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中央应尽快取消一切地方债,地方政府不是做生意的政府

陈中华:中央应尽快取消一切地方债,地方政府不是做生意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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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个月,国务院再次部署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2024年3月22日,国务院召开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视频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会上强调,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前段时间,河南某县城公交公司发布通告称:因经营困难,导致城市公交全部停运。事实上,公交公司的来源很少,只有车票、广告费和政府补贴,县城的车票也就1到2元钱,广告费微不足道。主要还是靠政府的补贴,而补贴发不了,是因为财政出现了困难。最新能查到的数据是,2020年该县的财政收入仅为12.3亿元,支出却高达了73亿,财政自给率为17%。

地方财政之困,河南这个县并不是个例,全国5A级景区、四川乐山大佛相信很多人都听过。当地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就把乐山大佛的摆摊权和观光车一次性打包,30年的经营权卖了17个亿。乐山大佛距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了,估计都没有见过这波操作。大佛心想:难道我的价只值17个亿吗?但为了度过眼前的困难,顾不了这么多了。

更奇葩的还有山东某县,当地交通部门出现了罚款“月票”,大货车司机预缴当月罚款后,就会拿到一张“月票”。这个月里,不管是超高还是超限,都可以享受“畅通无阻”的服务了。为了创收,把罚款当成了一门生意,这就刷新了人们对交通运输执法的固有认知。

说到这,别以为当下财政之困只是小城市的专属。除了内蒙古、山西、新疆、陕西、江西这5个能源大省财政收入实现了正增长外,其他26个省市收入同比都是负增长。另外,全国31个省市,财政盈余都是负的。也就是说,财政支出都大于了收入。即便是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和福建这5大经济大省也不例外。由此可见,问题的严重性。

一个客观的事实是,多年以来,绝大部分地方财政的主要支柱就是卖地。地方政府习惯了卖地获利,更习惯了大手大脚的花钱。然而这两年,很多三四线城市连一块地也卖不了,财政难以维持,哪来的资金解决烂尾楼问题呢?所以,面对房地产领域的系统性风险,需要更高层面出手化解!绝不能逼地方政府,变成做生意的政府。

地处黑龙江东北部的鹤岗,两三年前传出每平米房子只售350元。由于煤炭资源枯竭,当地经济在2010年以后持续走下坡、人口大量流失,要不是因为房子“白菜价”,鹤岗早就被人遗忘了。这座不起眼的小城市,再次引起舆论注意。当地人社部门上月底发出一份通告称,因鹤岗市政府实施财政重整计划,财力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决定取消公开招聘政府基层工作人员计划。

这个消息引发有关鹤岗财政破产的热议。事实上,财政重整指的是地方政府通过增收、节支、资产处置等方式,设法让债务规模和偿债能力相匹配。虽然这不能与破产划等号,但鹤岗的财政形势显然相当严峻。鹤岗也不是近期第一个传出财政问题地方政府。同样面临财政困境的河北霸州市,因为政府胡乱收费、开罚单,被国务院公开点名批评。

为了弥补财力缺口,霸州政府向下辖的乡镇分发超过3亿元非税收入任务。指标压力下,当地运动式地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一个人口不足80万的县级市,在短短67天里,向企业开出高达6700万元罚单。鹤岗请不起基层工作人员、霸州顾不上吃相难看,背后都是同样的问题——地方政府揭不开锅了。钱不够用,似乎还不止这些经济发展慢的小地方。江苏、浙江、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也相继传出有公务员、教师被减薪水的消息。

长期以来,土地财政都是各地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有统计显示,中国地方政府的三分之一收入来自卖地。但在官方重拳打压下,中国楼市步入低迷期。“白菜价”楼房随处可见的鹤岗是极端个案,但绝大多数城市的楼市也在降温中。少了房地产这个“财神爷”,很多地方政府痛失了重要的收入来源。与此同时,疫情导致地方政府开销增长,加剧地方上的财政压力;加上疫情后各地经济增长放缓,政府即便再勒紧裤腰带,入不敷出的情况还是日益严重。

地方债务背后还存在腐败问题,一些官员为了个人政绩盲目举债,让当地财政陷入危机;也有官员利用权势和影响力,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借贷中收受好处。一个典型的案例是贵州黔南州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案。这名地方官为了政绩,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楼”等形象工程,让当地政府欠下一屁股债。他被免职时,独山县的债务高达400多亿元,每年不足10亿元的财政收入,都不够偿还利息。

