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任何组织和任何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陈中华:任何组织和任何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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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中青班讲话昭示的重要论断,让人想到当年信访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想到当年血肉相连的党群关系,恰如听到“你们是咱们的亲骨肉,你们是咱们的知心人,党的恩情说不尽,见了你们总觉得格外亲”的歌声,回到“军民团结一家亲”的场景那样,令人倍感亲切、热血沸腾。

  “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的格外亲,亲就亲在它包含以人民为中心的浓厚群众情感、坚持人民至上的信访立场。其基本释义是,满腔热忱欢迎群众来访,耐心认真听取群众反映问题,极端负责任地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批评意见,不能有任何阻拦阻挠信访的表示;其基本内涵是,党政领导和信访部门须带着始终心里要装着人民的初心做好信访工作,把信访当作群众相信党相信上级相信领导的重要标志,当作联系群众,密切与群众关系的纽带桥梁,当作听取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的路径;其旗帜鲜明反对的是,不能害怕群众上访,不能躲避群众来访,也不能有丝毫的不耐烦不欢迎,更不能压制群众上访。

  “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既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具体实在的表达,也是党的群众工作优良传统的回归,更是毛主席关于“重视人民的通信、满足正当要求”两个信访基准的继承发展。毛主席1951年5月16日《关于处理群众来信的报告》的批示中提出“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的态度”,确立了党对信访工作两条基本标准。“重视人民的通信”,强调的是为人民服务宗旨、政权的人民属性,对待人民群众时常保持一颗感恩的心,无论群众有什么需求都要认真对待,使群众完全信任政府,毫无保留地述说自己的困难和需求,即使知道有的要求一时得不到解决,也愿意表达一下自己的希望;“满足正当要求”,重在抓住“正当”这个要害,千方百计“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还要为没有及时解决向群众道歉,对不合理的要求应耐心解释,绝不能“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的态度”,因为群众上访说明他们信任党和政府,必须感激群众的这份信任,不要人为地将群众上访或信访当成对立面(参自毛泽东重视群众来信批示是解决信访两个妙计锦囊,北方网2011-06-09)。只要把老百姓当自己的家人,把老百姓的每一件事当自己的家事,就没有解决不好的问题,此即习近平总书记“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的真谛。

  “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的格外亲,亲就亲在它确认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重要内容,而且是送上门来的、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也是帮助党和政府发现不足改进不足特殊的群众工作,还是党为人民服务宗旨延伸的具有中国风格的政治制度。从1931年中华苏维埃政府设立第一个群众批评监督的控告箱,到新中国建立人民监督政府的信访制度,从毛主席周总理亲自抓信访,到习近平总书记推出信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都表明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工作史就是党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的历程。毛主席在中央苏区时曾形象地要求每名共产党员要像和尚念“阿弥陀佛”那样,天天念叨群众,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柴米油盐一切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任县委书记时,经常在大街上放个办公桌,接待群众,现场做信访工作,群众有什么事情,直接向他反映。他工作效率很高,老百姓有什么冤情,反映什么问题,都是当场就拍板,立刻安排相关部门去处理,人民领袖做出了通过信访促进更好地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的榜样。可随着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和贪腐引发的信访飙升,领导干部以种种理由搪塞躲避拒绝信访也越来越多,尤其是一些别有用心有的人把信访制度歪曲为人治,将其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甚至打着信访制度改革、信访制度法治化等旗号阉割歪曲否定信访制度。故而从这个意义上说,习近平总书记“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既是捍卫信访制度对信访工作的明确指示,也是把信访纳入党的群众工作的具体要求,更是新时代转变领导干部作风的新表达、新路径。

