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严格落实执行选官用人制度,杜绝官员带病提拔边腐边升

陈中华:严格落实执行选官用人制度,杜绝官员带病提拔边腐边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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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高院原院长胡毅峰被指控在职时受贿3554万元,退休后还利用影响力受贿200万元。据报道,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四(11月2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胡毅峰被指控在职受贿3554万元,退休后利用影响力受贿200万元。胡毅峰当庭认罪悔罪。

忻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1997年至2018年,胡毅峰利用担任原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盟长,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和案件协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554万余元。

指控还称,胡毅峰2019年退休后,利用原担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有关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所涉案件处理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200万元。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胡毅峰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胡毅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胡毅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9岁的胡毅峰,在去年4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通报调查;同年9月,被开除党籍。他被指“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大肆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等。

胡毅峰与原国家公安部警卫局局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样,贪赃枉法二十多年才被查处。刘彦平与已经落马的原公安部部长,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孟宏伟孙力军、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沈德咏、司法部原部长吴爱英傅政华、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检察长项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本才、四个直辖市的原公安局长傅政华、龚道安、邓恢林、武长顺等一大批司法腐败官员一样,边腐边升,甚至结党营私政治操弄,在危及国家政权安全的同时,还造成了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侵吞。 

官僚腐败是危害党和国家生命力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如何防治官僚腐败,边腐边升?首先,要严格落实选官用人追责制度,有权必有责,权责须相当。当问题干部受到查处后,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纪检部门必须严格履职,纪检部门应强化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不断加强监管反腐力度。有效利用群众反映、网络实名举报、组织监督检查等手段,坚持露头要打、潜伏要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让严打成一阵风,吹过了就散了,彻底斩断公仆变硕鼠的机会。

其次,相关领导必须严格执行选官用人制度,在干部成长过程中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正确用人导向,规范和拓展干部晋升渠道,加大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的力度,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坚决封堵“带病提拔”的入口。最后,必须提升党员干部的防腐拒变的能力。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群众观、道德观等,通过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前车之鉴下,保持清醒认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升防腐拒变的能力。保证政通人和、风清气正,杜绝小人得志、贪官横行,牢固党的执政根基。

任凭官僚腐败愈演愈烈,最终必然造成亡党亡国。贪官的存在,会不停地制造冤假错案,导致社会矛盾、贫富不均,产生群众与党和政府的紧张和矛盾。当群众与党和政府的矛盾越积越深后,容易形成十分危险的“政治堰塞湖”。所以,官员官僚腐败,一定要严惩不贷,该杀的必须杀。除体制机制方面尚需改革和完善之外,加大违法违纪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任何制度都可能产生腐败,但是一个好的制度能遏制腐败,而一个坏的制度则助长腐败。

我认为:民主的政治制度是迄今为止、最能遏制官僚和腐败的制度。目前;党内有些人一看有人提倡民主政治就害怕失去政权,其实正是实行民主政治制度才能使党长期执政,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听人民的话按人民的意办事,岂能不得民心。

其实,民主也是多元的,各个国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相应的民主模式。君主立宪、党主立宪、一党独大、两党轮流、多党竞争等,都是维护和实现民主标准的有效手段。但其标准或核心价值则是单一的:对公共事务实行公开讨论决定、公开对话和公开争论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之下,中国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的民主模式。

中国应该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共产党执政,实行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就是由党领导人民选官立法,依法治国。也就是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地方分权会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不会出现藩镇割据。中国的政治体制和党的政权会更加稳固,这是与我们国家的国情是相适应的。

党主民主,首先党中要有主,中共中央应该设立主席职务。中国绝不能再搞集体领导了,集体领导往往给人认为反正什么都是集体决定的,无所谓,出了事互相推诿,无人负责,无法追究责任,集体领导还导致政权无权威,造成政令不畅。世界上其实没有一个搞民粹式民主,以美国为例,其政治体制不过是准君主制的改良形式。英国和日本至今仍然是君主立宪,日本有天皇英国有女王,泰国还有国王。

中国近现代史,就是一部追求民主化的历史。令人感概的是,在如此重要的议题上,中国有些留洋的知识分子之知与行均不着边际。他们总是走极端。要打倒了君主,想搞西式民主,搞到最后就变成了无主。心中无主,国中就无主。一个主权领土完整却无主,就会常被外国欺侮。 民主的路径其实就在君主制之中。无论是国君作主,还是君子作主,一定要有个主子。剩下的事情,不过是让这个主子不要脱离民意束缚。

