继三任公安厅厅长、三任市长公安局局长落马

陈中华:前腐后继三任公安厅厅长、三任市长公安局局长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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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辽宁省公安厅原巡视员杨振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辽宁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辽宁省公安厅已有三任厅长被查。杨振福曾任盘锦市公安局局长,该局已有三任局长被查。

公开履历显示,杨振福,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杨振福曾任辽宁省公安厅经侦处处长、刑警总队总队长,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局长。2004年10月,任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09年5月,任阜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15年9月,任省公安厅巡视员;2016年11月,退休。

此前,辽宁省公安厅已有连续三任厅长被查。2021年1月25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落马。李文喜曾于2002年5月至2011年3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2021年7月27日,李文喜被开除党籍。通报显示,李文喜是首个被指“获取巨额矿产收益”的“老虎”。

今年1月6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文喜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李文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李文喜受贿金额超过5.4亿元。

2021年8月23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主动投案。薛恒曾于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任辽宁省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去年2月19日,薛恒被开除党籍。薛恒被指大搞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选人用人制度等。去年8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薛恒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薛恒被控受贿1.35亿余元。

去年3月1日,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大伟任上落马。王大伟自2013年3月起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去年9月29日,王大伟被“双开”,后于今年2月被提起公诉。

杨振福曾任盘锦市公安局局长,该局已有三任局长被查。三人也都长期在辽宁省公安厅任职

2021年5月14日,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姚喜双接受审查调查。公开履历显示,姚喜双,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姚喜双曾于2013年5月至2017年6月,任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21年11月3日,姚喜双被“双开”。姚喜双被指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2021年11月16日,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海青任上被查。公开履历显示,申海青,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硕士学位。申海青自2017年8月起任盘锦市公安局局长。

去年6月10日,申海青被“双开”。申海青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借用公车,借公务考察之机旅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案件查办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

此外,近两年,还有三个曾任盘锦市市长、盘锦市委书记的“老虎”落马。去年3月29日,辽宁省原副省长郝春荣落马。郝春荣曾于2016年9月至2018年2月任盘锦市代市长、市长。今年5月30日,受贿1883万余元的郝春荣,一审获刑12年。

去年6月2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国相落马。孙国相自2009年1月至2010年8月,任盘锦市市长;2010年8月至2016年9月,任盘锦市委书记。今年7月18日,受贿9765万余元的孙国相被判无期。

2012年以来,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努力下,贪官们抓了一批又一批,刚开始大家还满怀期待,但现在已见怪不怪,因为贪官已基本适应中央的反腐节奏,所以即便在高压之下,仍铤而走险、肆意贪腐,导致贪官前腐后继,原因大致如下:

  一、大家都在贪腐

  由于大众民主缺失,群众不像毛泽东时代那样,能采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等方式,对官员进行有效监督,致使权力私有化、市场化的现象比较突出,导致贪腐成风、屡禁不止,对一般官员而言,抽烟喝酒之类的微腐败不值一提,只要不收受大额现金及金条等贵重物品,基本属于廉洁干部;作为下属,逢年过节如果不到领导那儿走动一下,很可能被打成另类。

  如今,贪腐成官场潜规则,腐败案例比比皆是,“大官大贪、小官巨贪”等现象层出不穷,省部贪官基本过亿,科级贪官基本上千万,甚至连县里的股级贪官也有很多“亿元”案例,大家对此都习以为常。如此社会风气、官场习气,势必让更多官员跨入贪腐行列。

  更令人忧虑的是,许多贪官从不顾及国家民族利益,没有任何底线。如据媒体曝光,国家重点支持的芯片业也成了腐败重灾区,目前已有5名官员被查,导致芯片业虽投入大量资金,并经过多年研发,但依然步履维艰。如此恶劣的贪腐行为,已严重削弱国人对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反击美国霸权的决心。

  二、升官必须贪腐

  不跑不送,原地不动,但又跑又送,资金少了还是不行,所以,体制内要想升官必须贪污受贿,否则缺乏大额活动资金。许多官员的目标就是先抓权捞钱再行贿买官,官场“逆淘汰”现象特别明显,“老黄牛”、“实干家”、“为群众办事”的官,在乡镇级别即被淘汰。