  “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的格外亲,亲就亲在彻底否定了上世纪末期以来关于“把信访当作维稳”的一系列不正确理念、态度和价值判断。要纠正把上访当作闹事,把上访群众当作“刁民”,把领导干部接访比作拍醒睡着的“孩子”等奇谈怪论,批评那些看到上访人就烦,把接访当作信访部门的事情,对群众来访一推了之一的领导干部,树立新时代信访的正确认知、应对方法和必须带来的政治和社会效果。这突出表现在它的三个指向:一是彰显人民至上的核心价值观。否定了把上访多少作为衡量稳定主要标准的做法,告诫全党压制上访阻挠上访潜伏着更大的不稳定因素,强调接访越多证明联系群众越多,群众工作做得越扎实,否定了为了面子,为了政绩,故意隐瞒上访、追求所谓“无一例上访”的表面风光,这种人民至上、群众第一的的观念、行为和姿态让人感到格外亲。二是反映了相信和依靠群众的工作着力点。否定了对群众上访的粗暴作风、野蛮做法,鼓励群众上访反映问题,监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脱离群众的行为,鼓励群众揭发检举身边的腐败行为,这种让群众成为信访主人的气魄实现党的优良传统回归,让人感到格外亲。三是树立了衡量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新尺度。“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表面看是针对信访而言,实际上是提出了新时代如何衡量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重大问题,亦即判定什么是好领导,什么是群众喜欢的领导,应该以群众愿意找哪个领导反映问题,愿意向哪个领导说实话,向哪个领导倾诉衷肠,敢于向哪个领导反映单位和身边的问题,认可哪个领导能够真正为群众妥善解决问题,那么这个领导就是好领导,就是群众喜欢的领导。同时,也是对那些把群众上访当作敌我矛盾、“要用100种办法刑事上访群众”的王丽式的领导,把上访人当作精神病关起来的领导,利用信访“排名”谋取私利的领导等的彻底否定,下决心铲除滋生这些离间党群关系领导的土壤,这一切让人感到格外亲。从毛主席提出“重视人民的通信、满足正当要求”两个信访基准,到习总书记推出“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都表明人民领袖确实把上访当作群众对党的信任,当作领导干部与群众打成一片的标志,昭示了信访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是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的窗口。怎么做好信访这项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态度和本领,也考量着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能力和水平。

  更重要的是,要真正实现信访“格外亲”,就必须按照“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求,切实转变观念、改进方法,提高接访、处访能力水平,特别是要坚决消除“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压访截访、片面要求“零信访”的信访“一票否决”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首先,要有正确的信访观。以饱满的群众情,做实做好信访这个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只有始终做到心中有民,时刻把心贴近群众、将情倾注群众,才能真正视上访群众为亲人,不会产生抵触情绪,不会视为没事找事、无理取闹,而是带着深厚的感情倾听群众呼声,竭尽全力合理合法解决群众诉求;才能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不会干出怠慢群众、忽悠百姓的事情,而是以最大努力、最大耐心实现好、维护好群众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其次,要有科学的方法。信访这个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往往头绪繁多、问题复杂,既要讲究方法、注重策略,善于区分不同情况,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要学会统筹,懂得协调,善于发挥各部门、各系统、各条线的协同作用,共同做好群众工作;还要善于把网络化、信息化等现代科技成果运用到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上来,引导群众更多地变信访、走访为网访,使群众足不出户提出意见建议、反映诉求,切身感受到网上信访好用、管用;更要善于从信访中发现带有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政策、制度的意见建议,提高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第三,建立完备的责任制。既要抓紧抓好关键少数,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示范作用,也要树立一盘棋的全局观念,明确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做好信访尤其是将矛盾与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的责任。要对压访截访、弄虚作假、打压群众、激化矛盾的行为进行“一票否决”,并且与评先评优、任免奖惩挂钩,创造新时代做好信访工作、密切党群政群关系的良好政治氛围。

  邓小平同志有句名言,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这丝毫不是什么夸张。听到习近平总书记“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感到格外亲,也丝毫不是什么夸张,因为“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不是一种提法,也不是政治口号,而是确确实实把信访当作赢得百姓信任理解支持的路径,当作彰显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念、群众立场的根本标识,也必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更大力量。

2022年4月8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全文公布,条例共6章50条,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9000多字的条例详尽规定了信访工作的各环节事项,一些重点信息值得关注。


  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


  条例明确,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条例列出了信访工作的5项原则,其中包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条例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


  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条例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对信访人有啥要求?


  ——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对于信访人,条例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多人走访,代表人数不得超5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信访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条例还明确,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事项如何办理?


  ——诉讼与信访分离


  条例明确,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建议意见对改进工作有贡献的要奖励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不得将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人等


  对信访人提出的检举控告类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接收、受理、办理和反馈。


  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信访工作如何监督和追责?


  ——信访考核将是领导干部考评重要参考


  条例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以依规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为导向,每年对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推诿敷衍拖延信访办理将严肃问责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


  (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


  (三)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四)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事项处理职责的情形。


  ——对信访人态度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将严肃处理


  条例明确,有关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待信访人态度恶劣、作风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二)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三)对规模性集体访、负面舆情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


  (四)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未依法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五)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六)打击报复信访人;


  (七)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


  针对此条例的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通知要求,要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解读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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