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被执行人没钱应由政府垫付、判决书绝不能变成一纸空文

陈中华:被执行人没钱应由政府垫付、判决书绝不能变成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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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很多劳动者来说,工资是唯一经济来源,万万断不得。此类民生案件的执行对被执行人要“盯”得更紧,对被执行人支付相关执行款也应“逼”得更紧,要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建立了按日罚款制度和特殊拘留制度,有助于强化执行对“老赖”的威慑力。劳动者也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多留意用工主体的财产情况,以便在被欠薪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在起诉的同时视情况及时向法院申请保全,避免在胜诉以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发生。

当前:老百姓打官司,不但害怕官司打不胜,而且还担心胜了官司拿不到钱,被执行人没钱应由政府垫付、判决书绝不能变成一纸空文。2015年,北京市工商局就发布了《关于推动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和健全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扩大了先行赔付的适用范围,综合购物中心、特色商业街区、商场、超市、摊位较多的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均为先行赔付的适用范围。赔偿先付的范围主要包括:因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引起商品或服务价值损失;违约金;售后或安装等带来的损失;结算价格高于标价等。

《意见》要求消费环节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同时鼓励有租赁柜台、出租经营场地业务的经营者,设立赔偿先付保证金,用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负有赔偿责任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存在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或者因撤场等原因,造成消费者难以索赔的情形时,可以启动赔偿先付制度,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先付后,可以依法或者依约定向有关销售者、服务者进行追偿。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网贷平台不断增加,2018年6月以来,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频发,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截至2019年2月,各地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CBK、中晋系、善心汇、钱宝网等300多个涉嫌金融诈骗的网络平台立案侦查。郭树清回答央视新闻时表示:“出借人的资金还有8000多亿没回收,涉及几千万人”。政法机关应该痛下决心、全力以赴地追赃挽损。尽其一切可能追还老百姓的血汗钱!

最好由国家先垫付退还给受骗人的本金,这些诈骗分子一般都是存在多年后才受到打击,起初甚至还有政府官员为其站台,国家理当负起责任,为打击不力买单。其实,这些钱都在国家银行里,不过是由受骗人存在国家银行里变成诈骗人存在国家银行里而己,因为不管是受骗人或是诈骗人,有钱都会存在国家银行里的,国家先垫付退还给受骗人的本金,不但利益没有受损,还能体现是个真正的负责任法治大国,并且还能大大提高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同理,人民被骗被抢被盗被打被杀,政府应当负起责任先行赔偿,大家可以讨论一下细节问题。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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