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未成年犯罪不是法律管不了,是看最高人民检察院管不管

陈中华:未成年犯罪不是法律管不了,是看最高人民检察院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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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我的建议下,最高人民检察院终于核准了追诉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件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看来未成年人犯罪不是法律管不了,而是看最高人民检察院管不管。生命的教育、法治的教育不应该是滞后的,更不应该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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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0日下午,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王子耀失联。11日,王子耀的遗体在北高镇张庄村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涉嫌杀害他的是同班同学——三名十三四岁的少年。


被害人的家属希望严惩凶手。但按法律规定,该案能否经过最高人民检检察院核准追诉,是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否负刑事责任的关键。希望最高人民检检察院尽快核准追诉,杀害王子耀的三个恶魔。他们都知道毁尸灭迹串供了,不是处于不懂事的年龄,全国未成年都在看着这次的结果。


依法追究年满12周岁行凶者的刑事责任,充分展现刑法相关法条的威严,也是向所有未成年人开展的沉重而深刻的法治课:没有法律不能管的“小霸王”,未成年人也必须敬畏法律。

 

社会的安全感,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安全感需要用法律兜底。最高检对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核准追诉,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回应了公众对正义的期待,织密了法制运行之网。

 

治理未成年人犯罪,还必须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应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加大教育矫治力度。同时,也要划定一条红线,让依法追究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的刑责,成为法治下的必然。


我认为,绝不能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娈成保护未成年人犯罪法。目前,不论是《刑法》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都亟需修订。把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改为8岁为宜。

 

因为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把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改为8岁是合理的,同时,要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可以追究学校负责人和未成年人犯罪父母的责任,并由学校和未成年人犯罪的父母赔偿受害人的一切损失。

 

儿童是民族的未来,也是党和国家的希望。亿万儿童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做好保护儿童工作,发展儿童事业,培养造就一代新人,是提高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实现我们国家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兴旺发达的必然要求。

 

让犯罪分子遥逍法外不是立法初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国家立法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对不是为了人民的现行法律法规,必须要及时修改或废止。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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