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司马南质疑柳传志贱卖国资,司法机关应当尽快介入查处

陈中华:司马南质疑柳传志贱卖国资,司法机关应当尽快介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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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司马南连续发视频质疑当年柳传志掌控联想的股改过程中贱卖国有资产13亿元引起引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在司马南的视频中,他提到,联想是从中科院孵化出来的国有企业。但在柳传志、杨元庆等人的资本大腾挪之下,联想变成了一个由高管层控制的股份有限公司。这个过程是怎么做到的呢?


  改革开放初期,许多国企都存在“吃大锅饭”的问题。联想集团最开始,是中科院100%控股,也存在着“吃大锅饭”的问题。


  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1993年,联想集团启动了改制,授予柳传志、杨元庆以及其他联想员工35%分红权,中科院占20%,中科院计算所占45%。在这里,柳传志、杨元庆等人合法拿到了35%联想集团的利润分红权。这是柳传志、杨元庆等人合法蚕食联想集团资产的第一步。


  第二步,在1997年,柳传志将北京联想的0资产打包进入香港联想上市公司,顺势推动联想集团的股份制改革。这场联想集团的股份制改革,是由柳传志主导的。原来联想员工所持有的分红权,在这次股份制改革中,变成了股权。


  员工持股委员会获得了35%的股权,其中,联想的高管团队占据大头。这时候,联想还掌握在中科院手里。但柳传志、杨元庆在这里,已经从国企员工变成了国企股东。


  第三步,2009年,联想集团引入泛海集团。代表中科院的国科控股将29%的股权,以27.55亿的低价出售给泛海集团。为什么国科控股会同意将29%的股份低价出售给泛海集团呢?


  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位计算所领导了,他叫曾茂朝。可是,曾茂朝为什么要同意这笔并不划算的买卖?只能说,这些人的套路实在是太深了。


  2012年,泛海集团出售8.9%的股权给北京联恒永信持股平台。在联恒永信的股东名单里,出现了曾茂朝,还有杨元庆。通过这么一笔你来我往的交易,曾茂朝、杨元庆等人对联想集团实现了曲线入股,也成为了联想集团的股东。


  柳教父确实无愧于“教父”之名,这套曲线入股,空手套白狼的手法,教会了不少的徒子徒孙。


  在第三步完成后,中科院所持有的股份下滑到了36%,柳传志、曾茂朝、杨元庆等人却从无生有,慢慢变多,卢志强的泛海集团则成为制约中科院的一股强大的外部力量。到这里,一切都仍然是合法的。


  最后,柳传志启动了第四步,推动联想控股上市。联想上市,必然要稀释原始股东的股权。中科院的股权就被稀释到只剩29.1%。超过30%股权的股东,在集团决策中,是拥有一票否决权的。但中科院只剩29.1%,丧失了一票否决权。


  29.1%,跟30%只差0.9,这就这0.9%的差距,让中科院完全丧失了对联想集团的话语权。相反,柳传志、杨元庆等高管团队持有的联想股权,上升到了44%。加上泛海集团主营业务是金融和房地产,对电脑业务不懂,也不想滩这个浑水,联想集团的实际控制权就全部落入了柳传志、杨元庆的手里。


  四步棋走完,原本100%的国企,变成了柳传志、杨元庆等极少数高管控制的股份制有限公司。我们不能说,在30多年前,柳传志等人就计划好了这一切,我们只能说,他们是踩在时代的漏洞上,一步一步完成了对联想国有资产的转移和继承。


  站在今天,我们几乎无法想象,一个国企员工能够一步步成为一家千亿市值国企的实控人。可是,柳传志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利用了国企改制的漏洞,经过缜密的资本操作,完成了对国有资产的合法化继承。这一系列操作几乎是天衣无缝的。


  当司马南揭露柳传志、杨元庆的资本腾挪术后,柳传志在联想集团内部发公开信,号召全体联想员工一起捍卫联想的荣誉。就在事情不断发酵后,柳传志和杨元庆派出了一个女秘书,请司马南吃饭,说要共同商讨,赞助爱国学者研究、爱国团体讲学和红色旅游项目。平时不见联想赞助这些,这时候突然想跟司马南商讨这些“爱国学者”和“红色旅游”?


 这几天,很多家媒体、自媒体对司马南发起饱和式舆论攻势,其实联想只需回应基本事实就可以了。如不屑回应,举报、状告、发律师函阻吓亦属常态操作。联想不必偏偏兜大圈儿,舍近而求远,动员批量人士公关,非要搞定这个糟老头子不可,又是备忘录,又是暗示出钱赞助。司马南揭露的不是联想,而是柳传志,是杨元庆,是腾挪国有资产的联想高管,是通过“曲线入股”,在幕后持有联想股份的中科院计算所领导。


  联想集团的中低层员工还真跟这事没多大的关系。毕竟,他们分钱,挪股的时候,没分一毛钱,没分一份股给联想的中低层员工。杨元庆拿1亿年薪的时候,也没请联想的普通员工吃一顿饭。更何况, 联想的普通员工也想知道,这里面到底隐藏了多少秘密?司法机关不要犯官僚主义应当尽快介入查处司马造谣或是柳传志贱卖国资,给公众一个公正的交代


另外:国企改革不是改掉国企,更不是改掉共产党领导。执政的基础不但要有人,还需要经济的支撑,抵抗风险的把控,人民是第一个,经济发展是第二个,发展国企是第三个。国有经济作为社会主义政党的执政基础,乃是学界的常识。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一些人制造了不少针对国有企业的奇谈怪论,大谈‘国有企业垄断论’,宣扬‘国有企业与民争利’,鼓吹‘私有化’、‘去国有化’、‘去主导化’,操弄所谓‘国进民退’、‘民进国退’的话题。特别是各种敌对势力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重点拿国有企业说事,恶意攻击、抹黑国有企业,宣扬‘国企不破,中国不立’,声称‘肢解’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最佳方式。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些人很清楚国有企业对我们党执政、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想搞乱人心、釜底抽薪。而我们有的同志对这个问题看不清楚、想不明白,接受了一些模糊的、似是而非的甚至错误的观念。


国有企业的存在和发展为中国共产党执政提供了强大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有进有退”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改革,国有企业的数量不断减少,但还保留了相当数量的工人阶级队伍,这是我国共产党执政的最直接的阶级基础。广大的工人阶级在维护社会主义生产稳定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骨干作用。国有企业通过上交各项税收和收益金壮大了国家财政,为国家运用财政支出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养老、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条件提供了财力条件,推进了社会进步,夯实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在中国,从古到今,中国的贤人义士批判“私”的言论举不胜举。例如:“私情行而公法毁。”“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天下古今之人,其大患,私与蔽二端而已。”。可是没有人能认识到私有制不除,“私”就有大行其道的土壤、市场。人与人、企业与企业、行业与行业、国家与国家的竞争视野是不同的。面对当今国运之争,当前强国之战,中国必须做大做强国有企业,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统筹发展,才能战胜敌人!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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