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基层权力的荒唐生态,高层应该深思与深究

陈中华:基层权力的荒唐生态高层应该深思与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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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张皓日前,一段实名举报山西阳曲县凌井店乡女党委书记张某“吃拿卡要”的视频流传网络。21日,阳曲县纪委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中。

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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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举报视频称,自己姓闫,实名举报阳曲县凌井店乡女党委书记张某,“张某多次让自己在太原市、孟县等多个高档餐厅为其买单,自己迫于无奈只能忍受,长时间来共计为其支付餐费、娱乐费高达4万余元。张某任职的凌井店乡有工程,她将其名下房产口头上称卖给自己,但实际产权仍在她手中,借此收取了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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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欲联系闫某核实有关情况,但未取得联系。上述举报视频,在社交账号上已不见。

22日下午3时许,极目新闻记者致电阳曲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称尚不知此情,请与乡政府和县纪委联系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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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井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张书记下午开会去了,他还不知道上述举报情况。记者提出联系张书记了解情况,对方表示电话是小号不方便。随后留下记者手机号,待向张书记汇报情况后再说。截至下午5时极目新闻记者发稿时,暂未收到回复。

阳曲县纪委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事,目前此事尚在调查阶段,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后续以官方通报为准。

近日,河南焦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网传城改办主任不雅信息的情况说明》:2月21日网传示范区某工作群中出现城改办主任不雅信息一事(首发于2023年1月18日),事发后,示范区党工委高度重视,于1月18日下午就对涉事的城改办主任郭某某、副主任张某进行了免职处理。同时成立联合调查组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进一步调查结果将及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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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官方通报确认了事件的真实性,以及事发时间和两位当事人的身份。同时,当地相关部门事发当天就对相关人员免职处理,并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说明事件在网络“发酵”之前就已经有官方介入。回过头来看,官方的积极介入,或是因为这则看起来只是“误发”的消息,信息量太大,观感也不可谓不恶劣。比如,对于与副主任张某可能存在的“不正当关系”的曝光,这名郭主任直接扬言“你的身体只属于我“,“就算全区知道我们开房了又怎样”?并直言“都能摆平”。


这不仅显示出对道德法纪的无视,也展现了惊人的权力霸气。除了表达对两人关系的“坚定”,这位主任还不忘向对方描绘两人的美好前景:“咱俩联手,全区工程就是咱们的了”,“已经给你提了副科”,“将来咱俩还要提副县”……所以,此事在舆论场的传播标签虽然是“不雅信息”,但相比这两名科级官员的“不正当关系”,话语里所涉及的职务升迁、放言“联手垄断全区工程”等信息,实际上更令人错愕,也更值得深究。


两名级别并不算高的城改办主任(正科、副科),何以有如此能量——既能把自己的仕途安排得明明白白,还对未来联手“搞工程”雄心勃勃?虽然说,这些话不是没有吹牛的可能性,但是,作为一种“私密”话语,其中的真实性不能低估。能不能实现是另一回事,但这位城改办主任展现出的霸气和野心,在那一刻相信是足够真实的。


就现实而言,一个是城改办副主任,一个任职住建局,确实也都属于直接涉及工程项目的业务部门。如果要“联手”搞一些“工程”,相信不是难事。问题是,这里面“联手搞工程”的潜台词,毫无疑问就是“搞钱”,是涉嫌违反法纪的。当公职人员对于悖逆法纪的事,说得如此“想当然”和“志在必得”,难免让人对当地工程管理领域的真实图景和权力运行生态产生联想。


从公开信息来看,落马官员倒在工程项目上的层出不穷。可两名科级干部,也誓言可以垄断全区的工程项目,这种超越法纪的“强大能力”,还是挑战了外界对于权力能量及权力监督状况失控程度的想象。退一步说,即便“垄断全区工程”只是一种憧憬,能够有如此大胆的想象,是否源自既有“经验”的有感而发?所以,此事除了男女关系和生活作风问题的认定,也有必要查查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包括是否早就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搞工程”等不当牟利的情况。


此外,两名科级干部自信能够在“全区”工程领域只手遮天,其背后到底有没有当地的“高人”撑腰,也不能完全排除。事实上,从这次的信息中,我们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比如,对于自己的职务变动,郭某某的说法是——“按照原计划,年后领导把我调到住建局”。这里的“计划”、“领导”,是不是暗示自己的调动,早就由“高人”安排好了?他的升迁,合乎程序要求吗?这些疑问,也应该被当地纳入案件的调查之中。


