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处理威胁上访者的王丽,不容以纪代法以罚代刑

陈中华:处理威胁上访者的王丽,不容以纪代法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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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众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23日,山东省省市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平度市云山镇一基层干部言语粗暴对待群众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称,针对平度市云山镇一基层干部言语粗暴对待群众问题,山东省委高度重视,派出省市联合调查组深入开展调查工作。省市联合调查组约见了当事人,对其反映的问题全面调查核实。


现查明,时任平度市云山镇党委书记的王丽在参与化解谢某武、田某娟信访问题过程中,与相关人员通电话时言语粗暴,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平度市委即对王丽作出停职调查处理,后按程序免去其云山镇党委书记职务。关于当事人反映的蓝树谷公司组织员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偷税漏税、洗钱问题。现查明,蓝树谷公司组织员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虚开发票问题属实。


2018年6月,蓝树谷公司为申报创业园区项目、争取扶持政策,动员了田某娟等21名员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刻制公章,每月给予300元补助。田某娟申办了名称为“平度市某娟日用百货店”的营业执照,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每月从公司领取300元补助。后公司未申报创业园区项目,也未及时将集中保管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退还员工。


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蓝树谷公司通过虚构21户个体工商户与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15份,虚开金额900548.38元;关联企业青岛港城置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671份,虚开金额6614890.89元,对其销售货物少计收入271541.59元。两公司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后,仍为亏损状态,没有实际造成少缴税款的后果。目前,税务机关已对蓝树谷公司、青岛港城置业有限公司虚开发票行为分别作出罚款5万元、15万元的处罚决定;对青岛港城置业有限公司少计收入行为作出罚款11567.67元的处罚决定。因两公司涉嫌虚开发票犯罪,案件已经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看来谢某武、田某娟坚持上访举报网络曝光并不是空穴来风。谢贤武提供的司法文书显示,在被王丽威胁两个月后,他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后变更为监视居住。他说,事情源于他举报当地重要企业涉嫌偷逃税,此事至今没有最终结论,“我的事是小事,关键是,要挽回国家损失。”平度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去年7月6日,田学娟曾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谢贤武说,因妻子有身孕,该处罚未执行。


处罚决定书称,公安机关查明,2020年12月2日,12月4日、12月8日、12月10日,田学娟在相关部门对她及其丈夫谢贤武反映的问题已给予答复的情况下,仍然越级上访并在国家信访局接访司登记,其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谢贤武称,自己此前也曾被行政拘留四次。他认为他和妻子反映的问题,并未得到最终回复。这次被刑拘,警方主要问他了信访以及拨打12345的问题。


我想问:若无谢某武、田某娟坚持上访举报网络曝光,这次国家能挽回损失吗?  王丽的威胁概括起来有三层意思:一是说她有100种方法把当事人的儿子投入大牢,只是她现在还不愿意采用那些方法;二是如果该访民给脸不要脸,她可以举全平度市之力,包括武力、物力、人力、财力、精力等来对付该访民;三是威胁该访民不仅儿子会被投入大牢,还要小心他两个孙子,包括在娘胎里还没生下来的孙子。


比较这三条内容,其中第一条和第二条,是社会赋予她的权利,给了她100种方法可以把一个老百姓投入大牢,让她可以调集全平度市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武力来对付一个老百姓(这个问题调查组倒是应该调查一下,她一个镇党委书记凭借什么能够调动全市的资源),与她个人品行无关;只有第三条是她个人品质决定的,不过用访民的两个孙子特别是尚未出生的孙子来威胁访民,已经不属于工作方法问题,而属于黑道犯罪问题。


王丽滥用职权动用刑事手段打击上访户,影响非常恶劣。王丽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两项罪名,并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从电话录音中可以判断),但王丽至今仍逍遥法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行为人的恐吓行为,一旦完成,能使被害人心生畏惧,即可构成本罪,而无需行为人所恐吓的事项成为事实。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寻衅滋事罪绝不能仅用老百姓身上,也应该用在官员身上,官员犯罪绝不能以纪代法以处分代刑罚。“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任何人都不能有法外之地,该捕的就捕该杀的就杀,“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必须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社会,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权,任何人都不能为所欲为,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任何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只有遵循法治理念,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法律权威,为全社会立“明规则”、破“潜规则”,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另外,现行国家信访制度实行的是“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以国家信访局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实际只起到了一个“收转局”的作用。信访工作只是“来信转转,来访谈谈”。更可怕的是,有些地方政府还派人在国家信访局门口非法拦访截访抓捕上访人。你说老百姓到何处讲理?  一般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的,大多是在地方上冤屈没有得到解决,国家信访局若不直接查处上访案件,各地方官员心理就有天高皇帝远的思维,总想着,你告到中央去也得转回来当地查处,怪不得有些地方官员对上访的老百姓说道:你别说告到中央,你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


在这种状告无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情况下,社会的自卫不可避免。这种情形持续久了,很容易引起社会的暴力反抗。再者,这种暴力往往是自发的尤其是在被迫之下的自发,所以也往往是不可预期的和不可控的。 造成一些遭遇不公的老百姓直接绕过法律程序,作出危及他人危及整个社会的极端举动,自行执法,甚至报复社会滥杀无辜。


政府应该把大量的维稳的人财投入到为老百姓维权上,化解社会矛盾。维稳要先维权,维权才能维稳。单纯维稳,不解决具体的利益问题,是治标不治本,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陷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其实,老百姓上访维权,是对党中央信任的表现,表面上看是为自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际上看是在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这是利民又利党利国的,是应该得到党和政府肯定、鼓励和支持的,是不应该被打压的。


在当前只有上级才能管得了下级情况下,让地方官员自己查处自己,是不可能的事,也是违背人性的。国家信访局对上访的案件,应该直接领导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政法机关,对类似案件实行直接查处,绝不能犯官僚主义转回当地重审查处。国家信访局对上访的案件实行直接审判查处,起初工作量会大些,过段时间就会少了,只要国家信访局对上访的案件实行直接公正查处,严格追责,地方官就不敢不作为乱作为,地方官不敢不作为乱作为了,类似王丽威胁访民和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的案件自然就减少了。


政法机关活动承担着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权益的保障,以及国家、政权、社会的稳定都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政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的游戏。公正政法,牺牲掉仅仅是少数的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政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清朝鸦片战争的时候,大清王朝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当英军与清军在珠江口大战正酣,岸边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冷漠地观看自己的朝廷与外敌作战,当官船被击沉清军纷纷跳水时,居民竟然发出喝彩声。后来英军北上,也有类似情况。到了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老百姓不仅围观,甚至还加入到为洋人推车、搭梯的行列。大清国的子民之所以如此不忠,固然与清初的大肆屠杀有关,更与清王朝持续多年的大兴文字狱和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不公有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没有外国敌人的入侵,大清王朝也是难逃灭亡的厄运。


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不要小看两个农民因一块屋地、一头耕牛所打的官司,更不要因为这样的官司很小就认为徇私枉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要加强对政法机关的全面统一领导,对政法机关不公正的裁判决要及时督促纠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政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绝不能让政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政法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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