江苏省纪委曾也发文,点名省发改委原副主任祁彪、南通市原副市长陈晓东、南京市浦口区委原书记祁豫玮,指三起案件都是地方债贪腐典型。贵州、山西等地也都表态,要深挖地方债务风险中的腐败。老问题和新问题相互叠加,让地方债务的雪球越滚越大。在经济增长减速后,钱不够用将继续困扰各地政府,鹤岗很可能不会是最后一个须要展开财政重整的地方政府。除了债务演变的系统性风险,各地政府财政困境带来民生问题,可能给社会稳定局势造成的冲击,恐怕也不得不防。

中央政府应当尽快取消一切地方债,地方的政府不应该是做生意的政府。我认为:不管是中央政府或是地方政府,都应该是为全心全意为国为民服务的政府,而不是做生意的政府。为人民服务要修公路、建医院、办学校、发公务员的工资等都需要钱的,国家不给谁给呢?总不能老让地方政府出卖土地矿产资源或去赚老百姓的钱吧。

土地矿产资源总有卖完的时候,乱卖土地滥采矿产资源必然造成粮食危机破坏环境,赚老百姓的钱必然造成与民争利,乱罚款乱收费,制造冤假错案,引发官民对立,破坏政府形象,“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中央国务院一定要知道,侵犯老百姓的利权就是等于侵犯党的政权之逻辑。

中央政府是一个可以合法生产钱的政府,不要去为难无权印钱的地方政府。政府为人民办事不要去计较盈亏,没钱印钱就可以了。有些经济砖家可能会说,大量印钱会引发通货膨胀,我认为通货膨胀不是因钱多,而是因为缺货,比如目前的钢筋水泥和车房服装过剩会涨价吗?解决通货膨胀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大印钱投资力度,缺什么就投资生产什么,不管什么东西,多了都不可能涨价的。

众所周知,美国目前是世界上军事最强、经济科技最发达的国家。中国应当向美国学习,美国一直不断地印钞发钱,但是美国却一直没有出现通货膨胀问题。此外,美国政府还通过印钞发钱来缓解债务问题,尤其是在疫情期间,美国政府印钞发钱用于经济刺激计划和救助计划,以应对经济下滑和失业率上升。

中央应该严惩贪污腐败的官员,管好地方政府的收支二条线,该收的收该支的支,不要有地方债这一说。地方政府确实需要钱的时候印钱给地方政府就是,绝不能给地方政府压力。别搞得地方政府在公路上乱设收费站,造成政府是车匪路霸的不良形象。把医药教育公益事业推向市场,造成老百姓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的严重后果。将地方司法机关变成为政府做生意欺压百姓的保护机关,造成司法不公人民有冤无处申,败坏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另外,不要为了发展经济解决地方债问题,而对经营中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实行慎捕慎诉。有人还提出对能够依法采取较为轻缓、宽和措施的,就不采用羁押、查封财产等强制性措施。在经济上犯罪,“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实刑可判缓刑的判个缓刑。还说什么如果把民营企业(家)捕了,这个企业马上就会垮台,几十个人几百个人的就业就没了。

我认为:民营企业(家)犯罪把它捕了,可以由国企接管,工人不会失业的。应当让全国人民平等地享有政策法规的权利和承担政策法规的义务,不允许任何人享有超越政策法规的特权。封建社会还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民营企业(家)绝不能有法外之地,该捕就捕才能涌现真正企业人才,反之就让投机分子投机,而损害经济科学健康发展。

如果对“民营企业家”可以网开一面,其它身份的违法犯罪人员也有理由据此而纷纷要求效仿,由此,法律的尊严将丧失殆尽。可以抓,也可以不抓,有这样的法律吗?如果真的有,这算是什么法律?法律是最讲严谨的了,要么抓,要么不抓,还能出现模楞两可的东西,难道中国司法也有两种标准,两种原则、两种政策?这就是他们所说的公平公正吗?

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司法公正牺牲掉的只是少数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党中央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全面统一领导,对不公正的裁判决应当及时督促纠正,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中国的司法独立绝不能脱离党中央的领导,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民营企业家不能有法外之地、该捕的就捕该判刑的就判刑,“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必须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社会,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权,任何人都不能为所欲为,无论是维护权益,还是表达诉求,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任何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只有遵循法治理念,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法律权威,为全社会立“明规则”、破“潜规则”,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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