信息中,郭某某还告诉对方,“已经给你提了副科了”。这也让人对其与副主任的“不正当关系”有深一层的疑问:是否存在权色交易?这则很可能是被“误发”的信息,不只是让更多人窥探到了两位公职人员“见不得光”的关系和扭曲的生活作风,也“意外”地呈现了一幅不加任何掩饰的基层权力生态。它看起来荒唐,但或许又太过真实。它以个案的方式意外曝光,但所暴露的一些问题高层应该深思与深究。


澎湃新闻:近日,一段由原武汉远成集团法定代表人叶思提供的“时任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所长刘某”录音成为网络热点。按照叶思的说法,2019年7月,慈利县派出所民警以配合调查为名,将包括她在内的公司两任法定代表人“跨省”抓走,随后一再强调要钱。刘某则回复称,录音里面的“搞钱”指的是上缴违法所得的“罚金”,“我现在已经被免职了,但不是因为这个事情”。录音里面说:“开始我的初衷是搞个千把万两千万就行了”,“实际上我办这个案子的初衷就是想搞点钱的”,“所以谈钱是最好摆平的,当然我的胃口也不大,是吧?”……


武汉远成的注册地为湖北武汉,五位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都不在慈利县境内,被指控“非法经营”的行为地、结果地均与湖南省慈利县无任何关联,慈利县公安局也未获指定管辖,依据法律规定,慈利县公安对于该案根本是无权管辖,更为蹊跷的是,2019年7月5日,在没有相关合法手续情况下,慈利县公安欲将远成公司的员工跨省带走,遭到武汉当地的公安机关明确拒绝,慈利公安竟当场上网,将公司的相关人员列为网上追逃对象,强行将公司人员带回慈利进行羁押,直到将近一个月后,即2019年8月3日,才正式对武汉远成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也就是说,慈利县公安是先抓人,后立案。


检察院具有法律监督的职能,自从被立案调查开始,远成公司将纠正的希望寄托于慈利县检察院,为此,远成公司多次向慈利县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检察院领导,反映案件存在的诸多违法问题,但并没有人理睬和重视,在案件到了慈利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远成公司法律顾问及前期辩护律师也先后向检察院陈情,就公安机关明显无权管辖、所指控事实和证据存在重大问题,以及公司是合法经营、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等,和检察院进行了十几次沟通,可检察院对于公安的“抢钱”似乎已心知肚明,因为与武汉远成类似的企业,正是交了钱之后,从同一个承办检察官代娇娇手中获得不起诉的,显然,法律监督并没有让碾压武汉远成公司的巨轮停下,反而将权力变成为巨轮的加速器。


如今,既然刘某本人并不否认录音的真实性,那么叶思提供的这段录音就很有“杀伤力”。不是说,办案人员不能讯问犯罪嫌疑人,也不能同被调查对象谈话,但两者的“交涉”,本来有章可循,不能变成私相授受,弄得“瓜田李下”。在这段录音中,很明显主语都是“我”,而不是办案机关,这种偏重“个性化”的表述,句句都不离“钱”,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谈话人或许在借办案之机行个人敲诈之实。


而“搞点钱”“摆平”“胃口”等粗鄙用语,也散发出一股子“勒索横行”的味道,与《人民警察法》的文明执法规定,还有公安部三令五申要求的“法言法语”格格不入。老实说,刘某作出的回复并不是那么能立得住脚。追缴违法所得确实是办案机关的法定职权,但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讨价还价”“摆平”的可能。在《刑法》、《刑诉法》中,包括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没收和处理违法所得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中都规定得很清楚,只要是违法所得,就必须上缴国库。


在这起案件中,刘某想“搞的钱”,就算是正常的追缴违法所得,从5000万谈到了800万,“自作主张”大打折扣,也明显超出了办案职权。自媒体爆料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所长刘鹏接受异性有偿陪侍。这里,还需要澄清的一点是,追缴违法所得并不是刘某所声称的“罚金”。“罚金”是一种附加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


就这起案件来说,虽然有刑事犯罪之嫌,但远还没有到审判一锤定音的时候,作为公安机关也没有定罪量刑的权力。倘若刘某所说的不是“罚金”,而是“罚款”,那就更加不靠谱了,因为从性质上来看,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而不是行政或民事案件。作为专门办案人员,对专有名词都如此“混淆”,更会削弱辩解的力度。“录音门”不能成为罗生门。不妨好好解剖这只“麻雀”,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结果,给法律一个响亮的回答,也给公众一个信服的交代。