  某乡镇股长,性格泼辣、能力出众,32岁就是先进典型,获得很多荣誉,但直到退休也没能升任乡镇领导,最后只能借职级并行,勉强混个副科待遇。某村党支部书记,几十年如一日为群众办事,即便患癌做手术也不忘村里工作,所在村早已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模范村,他本人比较清廉、威信极高,但直到去世,其身份仍是村党支部书记,连个副科级待遇都没捞到,实在令人寒心。

  相反,某些又跑又送的干部,年纪轻轻就做了乡镇领导甚至主要负责人,个别乡镇的党委书记连党委会都不会开,但依然不影响做官。

  三、贪腐未必被查

  虽然大家都说“有腐必查、有错必纠”,但因纪检监察部门办案人员的数量、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和人为干扰、出国外逃等原因,被查贪官人数相对官员群体仍属凤毛麟角,从而让众多官员心怀侥幸、有恃无恐。因此,虽然中央2012年以来正风肃纪、严查贪官,但很难遏制贪腐之风。

  如某正处职官员,由于黑白通吃、贪污腐化、强拆强迁等原因而民愤极大,从做副镇长就告状信不断,退休后依然如此,但直到退休第7年才被查处,被举报30多年才落马;据说某县委常委落马后即向纪检部门供述,曾向县委书记行贿80万元,曾和县委书记、某区委副书记、某开发区主任等4人私分1亿元资金,自己得赃款1000万元,但至今仍是坊间传闻,纪检部门毫不理睬;某县财政局长任职长达十多年,大家都知道他在上海等地有别墅、有情妇,但无人举报,纪检部门似乎对此毫不知情,直到最近该局长因受其他案件牵连落马,其贪腐受贿细节才浮出水面;某副县长兼公安局长卖官鬻爵、雁过拔毛、贪得无厌,人神共愤,2021年12月因他人举报被免职,但至今仍未有任何被调查的传闻,据说已安全过关。

  据网络爆料,山西某任职长达15年的市委书记,在该市独断专行、拉帮结派,跑官要官、包养情妇,曾挤走3任市长,其造假问题多次被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焦点访谈》曝光,他还逮捕了曝光问题的新华社记者,一度沸沸扬扬,该案甚至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关注,但由于有高官庇护,此人退休10多年仍安然无恙。

  总体感觉,任何系统、任何地区、任何单位,都有一些极度贪婪、飞扬跋扈、臭名远扬但长期得不到处理的贪官,他们严重恶化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让其他官员有恃无恐、肆意效仿。

  四、查到未必被抓

  有些贪官性质恶劣,罪行严重,但由于后台庇护,被查后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离坐牢还有相当距离。

  如某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很早就因贪腐而臭名远扬,但被纪委调查后,经多方运作,仅从副厅降为副科,近期又因举报被纪委第二次立案调查;某县副局长,区区副科职干部,2021年被下属实名举报,被查后仅是退赔赃款、党内严重警告了事,举报者却被打成另类、受到冷遇;某乡镇人大主席,因情感纠葛被情妇录音截图,后情妇大着肚子、拿着材料到省委巡视组举报,没想到该官员最后仅受到由正科职降为办事员的处理,令人大跌眼镜。

  五、被抓未必重罚

  贪官被抓固然可喜可贺,但因后台保护和官官相护等因素,贪官“重罪轻罚”的现象比较常见,且往往被人为忽视。

  如前文所说的某县财政局长,据传其被抓时仅在家中就搜出现金2000多万,上海等地还有数套别墅,儿子家中也有大量现金,还有银行存款若干,但坊间盛传其受贿金额仅认定279万,据说是因为超过300万会被判刑5年以上;前文所说的某正处职官员,受贿金额仅认定790多万,据说是因为超过800万会被判刑8年以上。此外,某落马的民政局长曾担任镇长、党委书记、住建局长,自己有10多套门面房,但仅判刑3年6个月,而且由于非常有钱,其狱中生活比较自在,出狱后又被某私企聘为办公室主任,算是衣食无忧,以前当领导小心谨慎,现在由于没有党纪约束,反而放得更开,活得更自在。