中国之大,必须要有一个大权独揽的国家领导人,中国的领导人要集权才有权威,有了权威才能令出中南海。从原始部落社会的“首领”、封建时代的“国王”、帝国时代的“皇帝”到近代国家的“总理”或“首相”(内阁制)和“总统”(总统制),都是国家和社会的权力“核心”。探讨这样一个“核心”也历来是政治哲学和理论的核心任务。从柏拉图的“哲学王”、孔孟的“贤能”、近代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到现代的各种政治领袖(内阁制和总统制)理论,都是围绕着如何产生政治权力的核心问题。近代以来,除了无政府主义外,很少否认权力核心的重要性。

有人说,在现代社会西方发达国家,都是多党轮流执政。其实这是一种任意的夸大和欺骗,甚至是有人恶意伪装。我们以美国为例,美国从来不是多党轮流执政。即使以美国包装出来的伪装来看。美国主要就是两大党派。很多时候,一个党的总统可以连续多任。实际上美国的总统更多的时候并不代表自己所在的党派,而是利用一个党派来取得自己的任职资格,因此一个政治家改换党派很正常。

但是美国总统并不是美国的权利核心,很多时候美国的议院比美国的总统具有更大的权力。这就是制定法律的权力。而美国的议院很少一党独大,而是多数情况下,必须两大党派合作。也就是说在制定法律方面,其实这两个党大多时候是一致的。美国两院还不是美国的权利核心,很多时候美国的法院比参众两院还具有更大的权力,这就是宪法的解释权力和法律的裁决权。

可以说美国的权利核心就是美国的宪法,它的权力支柱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司法,掌握在司法体系主要有法院、监狱、军队;二是立法,掌握在议院体系,主要包括制定行政法律、核定行政编制和经费、对行政人员进行检察;三是执法,掌握在行政体系,主要有总统、国务院、军队参谋总部。因此事实上,在美国只有一个政党,那就是美国宪法党,民主党和共和党不过是这一个党中的两个派而已。

众所周知,一个人的命运决定权在谁手里他必定要为谁服务,官员也是一样,是由人民选举的官员必然会全心全意公平公正地为人民服务 ,道理很简单,你不为命运决定者服务,你的命运就得重新选择。官由民选法由民立,官员自然能全心全意公平公正地为人民服务了,也就不存在人民对党不满了,人民对党没有不满了,党就能长期执政,这样对国、民、党都有好处。

另外,司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最高人民法院无疑就是这道最后防线的终极守护者,与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有些法官对法律的任性解读,任性判决造成了案件判决后,当事人不得不再去申诉,申诉再申诉,导致信访局门庭若市,造成一些遭遇不公状告无门的当事人绕过法律程序,作出危及他人危及整个社会的极端举动,自行执法,甚至自杀性报复社会滥杀无辜。

在当前只有上级才能管得了下级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诉和申诉的案件,要直接审判,绝不能犯官僚主义发回当地重审,让当地法院自己改判自己的判决是不可能的事,也是违背人性的。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诉和申诉的案件实行直接审判,起初工作量会大些,过段时间就会少了,只要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诉和申诉的案件实行直接公正审判,严格追责,地方法院的法官就不敢不公正审判,地方法院的法官不敢不公正审判了,上诉和申诉的案件也就自然就减少了。

司法活动承担着惩恶扬善、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权益的保障,以及国家、政权、社会的稳定都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的游戏。公正司法,牺牲掉仅仅是少数的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

司法腐败是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危害最大的腐败,对党对国对人民危害极大。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 能让该死的人不死该活的人不活。司法不公,它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且对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造成致命伤害,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在任何社会,司法是保障社会正义最重要,也是最后一道防线。说得简单一些,司法关乎人民的财产与生命安全。一旦司法失守,社会公正和正义就会荡然无存。司法不公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机体内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党的政权。

鸦片战争的时候,当英军与清军在珠江口大战正酣,岸边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冷漠地观看自己的朝廷与外敌作战,当官船被击沉清军纷纷跳水时,居民竟然发出喝彩声。后来英军北上,也有类似情况。到了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老百姓不仅围观,甚至还加入到为洋人推车、搭梯的行列。大清国的子民之所以如此不忠,固然与清初的大肆屠杀有关,更与清王朝持续多年的大兴文字狱和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有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没有外敌入侵,清王朝也是难逃灭亡厄运的。

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一定要知道,任何人伤害老百姓的利权就是等于伤害党的政权之逻辑。党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全面统一领导,对政法机关不公正的裁判决要及时督促纠正,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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