平心而论,这段“曝光”的录音不是小事。司法是正义的源泉,如果办案机关都不清白,正义更无法得到保障,其他公众也可能成为“受害者”。公众之所以如此关注此案,一个很大的担忧,便是涉事办案机关是否存在违规办案、借机索贿牟利等情况。“录音门”关系如此重大,而根据刘某的表述,免职还不是因为此事,那针对此事,当地有关职能部门有必要介入,对录音事件展开调查,查清这起“录音门”的真相是什么,其中是否存在违规办案等情况,以公正规范的处理还原事实真相,恢复办案机关公信力。从以上新闻完全可以看出:警察乱作为、检察不作为。


澎湃新闻2020-09-10:原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猛涉嫌受贿罪等数罪案,9月7日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2018年4月17日,常州市纪委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称,杨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消息称,杨猛历任江苏省盐城市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江苏省南通和常州食药监局副局长,于2011年8月退休。


杨猛案的两名辩护律师斯伟江和仲若辛为被告杨猛作无罪辩护。他们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之一在于,杨猛及有关证人的证据搜集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杨猛曾自述在留置过程中经历过“严重的疲劳审讯”“体罚虐待”等。截至发稿,澎湃新闻获悉,该案已连续开庭四天,庭审程序仍在进行中。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中国庭审公开网均未对该案进行线上直播。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18年9月,杨猛案数罪并案后,由常州市监委会向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管辖权几番调整后,最终仍由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所有案件材料。


针对杨猛及其律师的质疑,辩护方庭审记录显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曾当庭指出,杨猛被留置调查后曾做过体检,健康检查表证实其身体健康。随后,其曾因身体不适又到医院体检,结果也显示正常。辩方律师、杨猛及其子杨帆均曾向有关部门反映,经过留置调查后,杨猛的一只耳朵已失聪,双眼视力下降,其中一只眼睛近乎失明,右腿膝盖严重受伤,出现重度前列腺疾病,至今仍在吃止痛药。杨帆提供的多份父亲向有关部门的手写举报材料中,也提到了上述遭遇,内容无大差别。材料显示,杨猛还曾尝试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希望封存讯问期间的录音录像。律师曾多次向法院请求调取全部录音录像,以证明杨猛受到“刑讯逼供”,却未能如愿;不过部分录音录像已能充分说明,杨猛的有关供述为非法取得,必须予以排除。


辩方认为徐岳忠有关证言也应当依法排除,理由是徐岳忠亲属曾在与杨猛的通话中提到,徐岳忠被“逼迫作伪证陷害杨猛”“连续审讯、不让休息”等。不过,检方对该录音并不认可,指出徐岳忠本人已证实没有遭到刑讯逼供,认为录音属于串供。为此,辩方曾申请徐岳忠出庭作证,并请求调取徐岳忠讯问录像,未能成功。被告杨猛:自己实名举报“企业造假被包庇”后被抓。据辩护律师介绍,杨猛和家属认为,正是杨猛举报这家公司造假以及常州甚至江苏多名公职人员包庇其造假行为,才导致他被抓捕。


在2018年7月1日的审讯中,视频监控显示:办案人员透过对讲机遥控看守人员用清凉油5次涂抹在杨猛的脸上。为杨猛涂抹清凉油的看守人员还发出怪笑,清凉油进入眼睛导致杨猛疼痛难忍。直到安全员过来后,才允许杨猛去洗脸减轻疼痛。办案人员马某某在2018年4月26日告诉杨猛,他要在杨猛身上泼硫酸。他还表示:杨猛你狗日的,我知道你没有受贿,我就是办你,办不了受贿,就办失职渎职、办不了失职渎职,就办你巨财罪,我就是要整死你,怎么了?常州市监察委的办案人员还告诉举报人杨猛: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不管是谁,只要关到这地方,就不要想没有罪出去。问题不在大小,案件是办出来的,关键在于态度。


一位网友说道,反腐成了打击举报人的工具?因公开举报钱璟康复及樊金成从事制造虚假医疗器械、坑害残疾人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退休七年的原常州食药监局副局长杨猛被查。纪监部门执法权为谁所用?往眼睛涂清凉油、辱骂、殴打、限制喝水、限制上厕所、固定体位……经140多天体罚虐待后,杨猛瘸了一条腿、瞎了一只眼睛、聋了一只耳朵……法院的法警看杨猛的讯问录像时都流泪了。从以上新闻完全可以看出:监委乱作为、法院不作为。