  虽然多数贪官被抓后由于心理落差等原因,头发花白、狼狈不堪,但即便被判刑入狱,总体来说,其最后结局并不差。所以,以前的官员,面对镜头会痛哭流涕、深刻忏悔,但在2022年中纪委播放的视频中,某些贪官谈及自身腐败问题时,都思路清晰、侃侃而谈,很有气场,好像是领导做报告,似无畏惧之心、忏悔之意。现在看来,是“重罪轻罚”让他们有恃无恐,所以,连演员都懒得做了。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一个单位的前任领导因为贪腐等问题而落马,后任者本应牢记“前车之鉴”,以前任领导为戒,避免重蹈覆辙。然而记者统计发现,不止上述单位,近年来,多地多领域出现同职位的几任主要领导干部接连落马现象,“前腐后继”“接力腐败”等词正是广大网友对这类现象的精准诠释。

而一地“一把手”接连落马的情况近年来也曾发生在云南昆明、安徽淮南、广东茂名、山西太原、河南三门峡等地。比如云南昆明前后4任市委书记落马,分别是杨崇勇、仇和、张田欣、高劲松,前后历时12年;安徽淮南有4任落马市委书记,即陈维席、陈世礼、杨振超、方西屏;广东茂名3任落马市委书记,分别为周镇宏、罗荫国、梁毅民;山西太原3任落马的市委书记,为陈川平、申维辰和侯伍杰;河南三门峡两任落马的市委书记,分别是杨树平和赵海燕(女)。

“前腐后继”现象还集中在一个系统内,例如前些年被称为“高危岗位”的交通厅长、国土局长等,也是贪腐行为的易发区。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高校等领域的“前腐后继”现象也出现在多地纪委监委的查处通报案例中。

权力催发了贪心,膨胀丧失了底线。上述落马干部无不是权力密集型、资金密集型或资源密集型岗位的“关键少数”,他们手握大权、自视甚高、排斥监督,热衷于高高在上的优越感,陶醉于自己手中的权力。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前腐后继”“接力腐败”的下场,终究是“接力下马”。

深入探究发生“前腐后继”现象背后的根源,一方面是由于近年来的反腐决心和力度的不断加大,另一方面也暴露了一些地方少数干部权力过分集中,当地或本单位政治生态发生病变,相关部门选人用人不当、监督不严等问题。

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在一些地方,“一把手”的绝对权威,常常导致对其权力的监督制约形同虚设。殊不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权力背后的巨大利益始终是滋生腐败的重要条件,领导干部“权力任性”是导致其腐化堕落的首要原因。

此外,“一个巴掌拍不响”。干部个人腐化堕落固然是咎由自取,但这些干部周遭的政治生态是否健康同样关键。有道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政治生态就像一片土壤,土壤一旦被污染,长于其中的树木就会遭殃。一个“一霸手”常常带坏一个班子,一个案子往往牵出一窝坏人。对于前任留下的腐败旧账,“新官”如果不仅不理,而且变本加厉,官场生态将会持续恶化。

那么,如何才跳出“前腐后继”的怪圈?“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从腐败的根源入手,这就需要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对地方“一把手”适当分权、限权,“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网络,疏通和拓宽举报渠道,谨防权力“任性”;用法律、制度把好用人关口,把防线前移、形成防腐屏障,防止“带病提拔”;腐败问题一旦发现,就要一追到底,深挖根源、铲除土壤,把重心放在预防机制的构建上。

治顽疾,不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只有抓住“关键少数”、紧盯关键岗位,强化薄弱环节,填上“空子”、补上“洞子”、堵上“路子”,让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时时刻刻感受到权力监督及制约,形成用权“规矩”,确保行为不越雷池半步,才是打破“前腐后继”怪圈的根本之道。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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