近日,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所作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自去年7月以来,被告人陈涛为谋取非法利益,介绍未成年人进行卖淫活动,犯介绍卖淫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共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相关司法文书显示,本案被害人陈某某经陈涛介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时尚不满14周岁。陈某某的爷爷陈某生认为,法院对陈涛的判决“太轻”。陈某生掌握的录音证据显示,陈涛的家人自称,为让陈涛获得一个刑罚较轻的罪名,他们花了20余万元,对当地的司法机关进行了打点。


陈某生说,陈涛即将刑满出狱,“我现在十分担心,于某前也将被从轻处罚。”其提供的一份与陈涛姐姐的录音显示,陈涛的家人为了让陈涛获得轻刑,曾花20余万元在当地活动。陈某生与之通话的电话176********目前是停机状态,红星新闻记者无法与陈涛家人取得联系。


已经落马的原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吉林省检察院原检察长杨克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本才、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沈德咏、司法部原部长吴爱英傅政华、四个直辖市的原公安局长傅政华、龚道安、邓恢林、武长顺等一大批司法腐败官员的政治操弄、结党营私以及疯狂敛财、上行下效的巨大破坏力作用下,勾结、包庇、纵容社会各层面腐败分子和黑社会团伙,已经危及国家政权安全的同时,还造成了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侵吞。 政法乱象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近来我国地方发生的一些突发性、群体性热点事件再一次证明,中国正处于“社会加速转型期”。其主要特点是:由于公共权力的缺失、滥用和变质,导致我国基层权力生态进一步恶化,使“以利益博弈为中心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进入突发和多发时期”,这种现象极大地破坏了我们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已经发生的各类事件说明,政治和行政体制等“关键性改革”的“时效性”要求具有重要的紧迫性。

从发生的热点事件来看,有几个特点值得关注:一是热点“事件”具有真实性,客观上反映了某些地方权力生态恶化、政府公信力下降、公民权利和利益受到严重伤害的现实;二是这些事件大多是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政府部门相关联,某些基层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公权私用,丧失了公共权力最起码的“维护社会正义”的基本品质,引起群众不满;三是这些“事件”大多是由于基层官员的言语不当或行政和司法行为不当;四是“事件”背后都或多或少与腐败有关,或官黑勾结隐现其中,使群众心寒;五是部分官员的责任心不强导致事态扩大。

热点事件演变大致是遵循以下路线:一是大多事件性质确实恶劣,与我们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目标相违背,甚至违背文明社会的基本道德和法律要求。我们知道,“公道自在人心”,公平与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政府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公共权力不能维护社会正义,甚至侵害社会正义,那么,社会稳定和社会凝聚力就会遭到破坏;二是当事件被社会舆论热议的时候,当事人或当地政府极力掩盖事实真相,或含糊其词、或口出狂言、或不知所措,使事态进一步扩大,成为舆论焦点;三是当地政府对舆论“回应”不及时,处理过程不透明,其结果必然是伴随着一些“谣言”扩散,舆论进一步扩大,酿成严重后果,降低了政府威信;四是处理结果不公,或避重就轻,或轻描淡写,极端轻视公众的判断力,滥用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情感,引起舆论的进一步反弹。

不言而喻,公共事件世界各国都有,但在处理公共事件时,普遍遵循的路径是坚持行政过程、司法过程公开透明这一现代公共管理的基本理念。因此,我们在面对和处理公共事件时,首先要第一时间公开事实真相、公开政府对事件的基本观点、公开事件处理过程;其次,要从公共利益出发,坚持用公共精神的理念公正、依法处理热点事件,不受个人、“小团伙”、单位、地方利益的干扰,警惕某些地方权力生态恶化导致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升级,对党和政府威信造成的严重伤害;最后,对确实对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伤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在社会上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责任人要从快从严处理,并迅速公布。

基层权力生态恶化必须引起高层的高度警惕,中央的爱民惠民政策是通过基层的公共权力部门的官员来传递的,如果与群众直接联系的基层权力部门出了问题,就会实质性地拉大政府与群众的距离,破坏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而使我们的执政失去群众基础。例如,郑州规划局一主管工作的副局长面对媒体,竟然说出“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这种让党和群众都“心痛”的话,实在匪夷所思,引起舆论热议是“情理”之中的事。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一定要知道。任何人损害老百姓的利权就是等于损害党的政权之逻辑。面对基层治理难题,必须尽快解决。否则,看似损害的是群众的利益,实质上最终损害的是党的利益。基层不作为、乱作为的官员必须要严惩不贷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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